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世间啊,权势,爱情和金钱是我们每个人毕生的追逐和想往。但是在我们国家,权势更多的是看根基,爱情更多的是讲缘分,只有金钱,只要你努力,就或多或少会有收获。从这一点上讲,金钱似乎更现实平易,更贴近我们的生活和愿望。
太史公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可见一个“利”字贯穿了我们的一生。有人也许会说陶渊明就不爱名利,不为五斗米折腰。我想说,一个男人自甘贫贱可以勉强说得上气节,可是让妻儿啼饥号寒却不是男人的本色。所以我不说圣人,只说和我一样的升斗小民。
对于金钱的态度和节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人心理成熟和人格成熟的标志。但这不是我今天要说的,我要说的,是我第一次赚钱的经历。
那一年我十四岁,高一。放寒假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家附近有一家糖果厂招包糖的临时工,于是去了解了一下,回家和妈妈打了个招呼就去上班了。
包糖是很简单的工种,只要把糖块放在糖纸上,用两手的指尖反方向拧一下就可以了。包一斤3分钱。我记得小时候家里很清苦,基本上没有什么零花钱,因为父母要负担四个老人和三个孩子的生活、医药和读书。所以那时候钱对我而言有现在的孩子无法想象的诱惑力,因为我有太多要钱来实现的愿望。
每天差不多工作10个小时,包一百二,三十斤糖,可以赚到三到四元钱,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每天躺在床上的时候,最快乐的事就是想拿到钱的时候怎么去花。
每天晚上回到家吃饭的时候手几乎拿不住筷子,指尖疼的钻心。有一次筷子掉在了桌子上,母亲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问:“明天还去吗?”我拿起筷子斩钉截铁地说了声“去!”我知道任何时候我都不能输给自己,我不能让母亲失望。虽然我的辛苦母亲同样心疼,但是这样的心疼是伴着欣慰的。
就这样坚持做了一个多月,我拿到自己赚的第一笔钱。这笔钱着实让我费尽思量。这是我第一次赚钱,这对我对母亲的意义都是不一样的,怎么去花钱的打算变成了留下这些钱还是交给母亲。钱放在裤子的口袋里,整整一个星期,这一百多块钱滚烫地熨贴着我的肌肤,经过无数次挣扎我还是把钱交给了母亲.
母亲用这些钱给我买了一套皮衣,不够的是母亲补上去的。这之前我在邻居的孩子身上看到这样的皮衣,曾无数次想过这套皮衣穿在我身上有多帅,看来不曾出口的心事母亲早已经洞悉。
有了这次经历,以后的寒暑假我都会去工作。在餐厅端过盘子,做过洒扫工。再后来我给小孩子做家教,最多的时候同时做八个孩子的家教。很辛苦,但也很满足,我上大学的时候没向家里要过一分钱。那时候我就明白独立的经济能力成就独立的人格和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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