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一件艺术作品,我们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方法上去研究、评论与欣赏,但请大家都不要忘记了它是艺术。如果听听我们周围有些议论以至报刊、杂志、网络上某些文章,你就会发现有不少说法(特别是对抽象类、情感类、杂感类的艺术作品),是离开了艺术特点的。
比如有人说:“这部作品不真实,他写的是我们那里的事情,可是我们那里哪有那个人,那件事?瞎编!”这里,他把艺术与新闻混为一谈了。艺术与新闻,是两种东西。新闻如果不符合真人真事的实际情况,便不算作新闻。“编”新闻,过去叫“客里空”,这是新闻中的大忌。而艺术作品中的真实,却不以此为标准。除了报告文学、回忆录等品种,因涉及到真人真事,要注意这种真实性以外,所有文艺作品都不以新闻的真实性为标准。文艺是从生活中吸取素材,进行艺术加工而创作出来的,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它写的自然有许多是来自真人真事的,但和真人真事本身已不再是一回事。即使完全“真”,它也是艺术的。我们允许这样的“真”,却不以这样的“真”来要求艺术。因为一件真实事情往往难以为艺术提供一个完整的题材——尽管能提供一些可贵的素材,即使一滴不漏地、毫不“客里空”地写出来,也不一定能达到艺术作品的要求。一般地讲,生活本身比艺术本身内容要丰富,但后者照搬前者,不行,生活的“照相”与生活的“反映的产物”是不同的。
人们喜欢艺术,愿意花十元钱去看电影,不愿意花几元钱去看大街,就因为电影是艺术。它是从生活中来的,都是经过了艺术加工的。艺术,是生活艺术的结晶。正象经过提炼的金银和原来的金矿石、银矿石不同,同甜菜和甘蔗造的糖与原来的甜菜和甘蔗不同,用石头雕刻的艺术与原来的石头不同。其实,那些要求艺术与真人真事一模一样的人,如果艺术真的与真人真事一模一样了,恐怕他自己也不会高兴。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里,曾批评那种寻不见大观园遗迹,而否定《红楼梦》的怪论。他说如果真的有一部“真实”的《林黛玉日记》,不见得比不“真实”的《红楼梦》更受欢迎。
还如有的人,常常把艺术作品当作科学论文看待。他每看完一部作品之后,总不敢轻易发表感想,常常说“考虑考虑”、“研究研究”。“考虑考虑”是必要的,“研究研究”也是可以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使人乐意读?为什么使人精神振奋?为什么使人想到了很多?为什么给人以情感上的满足?而另一部作品,为什么完全相反?须动动脑筋,研究研究。但他“研究”的不是这个问题,而是什么事情“没有说明白”,什么意思“没有讲清楚”,什么事情“没有交待”,什么情况“没有点明”,什么“应该先揭开矛盾,需发展矛盾,解决矛盾”,“应该写出事物发展的内因”、“应该把道理透彻地讲出来”等等。艺术和科学,都是认识世界发展社会的工具。但它们所研究的对象,所适用的形式与所采取的方法却是不同的。各门科学,研究不同方面的生活,其方法都是变生活为公式,以公式说明问题。而各种体裁、样式的艺术,却都是选择和集中生活中的现象,而仍以生活的原来形式(形象的、感人的)说明问题。实际上是曲折的反映,是表现、体现,是含意和会意。
高尔基说文学是“人学”。文学中有现象,看来是不科学的,却是合乎“情理”的。如此在文艺作品中,人的心是可以飞的,死去的人是可以和活人重新相见的,世上万物可以随着人的感情而变化的。石头可以跳,江河可以倒悬,六月可以下雪,怒发可以冲冠,心可以唱,也可以撕裂……人能想象,心就可以飞;人能做梦,死去的人就能和活人重新相见;人高兴了,似乎听见流水在歌唱;人难过了,似乎听见流水在哭泣;人生气了,似乎看见石头也在跳;人精神紧张时,肌肉收缩,汗毛竖立,“怒发”怎能不“冲冠”呢?世上出了不平事,黑白颠倒,历史逆转,又怎不是“江河倒悬”,“六月下雪”?这些事情,用尺寸无法计算,用仪器无法测量,准确的科学数据无法得出。但却都是令人信服的,是使人深信不疑的。鲁迅在《诗歌之故》一文中,介绍过洛克把写诗看作踢球似的,科学家巴士凯也曾以几何学者的口吻说:“诗者,非有少许稳定者也。”其实,“非有少许稳定者也”,正是这样的“学者”,而非“诗者”。正象鲁迅所说,倘以伦理学的观点来套许多美的事物,许多美的事物就不值的一瞥了。“枊荫下听黄鹂鸣,我们感到天地间春气横溢,见流萤明灭于丛草里,使人顿生秋心。然而鹂歌萤照,是‘为什么’呢?毫不客气,那都是所谓‘不道德’的,都正在大‘出风头’,希图觅得配偶。至于一切花,则简直是植物的生殖机关了。虽然有许多披着美丽的外衣,而目的则专在受精,比人们讲神圣恋爱,尤其露骨。即使清高如菊梅,也逃不出例外——而可怜的陶潜、林逋,却都不明白那些动机。
鲁迅先生这些话,说了这么多年,我们今天听了、看了,仍感到十分新鲜。因为,它有利于我们将艺术当艺术看待。
不论现在还是以前,我们还听到许多说法,如“那幅漫画,把人的鼻子,画的老长,很糟塌人。”“那首讽刺诗,太刺人了。”“那篇寓言,没有把道理直接说出来,是个缺点、遗憾。”“京剧应该提高一步,挂胡子不如粘胡子,最好向话剧学习。”“那篇童话,兔子会说话,这不是违背生活真实吗?”这些许多听来似乎有道理的说法,实际上都没有把艺术当作艺术来看待,是背离了艺术特点的。你想,漫画不“漫”,何以叫漫画?讽刺不“刺”,何以谓讽刺?寓言不“寓”,何以称寓言?一定要它“直接讲道理”,寓言岂不成了短论?假如电影、小品、相声等各戏剧形式都向一种形式看齐,各自的特点不再有,各种形式岂不成了一种?至于兔子会说话,这和文学是“人学”也不矛盾。因为写人和事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就如同这个“好心情”一样,作者、作家、编辑都是艺术家,都可以按照不同的艺术体裁、样式不同的特点,把人与物、世和事直接写进作品里面,或以作者自己作为作品人物,或以读者作为作品对象,或借物拟人,或借景生情。
总之,既谈艺术,就要把艺术当作艺术来谈,把艺术当作艺术来看,不能偏颇,也不能求全责备。当然,艺术离不开人们的文化、哲学、宗教等素养和方式,其形式所体现出的视觉、听觉、触觉,无不包含着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综合内容,同时也与“生产工具”的改良和技术进步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我们的艺术必须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的客观规律,必须符合人性需求的方式。不然,也将很难展示艺术的真正价值,使大众集口真正领悟其深刻内涵和得到美的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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