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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与离别,再见与永远李笑天

发表于-2004年11月06日 早上8:50评论-2条

自古情场多失意! 

历史中,男女凄苦别离、爱恨无奈的悲剧,不知被演绎了多少回,被上演了多少幕。 

《孔雀东南飞》中“焦仲”与“刘兰芝”,是知己,是夫妻,可是邪恶的封建礼教“光明正大”的刺杀了他们。他们无可奈何,他们冲不破,也不敢冲破封建家长制、封建伦理原则的禁锢,以死求解脱。“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连理枝”。他们以死来“分离”,但又幻想以“死”来“再续前缘”。不论是天堂还是地狱,只要是曾经的夫妻,就有在“轮回”前共度的理由。 

同样,梁山伯与祝英台,也是被封建礼教扼杀的一对。他们也是一对有情人,但命运的残酷性剥夺了他们相爱的权利,最终,也只能以“化蝶坟前双飞舞”,以死后的“再见,再续缘”来求得“生生世世不分离”。 

或许焦刘、梁祝的爱情史都是历史的演绎,但我们从中不难感受到,他们在世之时,是多么相爱的男女朋友,在世人眼里,即使他们在那时的现实中不能将短暂的爱化作永恒,以求“白头偕老”,可世人还是给了他们在世生死离别后,仍不要说“永别”的美好愿望。世人也是不希望曾经的朋友、恋人说出“永不相见的‘再见’”的话语。 

时光的车轮驶到了21世纪。在色彩纷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中,现代人的爱情观又是怎样的呢? 

有人说:“‘短平快’的恋爱模式最好。寻求刺激吗?在积累经验后,再百里挑一也不晚。” 

笔者认为这是对“爱情的亵渎,是对人对己的极端不负责任。以一句术语说:“ 

这就是个人社会化的扭曲,在个人行动的双向互动中,对情感互动的盲目性及不严肃性。” 

当然,追求“恋爱期短,占有欲强及一脚踹开对方”的方式的人,注定没有好的下场。 

社会是复杂多变的。在多变的复杂的生活、交往中,现代年轻人的爱情史表现的也是多种多样。 

“一见钟情,顺利结合”的不少,“经过马拉松式的赛跑或障碍赛后,好不容易才结合”的也不少,但“由不认识到结识到成为朋友及恋人,最终分手”的已是很多。 

“由曾经的朋友到恋人再到分手”的人的爱情史,往往给了我们更多的生活感触。 

分手后的一人说:“也许你很好,但我不知道,所以我无动于衷,我认为这种生活不够有色彩。”或许,这是首先提出分手的人“搪塞”之词。可其中也是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好,原来另一个人不一定能感受到,因此感受不到的人,有权认为某种生活不精彩,他或她也有权去追求更有色彩的生活。 

又一个分手的人说:“爱一个人不仅仅是想从她那里得到什么,恰恰相反,如果爱一个人,你可以每年在她生日的时候,送她一束花,仅次而已。”原来这一个人有着这样的胸怀、这样的认识。可能他认为“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他就心满意足了。可能她从来没有爱过他,但只要他爱过她,就行了。他知道每年送出的花代表什么。他从来不怨恨他们的分手,或许分手,才是永恒幸福吧。 

第三个分手的人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要我们彼此相知,何必强求要终生相依。”可能现实的双方或一方的家庭、经济或其他方面的难以回避的因素,影响了他们的继续相爱,或许这有点“焦刘、梁祝”的爱情味道,但第三对分手的人,没有选择“死”,他们以爱情的“升华观”,以更加非凡的“结合方式”,来“继续”他们的爱情。 

的确,世俗中多少男男女女,苦恋后由于诸多原因不能在一起。不能在一起,就不能感知对方彼此的爱意吗?就不能感受心曲的传递吗?就算在一起,又都能“合和睦睦,白头到老”吗?强扭的瓜不甜!只要彼此相知、相惜、相爱,何必一定要追求世俗的“同归”之路呢?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生生世世在一起! 

多情自古伤别离,但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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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彦灵
☆ 编辑点评 ☆
彦灵点评:

题目定得大了点,但好歹把笔者的恋爱观说清了。欢迎会员们也讨论讨论。

文章评论共[2]个
李笑天-评论

谢谢!以后笑天会注意选题的。呵呵!at:2004年11月06日 下午5:54

子颖-评论

对于爱情的无发言权!
  【李笑天 回复】:实际上,每个心智成熟的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观,每人在这一点上是空白的!所以,大家谈谈这个话题,也不错!不知,你看过蓝色生恋之冬日恋歌吗?那种唯美而动人心弦的感情经历,不是很有现实的启示意义吗?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如果再没有像电视剧中的纯真爱情,那将不知人与人之间最深刻的且互相维系关系的是什么? [2004-11-7 9:58:21]at:2004年11月06日 下午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