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某一个爱幻想的男人或女人,空闲之余,不停的勾画着自己心中的那个他/她,而真的某一天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他/她时(在这里,这个他/她不一定鹤立鸡群,但一定要具备一种特殊的气质,这样才会吸引爱幻想的你的目光)便认定,这是拜命运所赐。于是,便演出了很多的人生闹剧,也留下了很多的人生悲剧。
爱情缘于友情。
当两个人(即使一开始风牛马不相及或者只要见了面,就打的不可开交的人)相处久了时,彼此之间就开始适应甚至产生了一种依赖。于是,顺理成章,来满足上帝造人的另一个自私的愿望——让人类永远生生不息,繁衍下去,以便不会让他孤单(顺便问一句,你以为上帝会有爱情吗?在看了这么多人间喜剧+闹剧+悲剧后,他是否也大彻大悟了呢?要不神怎么都没有七情六欲呢?)
曾经看过一份报道,人类在选择伴侣时,大都是根据对方身上的体味。比如说,有的已经熟悉了自己父亲身上的气味,于是,在选择伴侣时,具备这种气味的人往往会成为首选。
写了这么多,并非我不相信爱情,只是一时有所触。若你觉得有一定的道理,那就请点击我的《心情偶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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