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文章之前,为防构思发生偏差,我特意查了一下广告的定义,解释是:广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上包括了非经济广告与经济广告,而狭义的概念仅指经济广告,又称商业广告。进一步的解释是:商业广告是一种推销产品的形式之一,是为扩大经济效益服务的。不言而喻,这其中的“扩大经济效益”,就是让产品利润最大化。
让利润最大化,是商品的属性,我们本无可非议。为了自己的产品打开销路,对产品的用途性能作扼要的介绍,并适当附加些优点的量化也在情理之中。我国有个“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的典故,这可能是广告的鼻祖了。但老王种的瓜确实甘甜爽口,他是在货真价实的基础上自卖自夸的,自有他说话的底气在。实践告诉我们,产品生命的经久不衰,靠的终究是它的货真价实,嘴皮子的搅动是无法让其在虚假中长久生存的。
然而,令人倒胃口的是,一些生产商和广告商不惜使用引车卖浆者之流的伎俩,极尽吹牛之能事,把商品的性能标榜得天花乱坠。还有个别的广告,其策划的动机,已经到了毫不掩饰甚至是厚颜无耻的地步。他们哪管得商品的实际效用如何,产品一出炉就先来个“红旗招展,鼓角相闻”,进而言无遮拦地虚张声势。那双双凸显的视觉效应与听觉效应,让人想闭目塞听都不行。
从前几年的三聚氰胺、吊白块、苏丹红一直到现在的塑化剂,食品非法添加剂的种类层出不穷。据媒体报道,日前查出含有非法添加剂的食品多达47种。这些食品曾经无不以冠冕堂皇的身份流动于市场,消费于千家万户,而且大都被广告商们轰轰烈烈地炫耀过的。我们的生产商和广告商啊,你“闪亮登场”也罢,“强势推出”也罢,但绝不能把获利的欲望强加于消费者的诚实之上呀,用大众生命的消磨来换取最大的利润,这算是什么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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