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网讯,一贵州妇女,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竟然将自己亲生的13岁女儿以3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一34岁的口吃男人,而最后的代价是自己13岁的女儿将面临终身不孕的可能。笔者闻此讯息,不由得吸了一口凉气,内心很是触动。天下竟有如此恶母?虎毒不食子,究竟是什么原因会使这样一位母亲走上这条道路,竟然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做买卖,甚是让人疑惑!而从记者对她的访问来看,她竟然对自己犯罪的事实浑然不知,竟称是为了给自己女儿一个安定的生活,让女儿有家可归。
纵观这起案件,我们不难看到,案件的当事人老家地处偏远山区,几个涉案人受教育程度都很低,最主要的是事件的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太淡薄,该案受害人的母亲将孩子当成私有财产买卖,就是文明程度不高、法律观念淡薄的主要表现,从另外一个层面,我们还可以看到,西部地区的法律知识宣传不够,在法律政策的宣传上还欠缺很多。像公安部门全国上下都在“打拐”的这样声势浩大的行动,他们竟然一点不知,这说明了什么?这就充分表明当地在法制宣传力度上确实存在疏漏现象,让百姓对国家的法律政策全然不知。这是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应引以为戒!此外,从这起案件中,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对妇女、女童的关注还不够重视,一个13岁的未成年女孩在一个村子里一年多的时间,竟然没有引起当地妇联和计生部门的重视,可见当地的这些部门在分管的本职工作上也是存有漏洞的。
这起案件中的那位母亲是可怜的,是可恶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我们去认真地审视,我们又会看到,这就是我们偏远地区文明的落后,这起案件就是愚昧,就是无知的表现。要消除这些现象,要杜绝此类案件再也不要发生,让偏远地区的文明再上一个台阶,只有从根本上去找问题的原因,找出症结,对症下药,才能真正地实现偏远地区文明的突破。笔者认为,一要重视加强偏远地区的教育,让所有的适龄儿童都接受义务教育;要对一些未达到义务教育学历的人也要通过其他方式,让其接受教育;二要增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对一些人民群众涉及的法律政策要及时宣传到位,切不可让宣传滞留于形式,要增强每个人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都知法懂法用法,不再出现法盲;三要加强偏远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要把道德建设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上,让更多的人都能拥有正确的道德观。
希望当地政府部门把这些建议不要只在短期内去实施,要靠长远制度和措施的去坚持,你们可以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阵地,让偏远地区的人民群众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自身的文化程度;都能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提高对社会道德伦理的认知程度;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要让每个人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文明的社会风气氛围也会在偏远的地区越来越浓厚,当然类似此悲剧再也不会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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