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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同志之二:十年蓝颜书剑浪子

发表于-2004年11月05日 下午4:12评论-14条

如果你是一个男人,看到林徽因十六岁时拍摄的一张照片而不动心,我敢肯定你发育不良或者有其他难以启齿的隐私;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哪怕你美若天仙,多少都有点自惭形秽的感觉。

那其实已不是一张单纯的照片,而是一个偶像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让你有初恋般心跳的体味。你想尽描述女性美之形容词,可搜肠刮肚后也找不出几个来,她的光彩逼得你几乎江郎才尽。你只能借助极尽抽象美的诗经《蒹葭》篇来暂时缓解一下想象力,怆然吟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林徽因的美宛如在水一方,她的人也在水一方。只有借助于月光宝盒才能一睹真颜,但你有如此幸运吗?

有一个人就这么幸运,不仅无须月光宝盒就能走近她,而且还成功地捕获了她的心。此子就是徐志摩,一个你肯定恨得牙痒痒的人。

那个让你难过的日子是1921年初夏,徐志摩二十四岁,林徽因刚过十六岁生日。他已是小有名气的诗人,作为访问学者在英伦岛游学。她跟从父亲一起在欧洲游历时,正好也在英国。林徽因父亲林长民系中国现代著名书法家、诗人,徐志摩作为晚辈自然要前往拜访。两颗年轻的心灵,第一次产生碰撞。

徐志摩初见林徽因时,着实地被电击了一下。林徽因留着当时新女性最时尚的齐耳短发,乳白色单襟短上装洋溢着难言的纯洁之气,青春而又娴静。一张无可挑剔的脸蛋蒙上一层浅浅的微笑,两个可爱的小酒窝随着笑意时隐时现,仿佛天使回到人间。最为动人的是那清澈的眼神,透出一股深入骨髓的书香之气,让你感觉有一首精致而优美的诗正在汩汩而出。徐志摩一下子呆滞了,是感慨?是惊异?还是激动?也许都是吧。这种感觉,较为通俗地说,与天蓬元帅当年在广寒宫见到嫦娥时可堪一比。徐志摩不愧为久经情场的高手,以最短时间回过神来,敏锐的嗅觉告诉他猎物就在眼前,他马上施展起足可申报专利的徐氏猎艳大法。

第一招:强化第一印象。徐志摩英俊的面孔、儒雅的举止、渊博的知识、风趣的谈吐这一次可派上了大用场,连林长民前辈也为之折服,更何况林徽因了。许多年以后,林徽因在一篇记念徐志摩的散文中这样写道:“不用说他和我父亲最谈得来,虽然他们年岁上差别不少,一见面之后便互相引为知已。”这第一印象,将父女二人同时搞定,以致于林长民虽已同意将女儿许配给梁启超之子梁思成,但对徐志摩在伦敦与林徽因频频约会持放任态度,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他们之间可以摩擦出恋情。

第二招:尽情展示天真和浪漫。这一招是高级战术,诸君千万不要盲目摹仿,以免东施效颦。此战术以第一招已成作为前提,以一定的事业基础和社会地位为条件,否则人家姑娘会认为你有毛病。徐志摩当然已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他经常送送小诗,与林徽因在康桥边漫步,甚至拉着她在大雨中冲出家门等待雨后彩虹。试想,如此情调对一个尚未完全成年的少女有多大的杀伤力啊。林徽因在一篇文章中记载:“志摩认真的诗情,绝不含有丝毫矫伪,他那种痴,那种孩子似的天真实能令人惊讶。”可见,林徽因已心服口服了。

第三招:穷追猛打。这一招放之四海皆真理,法国革命前辈左拉在19世纪就已说过:“大胆,大胆,革命就成功了!”人往往有想像力,行动力却跟不上。恰巧,徐志摩就是一个想像力和行动力同等发达的人。林徽因本顾忌徐志摩已成婚并育有一子的事实,经他百般围攻后,情不自禁地要求他离婚。大凡说出这种话的女人,表明她已将恋情置于婚姻层面考虑了。徐志摩毫不含糊,马上回家对妻子张幼仪表达离婚之意愿,结果闹出了一场轩然大波。暂且按下不表,本段只想证明徐志摩招术之高明。

至此,林徽因一颗情窦初开的心已完全被徐志摩所俘虏。

以现在的标准来看,徐志摩和林徽因两人均是第三者。徐志摩侵犯的是林徽因和梁思成之间的婚约,而林徽因侵犯的是徐志摩与张效仪之间的婚姻。梁启超是何方神圣自不必说,张幼仪大哥张君劢是民国初年政坛风云人物,二哥张嘉敖亦是民国中央银行总裁,可谓犯了天怒。在一系列合力干预下,徐志摩之父徐申如(民国著名银行家)以断绝父子关系和经济来源相要挟,林长民也只得匆匆带着女儿回国与梁思成订婚,一段恋情以早早夭折告终。

徐志摩给林徽因写过很多诗歌,最有名的就是《再别康桥》和《偶然》二首。从诗歌的内容上看,除了时间和情节可以吻合之外,所表述的情感却不符当时二人的情绪。这两首诗始终贯穿了一种平静、忧郁、缠绵的情绪,与徐志摩当年不顾一切追求林徽因的各种激动举措并不相符。徐志摩甚至选择了不要父亲的经济援助,硬是以自己的双手养活了自己,这对一个公子哥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也正是这一点使我对徐志摩的印象稍好一点。林徽因写给徐志摩一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但其子林从诫却说这首诗是写给他的,当然,哪有儿子承认母亲给她的蓝颜写情诗的,林从诫的话大可不必当真。不过,林徽因写的《悼志摩》和《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倒是写得相当荡气回肠、悲伤凄怨。

林徽因回国订婚后,徐志摩并未放弃追求,他首先遇到的一大难题是如何面对恩师梁启超。师长如父这个道理我相信徐志摩应该很清楚,以此逻辑推之,徐志摩不仅仅背上了“欺朋友之妻”之恶名,说不好听的简直就是在“抢兄弟之妻”。当然,他是情种他怕谁?他还是以最儒雅的方式,做着这般苟且之事。

可怜的林徽因游离在两个男人之间,客观地说,他们都很优秀,那么,到底谁更爱林徽因呢?

先说徐志摩吧。不可否认,他对林徽因的爱是真诚的,关键在于他是个段正淳(天龙八部之段王爷)式的人物,他对每一个喜欢的女人都是真诚的。起初他喜欢张幼仪时如此,之后遇到才女画家陆小曼时亦如此。只有你的心态修炼如同韦小宝(鹿鼎记之韦爵爷)的那一帮女人之豁然时,你才会觉得幸福。徐志摩的爱情细胞特别发达,洒向人间都是爱。与之相反,林徽因作为一个新女性的代表,决不可能去做徐志摩的姨太太,她需要的是一夫一妻的生活,崇尚的是白头偕老的爱情。这一点,徐志摩无法满足她,即使他们结婚了,一旦爱情的光芒黯淡后,林徽因就成了第二个张幼仪。徐志摩当然知道自己的这种德性,但他仍然苦追林徽因,直到一个新的猎物陆小曼出现为此。可以说,徐志摩对爱情的理解仅停留在爱的过程中,而从未将其作为一种终生的责任来考虑。我们重温他的名句:“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你能同意他仅仅是向康桥畔的母校伦敦经济学院告别吗?

再说说梁思成。我始终对这个学工科的前辈有一些同情,也仅仅就是爱情和婚姻层面吧。梁思成给我的印象有点木衲和古板,他是一个缺乏浪漫情怀的人。林徽因是一个追求平等和自由的新女性,在爱情上绝对渴望浪漫,特别是与徐志摩有一段较短的激情后,浪漫之情几乎就成了爱的代名词。梁思成无法满足她的需要,有时真怀疑他们走到一起是不是老天爷的恶作剧,他们的婚姻生活持续了27年,如果加上定婚后的7年,共计34年。从1921年始,关于林徽因和徐志摩之间的话题就从未断绝过,在江湖上成为一段佳话,他忍受着;徐志摩在林徽因婚后还一直与她来往着,并相互在诗中漫游,他忍受着;在一个极端看重[ch*]女的时代,只有他和徐志摩知道并保守着这个秘密,他忍受着。他的爱,虽没有徐志摩那样工于语言和举止,但远比徐志摩深厚和有力度。他爱着林徽因,用的是他的生命。他的爱又是那么的无私,他为我们树立如何站在对方立场上去爱人的典范。

林徽因与徐志摩相识并相知了整整十年,他们从恋人的位置退回到蓝颜。这种回归是被动式的,我相信他们都不愿意。他们的蓝颜关系同样不为世人所认可,因为他们都是名人。他们的爱情被一股潜流所伤害,他们的蓝颜关系同时也伤害着这一股潜流。

命运夺走了林徽因的爱情,在十年后再一次夺走了她的蓝颜。为了能参加林徽因的一次讲座,徐志摩乘坐的飞机失事。关于他的突然离去,世人将责任无端地发泄在陆小曼身上,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是陆小曼成功地当了一次第三者,而林徽因只是个失败吧。

林徽因怎么也不相信徐志摩就这样离她而去,她在文中写道,死与志摩,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两者联系在一起。对一个女人而言,有一个爱并容忍自己的先生,同时有一个能进行精神交流的蓝颜,应当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但是,徐志摩真的走了。

他轻轻地走了,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本文已被编辑[烟雨琳静]于2005-1-23 22:26:5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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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流泪的木偶点评:

淡淡的叙述,着实让我也沉浸了一番。
爱人同志,十年蓝颜,而这十年又岂是语言可以表达!
喜欢你这样的文字,语言朴实、自然却又感人。

轻轻走来点评: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轻轻走来点评:

你不喜欢徐的诗歌
其实你有很多和他相象的地方:)

轻轻走来点评: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那样讨厌徐志摹
哼!

文章评论共[14]个
芙蓉晶-评论

呵呵,好俊的笔风,幽默而不失斯文!
我到觉得,许志摩喜欢的只是心中勾画出的升华而诗意的林徽因,那是一幅精巧的画,只想远观而不能近瞧。魂绕梦牵的牵挂总比日日无所求的拥有更能吸引他吧!。诗人特有的怪异的心理因素!:)
  【白水黑糖 回复】:你的意思是小徐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哈哈。
但他确实是想偷却又偷不着啊。 [2004-11-6 0:17:03]at:2004年11月05日 晚上7:58

客居红尘-评论

除了佩服我还能说什么呢?
  【白水黑糖 回复】:谢谢。只是我天天和文字打交道,熟能生巧而已。 [2004-11-6 0:18:21]
  【客居红尘 回复】:白水兄:此文处处透着理性的思辩。非常的有说服力 [2004-11-6 0:45:45]at:2004年11月05日 晚上8:16

风琳-评论

真的能不带一丝云彩的走吗?
  【白水黑糖 回复】:他想带,但他带不了。他心中始终将林徽因放在第一位,陆小曼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林徽因的影子。 [2004-11-6 0:20:38]at:2004年11月05日 晚上9:27

风起云飞-评论

是的,徐志摩只是林徽因的恋人,而梁思成才真正的是林徵因的爱人,一生一世爱着她,护着她的人。
  【白水黑糖 回复】:所以,对女人而言,只可在徐氏学堂实习,但真正的归宿却是林氏集团。 [2004-11-6 0:22:38]at:2004年11月05日 晚上10:11

雨晴小筑-评论

我最欣赏梁思成,他爱着林徽因,用的是他的生命。他的爱又是那么的无私。徐志摩只是林徽因的天空中的一片云彩,梁思成则是悬挂云彩的那一片晴朗的天空。
  【白水黑糖 讨论】:后一句说得妙极了,我想将这句放入我的文章中,行吗? [2004-11-6 0:23:33]at:2004年11月05日 晚上10:35

muyangyike-评论

如果老哥存有林姐姐的十六岁玉照的话,能否复制一份给小弟寄来,自查一下我是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呵呵,,:))
  【白水黑糖 回复】:我哪有她的照片啊,只是在书上看到的。网上应该有,老弟可查查,千万不要。。。。。。。 [2004-11-7 9:37:52]
  【muyangyike 回复】:哈哈,这个老哥请放心,我再好色也不敢向梁思成叫板!:)) [2004-11-7 9:45:55]
  【烟雨琳静 回复】:说不好色的男人定是心里变态……嘿嘿:-) [2004-11-8 12:11:26]
  【muyangyike 回复】:非我自命清高,能让我心动的她除非十二分的优秀,象琳儿这样的!:)) [2004-11-8 13:16:28]at:2004年11月06日 上午10:54

8502282遥远-评论

又是关于女人的
  【白水黑糖 回复】:准确地说,是关于女人和男人两个人的。呵呵。 [2004-11-7 9:38:25]
  【8502282遥远 回复】:俗啊 [2004-11-10 12:39:18]at:2004年11月07日 凌晨0:57

乔辉-评论

先生的文风我喜欢,老辣而不失幽默。好文章。
  【白水黑糖 回复】:喜欢着老乔的喜欢,谢谢。 [2004-11-7 9:39:00]at:2004年11月07日 凌晨1:26

踏浪淘沙-评论

俺也想拥有一位十年红颜,短短的生命能有一位相陪相位的知已,何等幸福哟`
  【白水黑糖 回复】:建议你不要找。 [2004-11-8 10:23:25]at:2004年11月08日 上午10:08

烟雨琳静-评论

白水大哥系列之三呢??我以为今天可以见到三哦,不大喜欢之一,钟情之二的文字,不知道之三会带给琳儿怎样的感觉……
  【白水黑糖 回复】:我写文章很随意,不一定有三。 [2004-11-8 12:49:25]at:2004年11月08日 中午12:09

li心有千千结-评论

精彩、佩服:)at:2005年04月20日 晚上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