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们,相拥而泣,忆起依稀往昔。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今生永不分离。——题记
天空布满阴霾,牛毛细雨如丝,这冬天的雨呵,从清晨到黄昏一直下着,屋檐下的水珠,悠悠滴嗒。窗外一片浑沌。迟归的鸟儿在树林子里“叽喳”叫个不停,急切地寻觅着伴侣。我的爱人此刻躺在床上,早早睡去,沾满沧桑的脸,令我一阵阵疼惜。若生活是杯酒,不管冷热、酸甜或苦辣,都要一一饮尽;若生活如乱麻,也要小心理顺它给生活一杯温暖。
我的爱人是一个憨实的庄户人。在别人看来,闲遐时他除了偶尔搓搓小麻将,打打小扑克之外,几乎没有一丝缺点。而对于这些我是从来不沾边的,有时我俩之间难免会形成一点小摩擦。最让我懊恼的是,在我娘家人的眼睛里,他简直就是个完人:生得一表人材,为人堂堂正正。每每对他呵护备至,关爱有嘉。有时,我甚至都有些嫉妒心理:是他亲,还是我亲?
一个人的口碑是靠自己的行为和人格来赢取的。他很会哄我娘家人开心,在长辈们面前他惟命是从,而且说起话来笑容可掬,在没人的场合,我常会讥讽他:“你怎么那么会伪装?真象哦,‘正人君子’!”他从不多言多语,这也正是他的优点。不光是我的父母喜欢他,就连我的叔叔婶婶们大都喜欢他。你可知道我的父亲排行老大,亲兄弟四个,堂兄弟九个呢,而我又是长门长曾孙女,能得到大家一致好评,确属不易。因为他是客呀,一个女婿半个儿呢。常言道:“疼儿不如疼媳妇,疼女儿不如疼女婿。” 每每娘家有个大计小事,不分亲娘叔伯,姥姥舅舅,总爱找他商议,家里开个小店,经营干鲜菜及冷冻食品等,若他们办事需要,必先提前备好送去,而且对他一百个放心。因他老实憨厚,人送外号老“闷”。自打搬到小街上居住以后,人们渐渐地忘记了他的这个绰号,又戏谑地称他为“老师”,因早年间曾有一段时间他常和人下棋,总是技高一筹的缘故。
得!在我面前他又是另一副德性,大男子主义特强,大多的时候都是我将就着他。有时候,我若是累了,烦了,偶尔也会对他撒娇:“我一日三餐,天天侍候着你,嘻嘻!你还妖怪的不得了,是我前世今生欠你的吗?”可转脸又一想,我能让他侍候着我吗?毕竟他是男人,是一家之主。二十多年来的习惯,想改也改不了。权当作给自己保留一点贤妻良母的形象,以求得家庭和谐吧。
可“忍”字头上一把刀,有时,我也会感到憋屈。记得二十年前的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在外面玩耍到天快黑才回来,我说了他两句,他还趾高气扬,不服气,我越发生气,径直朝马路奔去,准备到南京去打工,因我三叔家在南京。正好迎面来了一辆公共汽车,我登上汽车,回头一望只见爱人已追到马路边,那一脸无奈的神情。我坐在车箱里,旁若无人地暗自伤心,那种久积于心中的那股怒火,好象一下子喷发了出来,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泣不成声。一年四季无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他不做的活儿,我做;他不去进货,我去。我头戴斗笠,身披蓑衣,骑着自行车在茫茫的雨雾中穿行,常常抹天黑地才回。我忍无可忍,连换洗衣服都没带,拿了个手提包,包里只装了几百元钱。我害怕由于自己一时的犹豫而不能痛下决心离开他;害怕由于自己的一时心软而向他妥协,更助长了他的大男子主义;我更害怕看到两个年幼的孩子亲眼看到他们的母亲弃他们于不顾,离他们而远去。
等到了县城,已是掌灯时分,要等到第二天转车才能到达南京。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上哪去?我长这么大从未独自一人在外面过夜,本来离家出走就感到十分孤寂和伤心,我不想一个人再住进旅馆里。我忽想到爱人经常到她家进货的老板娘和我爱人是本家,就敲响了她家的门。老板娘打开门见是我便大吃一惊,马上预料到我是和爱人生气出来的,就给我的家里打了电话,首先批评了爱人并告诉爱人说:“明天我就劝她回去。”这时,我三叔打电话过来劝我回去,三叔说:“外面的老板心都黑,好好在家做生意吧,把孩子抚养成人,比出来打工强。”三叔在公安战线工作,是一名国家干部,从小我就对他特崇拜。我听着那话儿,心里百般不是滋味,怏怏地走出门去。
夜幕降临了,高而远的星星眨着冷眼。街灯、霓虹灯一排排亮起来,汇成灯的海洋。街上人潮涌动,车水马龙,一派喧嚣的光景。我徬徨在街灯下,与影子一同漫无目的,象失群的雁,孤单阵阵袭来,于伤感中思起爱人,此刻他是否和我一样。我忍不住一阵心酸,慌抬起头,望见远方的一颗孤星正对我闪着幽深的眼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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