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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就是用来被打破的!马贵毅

发表于-2011年10月25日 晚上10:45评论-3条

规矩,就是用来被打破的!

因为写了近千篇各色各样的300多万字的狗屁文章,所以,就记不清是在哪一篇文章中援引了“规矩是用来打破的!”这句话了。

而当时编辑我的那篇稿件的编辑小姐,公然就不知道我是借用了别人的话。

实际上,这是我在一条优秀的电视广告中得知的这句优秀的广告语的。

该广告语的原文是:“规矩是用来打破的!”

但,我把它改装了一下:“规矩,就是用来被打破的!”

请注意:在原文中,我加了一个逗号,和‘就’字与‘被’字”。

毛泽东先生当年讲:“不破不立”,我认为是一种绝对的真理。

什么是“规矩”呢?

“规矩”就是“教条”。也就是所谓的“清规戒律”。

时代要在自然而然地发展。人类要自然而然地进步。科技要自然而地超越……这是不以任何人的自由意志而转移的客观规律。 

在《马贵毅谈情说爱(一)“婚姻阶段论”》(见“天涯语”和“烟雨红尘杂文版)中,我曾写道:

我不相信爱情的所谓永恒。

但我非常乐意享受爱情的美好。

多年前,在北京的一次研讨会上,马大言不惭地发表了关于“婚姻阶段论”的言论。

其理论基础,正是人类永远也绕不过去的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和相应的“阶段论”:原始社会的无政府阶段;群婚阶段;部落形成的首领当权阶段;私有制阶段,封建主义阶段,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变法阶段;半封建半殖民地阶段;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阶段;毛泽东先生的社会主义革命探索阶段;初级社会主义阶段;及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等等。

多年前,在北京的一次研讨会上,马大言不惭地发表了关于“婚姻阶段论”的言论。

其理论基础,正是人类永远也绕不过去的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和相应的“阶段论”:原始社会的无政府阶段;群婚阶段;部落形成的首领当权阶段;私有制阶段,封建主义阶段,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变法阶段;半封建半殖民地阶段;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阶段;毛泽东先生的社会主义革命探索阶段;初级社会主义阶段;及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等等。

会后,马先生立即就被若干位高学历、高职位的从20几岁到50几岁的女士们的围而攻之。归纳一下,她们的意见大体如下:问:马老师的意思是不是你随时都准备离婚,又结婚;然后又离婚,再结婚? 

其实,她们是误解了我的本意。

我解释说:人生短暂,找到自己心仪的另一半是我们人生中的神圣使命之一。

同时,我也不相信所谓“缘分”。

“百年修来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之类的理论,我以为那全都是些“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中国那些的所谓“圣贤”们用来骗猪的鬼话。

男女的结合,在我看来差不多都是被动的偶然机遇,和无所适从的将就(凑合)。

人类的婚姻和 人的生命一样,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懵懂到理智,由狂放到平静,诚子曰:“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这不是阶段吗?

婚姻也是如此这而别无二致。

那么,婚姻究竟有哪些阶段呢?

一、无论是经他人介绍或萍水相逢,一对男女初识,双方都自然而然地会拥有朦胧的好奇心和热切的交往欲;

二、双方产生好感,决定交往下去,看看情况如何再作定论;

三、情投意合后,进入热恋阶段,于是开始谋划结婚事宜;

四、新婚燕尔,蜜月笼罩,其乐融融,忘乎所以; 

五、子女问世后,便天下大乱了:家里几乎天天都人来人往,有双方亲友,朋友同事,有贺礼红包,鲜花美酒(孩子要办满月酒啊!)。

六、光阴似箭,连日子究竟是怎么过来的都记不清了,转眼间儿子(女儿)就要上幼儿园啦!于是,接送孩子就成了婚后生活中重负的一种;

七、孩子要上小学啦!另一幕更沉重的无形“家务”便从天而降;

八、孩子要上中学啦!学习的家庭辅导又是一个无形的重负;

九、孩子要上大学啦!教育的投资让人挠头不说,安知他(她)学不学得好?远离父母,生活能自理吗?可吃得好,睡得好?学得好?

十、孩子毕业啦,可喜可贺啊!但国家不包分配呀!哎……!!!

……这么多阶段,早就把上述一至四项两个人之间,原本情意绵绵如胶似漆的爱情甜蜜给冲成了一杯白开水!

回说:“我的‘婚姻阶段论’有什么错吗?”。

众老少美女们顿然哑口无言。

马先生于是便大义凛然地拂袖而去。走了几步后,回头对她们说了一句:

至于对“阶段”的认识、理解和对应策略,有机会再和各位切磋……

“那,马老师您就开个有关这方面的讲座吧!”

“谁出钱呢?”

“我们交听课费还不行吗?”

“我可以考虑一下……”

三楼餐厅的西式自助餐还等着我,而我早就饿了。

于是走之。

迄今,那讲座的事,早就被我忘到索马里去啦!吼吼吼吼!

其实,我的意思是:上什么坡就唱什么歌(也就是江泽民爷爷的“与时俱进”理论),才是智慧人生的最佳选择。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就要有应对那个阶段的具体策略。

比如:马贵毅先生的现任太太因我挣不了大钱,就弃我而去。我不仅不怨恨她,反而觉得她是智者:跟一个穷书生过日子,怎么说也怨啊!

殊不知,她这一走,却给了我的闲暇的生活空间和清净的思想空间。

这篇文章的题目既然叫做《规矩,就是用来被打破的!》,朋友:您就不妨这样来看:

我们可以循规蹈矩,也完全可以不循规蹈矩!

我们可以“从一而终”,也完全可以不“从一而终”!

我们可以忍气吞声,也完全可以不忍气吞声!

我们可以在去看朋友的时候,不带任何礼品——因为,你去看他或她的行为本身,就是最好的礼品了!

当您一见钟情爱上了一位意中人的时候,不管他(她)是否在婚,只管把你的爱意向他(她)表达出来就好了——至于他(她)作何回应,已经不重要,因为,人心天生就是乐于倾吐的。

我就曾向我明明知道不可能与之结合的美丽而优秀的若干女性表达了我的爱意,结果是:她们中没有一个人认为我是花花公子。不仅如此,她们几乎都回应说:“谢谢你能这样看重我……”。

朋友:人生中,有现实的爱情是幸福的。而有虚幻的爱情也是幸福的。

所以我说:朋友:规矩,就是被用来打破的!把想对谁说的活就无所顾忌地对谁说吧!至于听话的人是怎样的反应,那已经是不重要的了……

是的,你爱一个人,那个人可能不爱你。但我要告诉您的是:尽管对方不爱你,只要你爱他或她,当你表达了你的爱意的时候,你就是做了一件善事:给了他(她)对自己的可爱的自信心!

还有许多规矩是我们必须打破的,有时间再说吧。

马贵毅11-10-25

在 都江堰 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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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林步山人点评:

并不需要很多的解释,或者附注。有些规矩,是用来打破的,而有些规矩,就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的,凡是不可一概而论之。一句话让人生,一句话让人死,这貌似也不符合马先生的“特色”,是吧?!问好!

文章评论共[3]个
心无垠-评论

(:011)(:029)坐坐沙发~~看看小哥“发难”哈~~祝好喽~~at:2011年10月26日 下午4:33

马贵毅-评论

问好无垠!好久不见,还真想你呢,吼吼吼吼at:2011年10月26日 下午5:31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祝你天天拥有愉快的心情!at:2011年10月28日 上午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