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吸烟的人总是招惹不吸烟的人生烦。不吸烟的人要比吸烟的人多点。究竟该不该禁烟,我看是见人见智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罢了。一时找不到驳反吸烟的论据,夜来无事翻阅朱自清文集,见有论抽烟的颇有趣,信手拈来以饕同好:
“抽烟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勉强说,也许有点儿苦吧。但抽烟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点儿”。他的嘴太闷了,或者太闲了,就要这么点儿来凑个热闹,让他觉得嘴还是他的。嚼一块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够多腻味;而且有了糖也许便忘记了“我””。
“就说抽卷烟吧,你打开匣子或罐子,抽出烟来,在桌子上顿几下,衔上,擦洋火,点上。这其间每一个动作都带股劲儿,像做戏一般。自己也许不觉得,但到没有烟抽的时候,便觉得了。那时候你必然闲得无聊:特别是两只手,简直没放处。再说那吐出的烟,袅袅地缭绕着,也够你一回两回的捉摸;它可以领你走到顶远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当中,也可以让你轻松一忽儿。所以老于抽烟的人,一叼上烟,真能悠然遐想”。
最喜欢的还是先生末了的话:“烟有好有坏,味有浓有淡,能够辨味的是内行,不择烟而抽的是大方之家”。我不是“大方之家”人,不择烟而抽一是裤兜里无太多买好烟的闲钱,二是抽烟对我而言其实只是个“玩意儿”。真记不得啥时候学会吸烟的了。大概是初中吧,那时口袋没钱,只能用逢年过节余下的零用钱买几根来过瘾,有时确实无奈便用旧报纸卷着包谷胡须来抽。“包谷胡须”牌的,很呛烟也很大,说不上啥味只管冒烟就行。当然,那时的吸烟只能当“玩意儿”不能当真。工作后同事抽同学抽,茶前抽酒后抽,便是真有心不抽也为时晚已。到了婚后老婆约法三章有了孩子不能抽。这个必须地。果真等孩子出来后没几天的功夫还是忍不住又“重操旧业”了。
前段时间有个30年未见面的女同学上来大家约了一起吃饭,见包房封闭的很严实只好把烟留在挎包没拿出来,偏偏那女同学也不识相,饭桌上有心无心地说到头等讨厌的就是抽烟的,吓得我更不好掏包去。邻位的华兄也是吸烟之人,坐在位上手上无烟嘴里无味,别扭的让人喷饭。等到酒足饭饱之余那位仁兄实在瘪不住了便从包里掏出“大中华”点上,顺手扔来一根;我也连忙掏出一包“红梅”来谦让,(结果还是要抽“大中华”地)。两人于是肆无忌惮地划着火柴点着了烟。烟在手里就如同音乐家的指挥棒在指尖的晃动,那闪耀的星火便是那跳跃的音符。
两年前有个旧同事烟酒无节制得了心机梗塞完了,大家都怨是烟抽的多了。前几天又有两同事中风,偏偏又是吸烟的,于是不吸烟的话又多了。我本大可以举例不吸烟的某某也得了中风,但这大概与争论到底是吃素好还是吃荤好一样费劲,想想还是算了,只要自己觉得哪样自然的便是好的。
终于政府在今年出了被大众喻为“史上最严厉的禁烟令”。这个让我多少有些茫然。撰稿的人一定未曾想过,假如这个令出在100年前,中国说不定就少了“指点江山”、“南海边上画圈”、写出“横眉冷对千夫指”诗的风流人物。未来得及细看“禁烟令”文中的细节,不知那广场和厕所算不算得上“公共场所”,果真如此我等那肆无忌惮 “袅袅地缭绕” 地好日子可真的也要到头了。当然,牢骚归牢骚政府令还是要执行地。
一屁股坐在电脑前唠唠叨叨地用去了一个钟头的时间,不经意又想到“苦”与“有点儿”的味来。不管你怎样,反正我是要去做那“可以领你走到顶远的地方去”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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