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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经 摩法 摩媒咏汩彤

发表于-2011年11月21日 上午10:09评论-1条

联手是利益之结合,一般有三种,即强强联手、强弱联手和弱弱联手。如今最常见者,乃是强强联手----这样的联手,会使整体力量比分散之时更加强大。强弱联手,兼有扶助和依靠两种意味。至于弱弱联手,那是不得已之举。

从寻求什么样的“盟友”,可以看出一个人、一个群体或者一个阶层的道德和利益取向。

目前社会上一些强强联手现象,颇令我大惑不解。

先看看摩登经济学家(非指一般经济学家,为了叙述方便,一下简称“摩经”)与富人的强强联手。富人的涌现,改革开放以来呈不可阻挡之势。但先富之人,却并非如邓公所“设计”的那样清一色。看一下“暴富流程图”便可知道:有多少富人,靠权势而造就;有多少富人的财富,是巧取豪夺所得!但是“摩经”们不管这些,他们口中的“富人”,是一个全称判断。一个富人被仇家杀害,本是一桩刑事案件,可摩经们却忙不迭跑出来疾呼“不要仇富”、要“善待富人”,他们呼吁的对象,自然是穷人,好像全体穷人都要杀所有富人似的。我原来很纳闷:那么多民工讨不来血汗钱,急的跳楼,怎么不见一位摩经出来吭一声呢?现在我明白了,因为穷人乃“非我族类”。摩经们只有与富人结盟,他们本身才会迅速的跨入富人俱乐部。当然,像卢周来那样迂腐落后,只会写《穷人经济学》的经济学家,自己也注定仍将穷困下去。

再看摩登法学家(以下称之“摩法”,非所有法学家)与有钱当事人的强强联手。譬如一个官司尚未判决,当事人对是非曲直各执一词。当此之时,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专家论证”便出来了:摩法们应一方之邀,引经据典,条分缕析,娓娓道来,“研讨”虽离题万里,结论却非同凡响----“知识一定出于圣贤,或者至少是学者之口”的嘛-----他们的“论证”往往会影响舆论,进而影响判决。比如有一个案子,一个依法当杀,国人亦皆曰可杀的黑社会老大,经摩法们一番神奇的“论证”,便罪不至诛了。有人说“论手”们明码标价被“收买”,拿了人家多少银子。没有真凭实据我是不信的,只当谣传而已。但是,我始终觉得他们处心积虑“论证”的出发点,颇为可疑-----谁见过摩法们为那些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冤屈者“论证”过什么冤屈呢?

再次,看名人和某些媒体的联手。名人是媒体宠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鲁迅说过:“无论检查怎样的历史,总寻不出烧饭和点灯的人们的列传来。”哪一个引车卖浆者之流的头上,有刘晓庆、余秋雨那样的光环呢?仅从吸引眼球和发行量计,媒体青睐名人,便是必然的和无可厚非的。问题是,一旦出现纠纷,比如小尼姑状告阿q性骚扰,媒体所列,却大抵是名人阿q斥责非名人小尼姑如何“诬陷”借以出名,以及她如何“不要脸”云云。您说那些无名之辈,除了高挂免战牌投降,还能怎样?

强强联手,物以类聚,本不足怪。儿摩经、摩法、摩媒们的举动,却正如鲁迅所言,是“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以“行私利己”罢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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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水寒
☆ 编辑点评 ☆
谭水寒点评:

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以行私利己罢了!
作者解剖了社会上三类群体,笔力如箭,箭箭中矢,令人惊醒。
欣赏。

文章评论共[1]个
谭水寒-评论

再来欣赏。(:012)(:012)at:2011年11月21日 下午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