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究竟是什么缘由,可以让这样一个“腐败分子”过起如此逍遥法外的日子呢?后被检举调查后才得知,原来该腐败分子还在审理期间,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后来在“保外就医”的日子竟公然住别墅、开宝马、出入酒店,一点也不知收敛,更别提低调行事了,这着实让笔者慨叹,更是让公众愤慨!
就是这样一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腐败分子竟然能想出“保外就医”的“妙招”,既然还能“蒙混过关”,一路“绿灯”,这些不能不让大家疑惑,不能不让大家猜想!笔者认为,这其中的“猫腻”不难而知,这其间的“利益”起了重要的作用。若法院的法官们执法严明,若他们秉公办事,岂能出此嚣张的“腐败分子”!正是这些把握不了“原则”的贪财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为了替某些人行个“方便”,送个“人情”,也就鬼使神差地做起了“掩耳盗铃”的小丑表演。像这样的事情岂是能蒙蔽群众轻松过关的?又岂是能让党浑然不知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看到了,看得格外清楚,贪官必有严惩的下场,贪官绝对不可以搞“特殊”,如果再搞“特殊”,那么我们的党和政府又怎么取信于民?人民截然不会让这样的贪官坐享其成,他们这些犯了大错的贪官岂能于国法不顾,公然过起“逍遥自在”的日子?日久见人心,久而久之他们这些贪官必将被人民再次举报。这一切又是何必呢?犯了罪,依然能通过种种途径巧施“绝招”,着实让公众大跌眼镜!想想我们的执法人员,你们的公信度还有几分可以让人民信服你?想想我们的造假人员,你们的诚信心哪儿去了,为了贪图“腐败分子”的一些“小恩小惠”,就做出这些违背原则,违反规定的事情,,有的人甚至不顾国家的法律和利益,就擅自为“腐败分子”开脱,这样的行为着实让大家失望,更是愤怒!
而就在这个案子被揭穿后,竟然只对一部分进行了处理,这又不得不引起大家的关注,人民不想这样的“腐败分子”于党纪国法不顾,人民也不想这样的“腐败分子”与一些贪图利益的人为伍。我们需要公正、公平、严明的执法,我们不想再看到这样夹杂着利益驱动的造假事件出现,“腐败分子”一定要“严惩”,我们群众绝对不允许“腐败分子”在“严惩”的幌子下做“逍遥法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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