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种很纠结的心态,看完了电视剧《甜蜜蜜》。这是一个发生在特殊的年代,近乎悲惨的爱情故事。一个是众人唾骂的流氓,一个是人人鄙夷的破鞋,按照主人公雷雷和叶青的说法,叫做落后分子对落后分子。作为一个男人,即使被人骂作流氓,尚可一笑了之,但对一个女人而言,被人视为破鞋,那就好比哑巴吃黄莲,只能自己打落牙齿混着血吞肚下去了。叶青的命运在那个年代并非个例,她本是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只因为人言可畏,她无法追求自己的爱情,和任何一个男人走近,都被看作有作风问题。于是,她长久的压抑自己的感情,在三九八农场,她没有一个朋友,这个时候,雷雷带着邓丽君和《甜蜜蜜》出现了。也许,从那一刻,他们的心就已经紧紧的贴在一起了。雷雷是一个从小就调皮捣蛋的高干子弟,偷鸡摸狗、打架斗殴,人们唯恐躲之不及,但正是他的痞子气,让他敢于为叶青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打抱不平,当然,也因为他的善良本性。这一切,叶青的母亲看在眼里,但令人不可理解的是,从始至终,她都在以爱的名义践踏着亲生女儿的终生幸福。
这是一种畸形的母爱。在叶母的眼里,雷雷始终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流氓,他无法给叶青幸福,只会带来痛苦。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思考,也许,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叶母的认知里犯了很多不可饶恕的严重错误。首先,雷雷是流氓吗?在那样一个人云亦云的年代,叶母不自觉的形成了固定的思维,从一开始她就从内心深处认定了雷雷是流氓这样一个概念,而不去想这究竟是不是事实。当叶青被雷雷“绑架”获救后,叶母偏执的认为叶青受到了玷污,千方百计的阻挠叶青说出真相。这个时候,坚持子虚乌有的“事实”,也要严惩雷雷,这是怎样畸形的母爱呢?难道这位母亲不知道,这样会让女儿陷入无地自容的境地吗?雷雷为了对叶青的爱,不断改变自己,开修车店自力更生,自学上电大拿文凭,叶青的父母视而不见。在叶青疑似怀孕后,叶母不分青红皂白的找到雷父兴师问罪,显得滑稽、可笑而又荒谬。一次又一次地真相揭穿后,叶母丝毫未能改变对雷雷的成见,就像那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其次,作为父母,有权利干涉儿女们的生命自由吗?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父母对儿女享有绝对的权威,“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鲁迅:《坟?我们怎样做父亲》,以下引言均出自本文)儿女的幸福被牢牢地握在父母手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像一道沉重的枷锁,压在儿女的肩头。中国历来以礼仪之邦自居,孝道更是为人津津乐道,这里存在一个根本的谬论,父母对儿女的生育和养育是一种“恩”吗?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指出:“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对于自己没有恩;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在先生看来,生儿育女只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必然结果,同饮食一样,仅仅是为了生存。而父母对儿女的养育则是一种义务,因为你选择生下了我,所以你有抚养我的义务。因此,从根本上讲,父母对儿女并没有所谓恩惠。何况,中国有养儿防老之说,既然养儿子是为了年老后有人照顾,是功利的,是带有目的性的,那么,父母对儿女的生命便没有横加干涉的权利。当然,维系父母和儿女之间关系的,并非这种生冷的等价交换,而是人性本身的亲情之爱。鲁迅先生言道:“这离绝了交换关系利害关系的爱,便是人伦的索子,便是所谓‘纲’。”正是因为这种人性的爱,儿女才会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才有了所谓孝道。倘若父母真的爱子女,应该如何呢?先生继而指出:“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所以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所以也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也就是说,父母对于儿女有两项义务,一是教育儿女有生存的能力,二是解放儿女,让儿女有完整的、独立的个体意识和自我意识。中国一向不善推崇自我,自我常常淹没在国耻家恨里,殊不知只有个人拥有自我意识,社会才能良性发展,人类才能因此而活的更有尊严。两千多年前,孔融就曾指出问题关键:“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儿女自从降生于世,就是一个独立的自我,他们对于父母是“非我”,自然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之路如何走,应该也必须为自己所做的各种选择承担好的或者坏的结果,任何的他者都不应当干涉。这本应是一种共识,但人们却深受“因袭的重担”毒害而不自觉,鲁迅先生在文章末尾忧虑道:“世间又有一类长者,不但不肯解放子女,并且不准子女解放他们自己的子女;就是并要孙子曾孙都做无谓的牺牲。”剧中的叶母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她自以为自己是深爱女儿的,一切都是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以这爱的名义,一次又一次的拆散了雷雷和叶青。可是,叶青离开了雷雷,真的快乐了吗,幸福了吗?叶父罹患肺癌后,叶母让叶青在父亲和爱人之间做出选择,这就是她所谓的母爱吗?叶青在不得不离开的一刹那,那声撕心裂肺的呼喊,久久飘荡在雪花纷飞的天空中,叶母难道听不到吗?不,她听到了,却硬着心肠听而不闻。天下的父母们,何时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
在这种畸形的母爱压抑下,叶青被迫把对雷雷的爱埋在心底,直到雷雷受伤住院以后(十七集),她才不顾一切袒露自己的爱,如火山喷发不可收拾。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太短了,让我们这些旁观者心酸不已,可剧中人呢?韩阳,华华,叶青的老师、同学,他们之中有任何一个人理解他们,支持他们,祝福他们吗?作为朋友,华华是反对最强烈的一个,俨然另一个叶母,在她看来,只有韩阳才是适合叶青的。她不知道,或者不承认,她的行为不仅不是关心朋友,而是作为一个刽子手,扼杀了朋友爱的勇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价值观念,因而也有着不同的选择,套用伏尔泰的一句话,尽管我不认同你的选择,但我尊重你选择的自由,这才是一个朋友应当持有的态度。如果你的朋友所爱的人真的是一个流氓,是一个杀人犯,无恶不作,被蒙蔽了,那么作为朋友你自然应该提醒他(她),但在你没有任何确定性的情况下,你有何权利指责他人的选择呢?在叶青被雷雷“绑架”后,她的学校为了消除影响,竟然劝其休学,这是一所大学应有的度量吗?那些饱读诗书却道貌岸然的知识分子们,就像茅坑里的蛆虫,让人忍不住作呕。教育学生、爱护学生这是学校应有的责任,当学生遭遇不幸之后,不仅没有丝毫愧疚之心,反而在学生的伤口上撒盐,剥夺学生的读书权利,这样的学校还会是教书育人的精神圣地吗?此时,叶青的大学同学也在不断的对她造谣中伤,甚至不屑与她一同上课,酷似菜市场的大妈,这是大学生应有的素质吗?所谓流言,正是一帮无聊的庸人饭后乱嚼舌根,伤人伤己,却偏偏有人喜欢种下这可悲的恶,也许等某天他们成为那受难的人,他们才知道流言的可怕吧。
当一切时过境迁、尘埃落定后,雷雷却出车祸成了植物人,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可他们毕竟在一起了,再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他们拆散了,那首动人心弦的《甜蜜蜜》,还在不停的飘荡着。爱情究竟是什么呢?自有人类以来,自人类有了区别于动物的思想以来,爱情本就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感情,任何以爱的名义践踏爱情的行为都是可耻的、无知的。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也同时应该尽到尊重他人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的义务,这本应当是《人权宣言》问世以后人类社会应有的共识,但在某些特定的年代,特定的人群中,总有人破坏这一共识。叶青和雷雷的悲剧不会自他们始,也必定不会至他们终,但是,请宽容他们吧,不要再种下可悲的恶。
忆殇
2011年11月7日-9日晚
写于山东德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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