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缘于我是宠物微澜

发表于-2004年10月31日 下午4:37评论-2条

缘于我是宠物(小说)

我是一个宠物。是人类的宠物,是大牛的宠物。

大牛姓牛也属牛。大牛除了两只脚站着走路和头上没有长出两只角而外,确实很像一头牛,大牛有一股牛劲。无异的,大牛并非一头牛,他属于人类。大牛是那样的高高在上,每每,我得仰视他,当我站在他的肩膀上或者傍着他的大腿时,我就狐假虎威顶天立地了。

大牛既是一家之主,又是我的主人。

直觉告诉我,大牛很爱我。

因为,我是一个宠物。

大牛不大做家务,诸如做饭洗碗什么的都是保姆张嫂干。大牛驾着宝马回家后,餐厅的红木餐桌上张嫂已经摆好了茅台和黄鱼,大牛就坐在那把红木椅上开始喝酒,他总是坐在老地方,他的身边是他的妻子林子。每在这个时候,我就舒舒服服地伸着懒腰躺在大牛的怀里,眯着眼睛欣赏我的主人,间或用爪子抓一抓主人的痒,大牛时不时爱抚地摸摸我的头,亲亲我的嘴,捋捋我光洁柔润的毛发。即使是在大牛拿着手机打来打去联系业务的时候,我也是如此这般地横躺竖卧在他的怀里捣乱。

我对他们的吃喝并不感兴趣,大牛给我另开了小灶。我的伙食无可挑剔。我每月有一千块钱的伙食费,衣服钱、零花钱和各种小恩小惠的补贴还搁在其外。我的主食是那些猪肝龙虾甚至燕窝什么的,另外还有巧克力、花生米、水果、蔬菜等等之类副食品。说句老实话,这些东西我已经吃腻了。于是,我想到了人类的一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于是我想,世界上确实有这样的人种,比如大牛,衣冠楚楚,作威作福,高高在上。吃兽肉,放响屁,拉人屎,受人尊重,让人羡慕。

对于我,大牛却并不游手好闲。

那天,大牛把我买来了。

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自己的身价,才真正认识到一个宠物的价值。

大牛竟然花了两万块把我买了来。然而,我的身体竟是那么地小,小得玲珑,小得袖珍,小得剔透,小得有点可怜,特别是站在大牛面前。我的体重只有5斤半。

大牛把我抱了回来,然后,他亲自为我洗了澡,足足洗了一个多小时,并为我用了美国进口的高级香波和浴液,还洒了法国进口的香水。张嫂说,我来给洗吧。大牛说,不用,粗手粗脚的,弄痛了她,烫着了她怎么办。

大牛把我从白玉制成的精品浴盆里拎了出来之后,然后用一块做工精致的纯棉浴巾轻轻地为我擦拭身上的水湿,然后一块天鹅绒毛毯就披在了我的身上并把我紧紧地包裹着。一忽儿大牛把我抱在了他的怀里,一忽儿把我放在那张松软的红木席梦思大床上,一忽儿又让我躺在那套鳄鱼皮的沙发上,一忽儿大牛又把我抱了起来,一忽儿客厅一忽儿卧室......这当儿,我并没有闲着,尽管我有点畏畏缩缩胆胆怯怯,我还是瞪大眼睛好奇地搜索着,在任凭主人折腾来折腾去肆意摆布的这段时间开始认识这陌生的环境--我的新家和新主人。这是一座独门独院的二层花园式公寓,室外有一个小小的花园。那些个经过人工精心修剪粉饰培养有素的花呀草呀俯首听命整齐归一地侍立在各自的位置上,那姿态,那神韵,确实不失大家的风范,但它们却很少会意识到自己本身已经失去了真,失去了自然和本来面目。室内的陈设既独特又雅致,墙上有壁画,地上有地毯;一楼是客厅,和我主人的卧室就在二楼。各种饰品和家用电器什么的都是高档的新潮的。新潮得不能再新潮了。新潮得典雅,新潮得华贵,新潮得有点俗。我的主人四十来岁,是一位具有绅士风度、具有震慑感召力、玉树临风和男子汉魅力的那种,他就是大牛;我的女主人很漂亮,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女性。

一个小时之后,我身上的雪白柔软光滑而又有弹性的毛发舒展开来。在我们狗类,我可算是最美的,就像公主。可在人类的水准上却视我为最丑陋。我的脑袋和五官,用人类的语言形容,叫“四不像”,像猪像虎像狮子又像一只大熊猫,左看右看唯独不像狗。早在以前,我是很不吃香不值钱的。在人类欲望膨胀的今天,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一些人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再可追求的了,致使人世间有好多事情已经本末倒置妍媸不辨黑白不分了。就如我,之所以我会成为人们最珍贵的宝物、宠物,之所以我的身价倍增,是因为我少,我丑,稀有的丑陋。

我开始有点认识大牛了,我尝试着摇摇尾巴,前爪搭在大牛的肩膀上亲亲他的嘴舔舔他的耳朵,我做着各种小动作用来讨好我的主人。大牛爱怜地玩弄我于他的股掌之上,看得出大牛很开心,这开心是我带给他的。大牛为我起了名字,叫“豆豆”,并为此他还吟了一首王维的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从此,我便成了这家庭的一员。

我很会博得主人的欢心,我的可爱之处在于我的小鸟依人和善解人意,几天来的形影相随,大牛对我已爱不释手。我和大牛同室而居同床而眠;大牛的衣食住行有张嫂侍候着,而我的拉屎拉尿洗澡有时得大牛亲自侍候;为我,大牛改变了一往懒惰的习性,每天早上领着我出门散步、放风;每到了我发情的时节,我免不了和别的男狗送送秋波调调情说说爱,每在此时,大牛就嫉妒,就受不了,他甚至愤怒地喝斥开我们这对“奸夫y*妇”,要不是“奸夫”的主人在跟前,大牛肯定会给情敌一顿好揍;大牛开始对我在素质上加强培养和教育,使我懂得拉屎拉尿必须到楼下指定的地方以及好多生活习性和文明礼貌方面的事情,并且还学会了好多人类的语言,诸如大牛喊我“豆豆”,我就知道他是在叫我,他让我卧下,我就马上顺从地卧下,他让我过来,我就摇着尾巴颠颠地过去,我说拿爪来,我就把前爪递给他.......总之,我已经是一个有家教有素养的狗了。

大牛对我的宠爱有加以及我的丰衣足食,使我出落得更加凝脂臃腴亭亭玉立如花似玉了。

我想,狗类中,我是最幸福的了。

那天一早,张嫂和林子就开始忙了,生猛海鲜山珍海味美味家肴做了满满一大桌,临近中午迎来了一位老太太,大牛和林子管她叫妈。大牛对她超乎寻常的热情,使躲在一旁的我顿生嫉妒之心,我心里不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你有我美吗?大牛爱你会胜过爱我吗?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蹭地窜了过去嗖地跳进丑老太的怀里,我就是要在她的面前现现眼,炫耀炫耀自己。谁知这不识实务的老太太最不喜欢小动物并且最怕小动物了,当她突然发现我跳进她的怀里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就不由自主地尖刻地嚎叫一声并随手把我甩了出去。更加出乎意料的是,大牛抬腿踢了我一脚,并下意识地说:“去去去,一边呆着去,谁还顾得上你”。

我惶惶如丧家之犬远远地躲在了一个鲜为人知的角落里,我的身体哆嗦着,心痛着。尽管大牛是那么轻轻地一脚,但这一脚对于轻于鸿毛的我,已足以能够把我骨碌碌踢出老远,对我的伤害远远不止于身体的伤痛,更痛的是我的心,大牛轻轻地一脚重重地踢掉了我的自尊心。

两颗如豆的泪珠从我的眼里掉了下来。

大牛曾那么喜欢我。只要我在身边,大牛本来紧蹙的眉头就会舒展开来,本来呆板枯燥的脸庞就会焕发生机。此时,我怎么都不明白,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致使大牛怒容满面并对我发脾气。以往每次我不是这样接待客人的吗,大牛甚至还常常在客人面前大大地夸奖赞美我一番呢。我可怜巴巴地卧在一个角落里,一动不动,任赁时候在我的身国边一分一秒地逝去,我的脑子一片茫然。

此时,我感觉大牛是那么高高在上,而我又是那么的渺小。

我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

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大牛和他的母亲亲热够了,吃了饭喝了酒又小憩了一会儿,才想起了我。我仍然一动不动地卧在那个角落里,大牛走过来,抱起了了,轻轻地拍拍我的脑袋,为我拭去眼角已枯成眼屎的泪痕,他说,豆豆,不高兴了?干吗不高兴了?心肝儿,我的小傻瓜。大牛依然是大牛,他和以往一样时而把我搂在怀里,时而亲亲我的脸颊,时而又把我举到头上,时而又把我放在他的肩上,任由我骑在他的脖子上撒娇,蹬着他的鼻子上脸。

一切都过去了,一切的不愉快都烟消去散了,我确实忘性大。我又快乐了,我在大牛的面前撒欢,抱着双手作揖,摇尾巴,讨取主人的欢心。

大牛要出国考察了,去新加坡。听到这个消息我兴奋极了。考察,说白了就是借考察之便,花公家的钱出国旅游,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新加坡发达富足,确是个好国家,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知道大牛离不开我,自从我来到这家一年多,我还没有和大牛分开过,大牛说,我是他的开心果。这次出国他会带我去,不然,他为什么昨天又给我做了一身衣服呢,我的衣服够多的了,大马甲、小马甲、背心、纯棉的、毛的。想得开心,我禁不住放开喉咙“汪汪”地唱起歌来......我笑了,我就是这样跟着大牛坐上了飞往新加坡的飞机的。我依偎在大牛的怀里,我钻进了白去里,又从云朵里钻了出来,天好高好蓝噢......豆豆,豆豆,是大牛在叫我,我睁开了眼睛,但仍然睡眼惺忪,原来是南柯一梦,大牛正抱着我,大牛整装待发的样子,旁边站着林子,林子今天好美,她的长发披散着,她的脸颊上挂着红红的云儿,像苹果一样好看。大牛拍拍我的脑袋,说,小家伙,在家里好好呆着,等我回来......然后大牛把一串珍珠项链挂在我的脖子上,把我放在床上,他又说,豆豆,我会想你的,拜拜......然后大牛提了包,拉了林子的手向外走去。再一次,如豆的泪珠从我的眼角滚落下来,那泪,是凄凉的泪,羡慕、嫉妒、忧怨、悲哀、痛恨交织着的情感统统向我袭来,噬咬着我的心。

我从蓝蓝的天空一下跌入黑暗的地狱。

以后不知人有多少个日日夜夜,我要在看待、期盼中度过了。

大牛和林子的结合是80年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过相亲定亲的产物,他和林子的感情并不好,可我不贱,大牛喜欢我,是因为一见钟情。然而,跟大牛一起出国去的不是我,而是林子。

真让狗羡慕。人类,多好啊。人类有太多太多的诱惑,我毕竟不属人类。

一切,缘于,我是一个宠物。

一天晚上,我躺在大牛的肩头似睡非睡,我听到大牛对林子说,这贼忒胆大,专找有钱人家偷,已砸了好几个保险柜了,我们也该加强防范才是,楼下院子里应该有条狗。听到此,我一阵激动,睡眠完全消失了。一整夜我都在痴心妄想,这不是个很好的机会吗,凭着自己慧中秀外的聪明才智,凭着大牛对我的爱,大牛一定会把这项任务交给我,天生狗才必有用,我终于要有用武之地了,终于可以为主人做点事情,而不是天天碌碌无为,无所事事了。

第二天一早,我都记不清我是怀怎样高兴的心情跑下了楼,站在我工作时该站立的地方,以一种怎样威严的姿态实习着我即将要开始的保安工作;我又是怀着怎样沮失望的心情,迎接老黑的到来。然后大牛把我抱起来,请到了一边。这是出自大牛对我的关爱。老黑是一条没有任何杂交嫁接,货真价实的纯种狼狗,有着一身黑而亮的皮毛,高大威武凶悍的老黑如果一口下来,会把我生吞活咽。然后大牛把老黑安置在那个岗位上。老黑站在那里,傲慢地“汪汪”两声,老黑似乎在向我打招呼,我老黑和你一样也是这家里的一员了;老黑似乎有意证明自己工作的胜任和尽职尽责;老黑似乎是在向我炫耀:小白,你多小啊,你还没有我的一个爪子大。我的同类,可怜的小白,一边玩去,睢大老爷们的本领吧。

真正伤了我的自尊心的就数这次。

原来大牛并不信任我。我什么都不是。我太自不量力了,我只是一个宠物,任人玩耍,逗人开心。

此后,我伤心了好一阵子,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我学会了深思。

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我依然和大牛形影不离,摇着尾巴,尽着我的本分。

终于有一天,大牛带回了“绮绮”。这名字是大牛起的。绮绮不属人类,也不属狗类,她属于猫类。她是一个外国妞。绮绮是那样地漂亮,她有着一身和我一样长长的雪白的漂亮的毛发,有一双又圆又大又亮的眼睛。她不像我,绮绮在猫类是最美的,在人类也是最美的,在外国美,到中国之后她依然美。她的美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自从绮绮来到我家之后,她和我吃同样的饭,穿同样的衣,所不同的是,我不再睡在大牛的身边而睡沙发了,陪在大牛身边的是绮绮。绮绮的拉屎拉尿由大牛侍候,而我的拉屎拉尿由张嫂代替了。大牛也不再豆豆、豆豆地喊个没完,偶尔看我一眼,也没有了以往的光泽。如果我和绮绮相互猜忌、怄气、谩骂、咬打,挨斥遭打的肯定是我。

曾一度,大牛是那样的喜欢我。

我对大牛的爱,虽然不无讨好、逢迎和献殷勤的成分,但更多的还是真诚。我崇拜他、敬重他、爱慕他。对大牛,我的主人,我只有诚实。这是我的本性,是出自狗类的本性--狗不忘主。

然而,世上的一切仿佛镜中花,水中月,不真实,不牢靠。

我的失宠,绮绮的得宠,大牛的移情别恋,一切的一切,缘于我是一个宠物,缘于绮绮也是下个宠物,缘于我和绮绮都是宠物。

大牛不是真正爱我,爱绮绮。他真正爱的,是宠物。

不定明天或者后天,大牛的身边还会有思思、梦梦......

突然,我惊觉,我所居住的这所漂亮的楼房不是楼房,而是一个笼子,笼子里的空气是凝固的、窒息的。

笼子里关着些动物--人、狗和猫。

我居然有了一种新的想法,我很想很想有个狗窝,一个属于自己的狗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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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城南居士点评:

角度新颖,有个性。

文章评论共[2]个
沧浪-评论

与那《狗眼看世界》有异曲同工之处,有特点at:2004年10月31日 晚上10:05

冰点玫瑰2-评论

您写的真的很有创新/与众不同哦/拜读了/问好作者/呵呵at:2007年09月04日 早上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