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时候有位老先生给我们讲了好多故事,好多书生的故事。好多书生的故事离不开妖精。
老先生说:好多的妖精爱书生,爱穷穷书生。明知这书生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妖精都去爱他。什么理由说不清楚,反正爱就是了,不但爱,还往死里爱。这妖精不是那妖精,也即是说,不是像画皮那样的妖精,那样的妖精,毕竟很少,也不是好妖精,我们不说坏妖精,我们只说好妖精。天底下还是好妖精多。
好妖精——狐也好,鬼也罢——不用画皮,天生的都很靓:“红妆猎猎,仿佛艳绝”是那位老先生常常用的形容词。但若说这妖精只是花瓶摆设,那也不对,很靓的妖精不是美在外表而是美在心灵。她们或善绘画、或善诗词、或乐琴棋、或精通女红、或善于生计:是落难书生的好帮手。
穷书生得到了好妖精,便圆上了一个梦。
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境界,无疑是书生的春秋大梦,盖因滚滚红尘里的红袖多则多矣,但肯给书生在夜里添香,沏茶倒水,又看着他摇头晃脑子曰诗云的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寻常红袖,受了太多人间烟火的熏陶,对书呆子并不感冒;她们宁可给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叠被铺床,也不愿守着酸书生的那书本里的文字的墨臭过日子。
可是妖精不。妖精闻不惯铜臭,妖精看不起权贵,妖精所要的,是与书生花前月下的缠绵,是与书生的诗词唱和的雅致、是与书生的琴瑟和谐的场景,足够了。而且,妖精就是妖精,妖精不能与仙女比,仙女懂政治,仙女爱一个凡人,多半是同情当中带着是施舍,把自己当做救世主,自己呢也有后台,有退路。而妖精,则无非是为了一段情,甘愿与书生生死同之,只前进不后退,而且即便是粉身碎骨,肝脑涂地也在所不辞。
一个妖精,不顾阴阳阻隔,历尽千辛万苦,来到书生身边,为了书生的读书事业,走到一起来了,这是什么精神?这是爱情的精神,是爱情至上的精神。一个妖精做到了这一点,就是一个纯粹的妖精,一个高尚的妖精,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妖精,一个有益于书生的妖精,一个值得所有妖精学习的妖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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