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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小节与大节同样重要浮华之外

发表于-2004年11月08日 早上9:10评论-4条

今天重提“大节与小节”,是发现周围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小节”存在错误认识,一种“现在这社会哪还有几个好人?再说人无完人,区区小节,何足挂齿?能不卖国、不干让民族丢脸的事情就不错了!”的思想在蔓延,这种思想不光是普通百姓有,我们党员干部也有。事情发展到目前,有人一提大、小节问题,甚至遭到围攻:“小节,小节,好像你多高尚似的,你高尚咋不进中央,中央也不是经常出下三烂的贪官嘛;算了吧,人都一样,谁没有私心,有几个见了钱、见了乌纱帽不动心?讲大节,讲小节,我看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虚伪!人太虚伪!”

很明显,这些人缺少辩证的认识,他们的观点是悲观的、错误的,但是他们这种认识同时也揭示了我们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现实。相信从我们周围现实生活中、从媒体上可经常或可以天天看到:有人坑蒙拐骗,欺行霸市,不讲道理,甚至和黑势力勾结渔利欺压百姓;有人请客送礼,收受贿赂,明知不对却又认为“不伤大节”,加之“盛情难却”,便欣然受之;有人掌握了权力,吃拿卡要,吃喝玩乐,挥金如土,却自慰“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谁在这个位置都一样”;有人喜欢别人“抬轿子”,便把“轿夫”们收为“弟子”,视为“知己”,投桃报李,“互惠互利”,凡此等等,不一而足。特别是个别政府部门,把执法为民、为人民服务作为幌子,竟然干一些不合理、不合法、不顾人民死活的勾当,对自己办错的事不是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马上改正,而是遮遮掩掩,甚至毁灭证据,干脆一错到底。难怪老百姓说:有的部门、有的干部,比黑色会还黑,比土匪还狠。但是,我愿意相信,这些情况在诺大一个中国和层层叠叠的政府机构与众多的公务员中是不多的。实事求是讲,近年来“严打”斗争和反腐败斗争中,中箭落马的人越来越多,而且级别之高,令世人震惊。在老百姓中流传最广泛的一句话也许可以说明一点问题:“共[chan*]党员干部一个挨着一个杀有冤枉的,一个隔着一个杀有漏网的。” 

以上这些说明了什么?这些充分说明了我们中国很多有知识、有文化的民众,已经淡忘、忽视和正在丧失正确的思想理念,说明我们国家在思想政治工作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上抓的不得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政府、我们党员干部形象在民众心目中越来越差,正是 “大节”丧失和“小节”不修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党和政府正在一定范围内正逐渐失去民心。我们应该觉醒了、应该警醒了,“水可载舟,已可覆舟”,目前已经到了非下重拳不可治理那些大、小节问题的地步了。

我们有理由理解那些对“小节”和“大节”有看法的人们,他们满腹牢骚中透着对正义和光明的渴望,这些人要么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要么是怀才不遇或自认为才高八斗不为重用的人,也许还可能有别有用心的人,不管怎样,如今已经到了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必须解决“小节”这个问题的时候了。我认为:“小节”不小。一些人包括不少领导干部道德观念滑坡,正是把生活中的小节看得无足轻重,甚至把“君子不拘小节”奉为“圭臬”,以为时代发展了,形势变化了,不能拘泥于小节的约束,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放弃了自我检点,放弃了责任、标准和原则,弃党纪国法于不顾。记得一个历史故事:宋朝吕元膺在做东都留守时,一次与一位掌管钱粮的下级弈棋。当吕元膺抽身去处理紧急公务时,这位钱粮官趁机偷换了一颗棋子,最后赢得了这盘棋。吕元膺当时对此虽有察觉,但并未吭声。过了一段时间,吕元膺借故把此人调离身边,并预言此人终将因贪污而获罪。后来果然被言中!人们在赞叹吕元膺慧眼识人并抱怨其未直言相劝的同时,不禁由那位钱粮官的蜕变而想起一句古话:“不矜细行,必累大德。”意思是说,平时不注重小节,必将有损于道德修养,甚至丧失大节,全党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 

毛泽东同志早年曾经告诫党员干部,任何事物都是从量变到质变,而且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三国时期的刘备,在临终前叮嘱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流传至今,对我们而言,仍可受益终身。“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也正说明同一个道理:但凡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都是从小开始的,小可以变大,眼前的恶小虽不足挂齿,但从量变到质变,产生的结果往往贻患无穷。

历史发展到今天,中华民族复兴的重担,是每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应肩负起的共同的重大责任,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民众,我们不光在大节上严要求自己,在小节上也绝不能有丝毫放松。因为,在我们进行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只有在道德上能够追求高尚的人,在小节上能够严于律己,并以身实践“三个代表”,高举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的伟大旗帜,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才有希望日臻清净,我们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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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彦灵点评:

“小处不可随便”与“不可随处小便”同等重要。
“勿以恶小而为之”,当记得蜀主的遗言,不能做阿斗啊!

文章评论共[4]个
子颖-评论

其实应该是所有人的生活之道,并非某些群体的。
  【浮华之外 回复】:是的,我同意你的看法。 [2004-11-8 12:02:45]at:2004年11月08日 上午10:15

白水黑糖-评论

对这么一群人说这个话题,有什么用呢?
你还是省省吧。
  【浮华之外 回复】:谢谢你。假如有一个人因我这篇文章而良心发现,我这篇文章就没算白写。 [2004-11-8 12:02:11]at:2004年11月08日 上午10:17

素手添酒-评论

你是党员??at:2004年11月08日 下午6:23

漠孤寒-评论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伟人的小节一般都垮掉。但是要想一下你可能成为一个伟人吗?如果你认为你是伟人,那么,你成你的大事不拘你的小节吧。。。我们,还是平民老百姓。at:2004年11月08日 晚上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