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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下皆知美之为美》醉醉风

发表于-2011年12月12日 晚上8:25评论-1条

吾初读《老子》,缘于师之所鉴。当是时也,吾年少轻狂,学无定心,且常骄躁不安,难以虚静求知。有一师也,讲授《老子》,吾听之而感心神得洗。故知治学须先修身而定心神,遂常读此书也。 

然则,道法之深也,莫能测也,非须臾之学而能成。余亦尝自不量力,试之论道,终不达其境,迷而后返。然时逾六载,未尝懈于悟道修身,养心炼性。骄躁之气不存,狂乱之心得修,余甚感欣慰。吾知读之不尽,陶之无穷,将漫漫悟求之也。 

夫宇宙之大,变幻莫测,何也?天地之笼万物,周而复始,何也?此谓之自然之大理,无可形述,无可明辨。故老子名之以“道”,其法于自然。若将无形可述无明可辨者附以“道体”,则化抽象为现实也。此文正分“道体”,一一二元相对。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音与声,前与后。诸如二元对立之体甚繁,贫与富,多与少,刚与柔,美与丑,善与恶,盖难悉举也。 

父尝教曰:“得意之时,且勿忘形,谨记乐极生悲;失意之时,且勿沉沦堕志,唯知苦尽甘来。为人处世,当虚怀若谷,大智若愚;持家为生,当有粮常想无粮日;为学立业,当思滴水穿石,功夫不负有心人。”父之教诲余常铭记于心,不敢忘乎。余常细思之,恢恢乎天地之间,茫茫然人生在世,岂不正处于相对变化之中也? 

自然之律,相对之理,天地万物共守之也,而人感触最深。然则明晰其理易也,实践难也,此何故哉?二元之分,有正负两极。比之高下,高为正极,下乃负极。物之不同,人各有异,处之则不同也。常言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水至低则洼涝,人至高则清寒。概之一语,乃盛极必衰也。类似高下者众也,何以处之则不违道夫?有度则至道法自然之境也。 

辩证论事,区之二元正负,此不足以达也。二元之间处之有度,则趋于和而无争。锋芒尽显,藏其尖者,则露者无伤;声名高赫,常视下也,则避居高跌重;生逢悲舛,不放任自流,则其乐自返。若能张弛有度,放收自如,则至自然之达境也。 

实之尺度,测木之长短,水之深浅,其所易也。处世之度,在乎心也,权衡甚难。守之不偏不移,不离不弃,心须常怀道法,情须常思正义。若能调心养性,悟得自然,则不出其圈矣。 

人生在世,各有所信。处世之道,谓之哲学。信所立者,心所系之。正如练功者,循以心法也。心法正则功正,心法邪则功邪。修身立命须循正道,鉴若老子之圣者,则善修远也。 

《文选序》云:“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 “意”者所载,谓之思想;“意”者所引,至其境也。老庄之思,貌似飘渺,尚虚静之态,至无为之境;管孟之思,崇仁义之心,重以施政,至理想之国也。 

盖之所述,圣人之成,一谓思想之体系,二称理想之境界。吾等所学,受之所引,必成自法,故为个体之处世观也。 

圣人之作,圣人之思,其境界深远。学海无涯,思无止境,当勤学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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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吴新文推荐:吴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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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文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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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异-评论

欣赏了,问好朋友!at:2011年12月13日 下午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