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慵懒沉闷的午后,我点燃一支烟,望着窗外垂下枝头的柳树,然后,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我,忘记了一切。
那些老老的歌声混着烟雾在空气中变得凝重,虽然,那歌声并不是我爱听的。在每个这样的午后,我总会用心地倾听,因为那是他想说的话,他的心声,我就在这些歌声中想他。
有时候,我给了自己许多个假设,假设从没遇到他,假设没有爱过他,假设我挽留他,假设他会留下来。这些猜想都像烟雾一样,飘过来又散开了。
在那些百无聊赖的日子里,这样沉闷的午后太多,那天只是其中一个。我整个下午叼着烟,躺在大大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用功地打着游戏机,“什么破玩意儿,又输了!”我玩了一下午,总是不停地被对手打死,生气地扔掉了游戏机的控制器,跑到镜子前面,矫正一下视力,怕万一变成斜视,那我这一生多郁闷啊,为了玩个游戏机变成了斜视,以后人们只能靠猜想我目光的方向了。
正在期待有人把我从郁闷中解救出来的时刻,小麦就打来了电话,我正烦着呢,听到是他,我懒趴趴地用鼻子哼了一声,听起来那边兴致极高,小麦在里面喊:“本本,过来啊,我们在cc酒吧呢,里面有个调酒的帅哥,好像是新来的,挺帅!”
“帅就帅呗,怎么啦,我没时间,再帅不也就是个调酒的吗?”我满腔愤怒,好像我是为了那个新来的帅哥才去的。可是说完又后悔了,谁没时间啊,我闲得都想跳楼寻找乐趣了。
“你等着,我这就过去,不过,不是为了那个新来的。”我特别提醒小麦,我可不是个色女。
小麦是我初中到高中的哥们儿,一个小男生,和他这么多年,一直是无论如何都培养不出来男女感情的纯兄弟姐妹。从小到大,他离不开我的仗义相助,我离不开他的小道消息,有时候不知道我们谁是男的,谁是女的。
见到小麦特别兴奋,打心眼里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坐在吧台前拿起小麦的酒瓶,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大口,像几天没喝过水一样,然后,拍着小麦的肩,“哥们儿,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也不早点找我,我都窝了一个下午了,正想着上哪呢,你就这么善解人意。”他又要了杯酒,“那当然,心有灵犀嘛。”他指指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唉,那个人,看见没,新来的小帅哥。”我顺着他指的方向,那小子正端着酒走过来,我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他,除了帅,真不知道怎么形容,第一次看到什么是所谓的健康的皮肤,是加了奶油的咖啡。
小麦用胳膊肘碰了碰我:“唉,怎么样,傻眼了吧,还不就是个调酒师?”他讽刺我鄙视了劳动人民,“嗯,呵呵。”我没话,鄙视得真好,我真是肤浅了。
那小子把酒递过来,站在那里等待吩咐,“唉,我是这里的老顾客了,以前怎么没见过你,新来的?”我以常客自居,还装傻不知道他是新手。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低头,不敢看我,害羞地点点头而已。好可爱的表情,这种男生真少,物以稀为贵。我尤其觉得他的可贵了,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吧。
以后的每天都不再是百无聊赖了,我开始整天就往酒吧跑,像一项事业一样。有时候,甚至不需要小麦跟着。几天之后,我和那小子也混熟了,没想到他比我还能说,他让我叫他岩子,关于他来自哪,为什么到这来,都没有关系,不知道也罢。
让我接受不了的是他跟我说起他唯一的恋爱史。他不知道,当他满怀憧憬的时候,我的心却在流血,他不知道我多希望,他口中每次提起的那个人会是我。而我只是默默地倾听,偶尔表示一下关心,或是假装替他感到幸福。然后,狠狠地吸一口烟。
他说他在等一个女孩,不知道她在哪,过得怎么样。我说,别等了,多半是嫁人了,不然她怎么会突然消失呢。
他淡淡地笑了两下,“我知道,我们可能真的不会再在一起了,我也只不过是想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我说,她既然这样走了,生活得是好是坏,都已经与你无关了。还是多给自己一些选择吧。说这话,其实心里喊着,你就没看见面前一个美女吗?心里有点自私,但也是为了他好啊。
“唉,”他叹了口气,“也许以后会好的。”他仍然对那个人抱着会再见一面的希望。我微笑了一下,把烟熄灭了,他看着我,“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我说:“高中的时候,第一次失恋了,自己偷偷地学会了,小麦也不知道,后来,他还因为这事骂过我,绝交了几天。”
“是吗?小麦是不是暗恋你啊,你们的感情不错,怎么不在一起?”他的话,让我感到一阵眩晕,一场误会啊,可不能让小麦耽误我的青春,我连忙解释:“什么啊,什么恋也没有,纯洁的友谊,我是他哥,他是我妹!”我们格格地笑了。
我们没事就聊,聊他的唯一的爱情,聊我的那几个过往的男友,还有聊小麦,有时我们三个一起吹吹牛,吹得自己都晕头转向。
一个短暂的夏天很快结束了,好像秋天注定是个离别的季节,初秋的夜晚,却是特别晴朗,星星都看得分明。岩子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后,送我回家,我们慢慢地走在路上,那感觉像对情侣,他说,我要走了,离开这里,不再等她了。
我说,去哪,为什么不等了呢。我那时,又多希望他坚定一些,继续等她,即使那个人不是我。
“我家人给我办好了出国,我想我和她不会在一起,状且我也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迷恋她了,也许她是我的初恋,才会那么记忆犹新吧。”
他说什么,他说他不爱她了,他不等她了,我该高兴了,可是,他却要走。我宁愿他留下继续等她,宁愿只是听他讲她,只是我又多么地无能为力。我没有挽留或是悲伤的表情,只淡淡地哼了一下,因为实在不知道以什么理由留住他。
他说,谢谢你这些日子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陪我,开导我,还有小麦,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他对你很好,希望以后可以看见你们在一起。他自作主张地把我托付给了小麦。然后,从兜里掏出一盘磁带,“这是我录的歌,都是我喜欢的,都是当初想她的时候,想对她说的,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当作纪念吧。”
我说,这真的送给我了吗?他肯定地点了点头,我有些感动,这是他曾经要给她的,而现在却给了我,可是如果他不走该多好。
这条回家的路,像我们相聚的日子一样短暂,还没留意风景就已经到了终点。一路上的沉默,可是,有些话也许离开了那个终点,就再也无法说出口了,我回头叫住他,他走过来,“怎么了?”,我说,“如果你不走,在不久的将来你会爱上我吗?”
他看着我,许久,许久,“会,会的,我会!”然后,他低头,在初秋晴朗的夜晚,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吻了我,还没来得及回味,就被风带走了。我微笑地点了下头,“嗯,拜拜!”
我转身跑开了,不知道他有没有站在原地看我,或是看了多久,我最终没有回头,没有挽留。
他走的那天,是我和小麦一起送他的,看着他坐上出城的火车,他站在车窗里,越来越远,就这样永远地消失了。
在每个慵懒沉闷的午后,我点燃了烟,站在窗前,望着窗外垂下枝头的柳树,听着他最爱的歌曲,常常想起那段对白:“如果你不走,在不久的将来你会爱上我吗?”
“会,会的,我会!”
可是,他走了,我们还哪里有不久的将来可言。
本文已被编辑[兰蝶]于2004-11-9 9:53:53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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