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何会在扭曲权柄面前形同虚设?
法律需要有人监督执行,如果监督执行者本身违法,别人根本就奈何不得,这点从某些公职人员甚至部门负责人不顾国家“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堂而皇之吸烟上可见一斑:“到了这里,在这个部门体系,我就是皇帝,想干什么你区区一个下属或贫民观众根本就管不了!”
既然如此“随随便便”,这样的扭曲权柄能不那么“随随便便”(相关文《青少年朋友,你是否像我一样正对人生?》)——玩忽职守践踏良知蔑视国法——那简直就是“奇迹”。
反黑或扫黄警察队长本身就是黑社会老大或妓院“董事长”,或者说执法者本身就是极大程度违法者,这样的新闻在之前有关媒体上皆有披露,“如果没有人民监督,没有足够的强光照耀,指望扭曲权柄依法办事那是不折不扣的骗局”(相关见《“依法治国”——庸懒腐政还是强国政?》以及《社会发展动力是改进而不是“依法办事”》等文》),你一个平民百姓违法,我作为国家人民权柄可依法治你——甚至你没有违法,只要我看你不惯,或者背后另有隐情,仍可以找到理由想怎么打击你就怎么打击你,而我自己违法你区区下属或贫民百姓根本就难奈我何,如此,还不能折射“依法办事”或“依法治国”(按古封建王朝皇帝荒淫无耻百姓苦不堪言甚至被满门抄斩,依据就是“依法治国”)的“玄机”?
像我昨文《贾似道的银鞋子》中所提及的那个腐气明显的图书馆馆长——南宋奸臣贾似道的化身——在贫民面前炫富还不管,更在国家明令禁止的公共场所大口大口喷吐带毒烟雾,如此蔑视国家威严,视国法如同儿戏,其背后的深刻社会原因何在,难道区区这么一个县级图书馆老大背后的关系网不仅在地方像权势脓包一样越捅越深,还已经触及或覆盖上层中央了不成!?
欲要求别人,必先要求自己。自己都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又怎么能保证别人不背地里搞鬼?执法者本身劣迹斑斑,饱泄私欲打击异己为所欲为甚至动辄凶相毕露,又有何资格去胜任担负国家人民所给予的那份重担?!
只有法律对执法者本身具备了违则必严惩的效力,这样的法律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特色国家的公平与道义,才能被社会文明发展规律接受,否则,只会是愚弄天下良民百姓的骗局,只会是恶劣权柄藉以抑制进步思想打击忠良的理论依据,只会是人类文明的泡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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