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中国人是讲究吃的。以前有人骂别人贪吃,就说他是饿死鬼托生的。饿死了,即使做鬼,那命运也仍然是凄惨的。互相仇恨的时候,人们就会发誓,要把对方食肉寝皮。我们还有一个很古老的成语,叫饕餮之徒。饕餮,是传说中的一种贪食的野兽。这说明人们对于贪食的人,拿不出现成的比喻,就到传说中去找。见面问,“你吃了吗?”是独一无二的中国式的关怀。以前男人择偶的目的是找个人做饭,所以有这样的说法,娶妻娶妻,做饭穿衣。但如果没有米面,妻子也无能为力,所以就有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说。
孔子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之说,这话后来成为国中饮食文化的主导思想。孔子的本意是养生。孔子为推广他的思想,到处奔波,路上饥一顿饱一顿的,关心关心自己的胃,也是应该的。后人却把他的这个观点发扬光大,于是就有了最辉煌的成果,这就是满汉全席。说到满汉全席,不得不提到老佛爷慈禧,这个老太婆垂帘听政时,尽管不平等的条约签了一个又一个,白花花的银子赔了一船又一船,但她吃的胃口却依然不减,每吃一顿据说就得二百多个庄稼汉吃一年。只要自己不饿,管他百姓死活。
战国时期魏国有个叫乐羊的将军,有次打仗,敌国就把他的儿子给杀了,煮成肉羹,派人给他送去,敌方的原意是想刺激刺激他,给他以精神和感情的打击。这个做法实在也恶毒透顶。没想乐羊为了表示对自己国君的忠心,竟然吃了一杯。我读到这个故事时,想不通乐羊以后吃饭怎么还有食欲。看不出他的忠心有什么可赞扬的,只觉他很可怜,但这种人的胃口太好了,又实在让人找不到理由可以同情。刘邦和项羽争天下时,项羽要把刘邦的老子给烹了,刘邦说,你烹吧,烹了就分给我一杯羹。他认为项羽是他的拜把子弟兄,不敢把他老子怎么,但刘太公毕竟不是项羽的亲老子,项羽一怒之下真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也不能算稀奇,古代历史上在政治斗争、军事斗争中骨肉相残的事情不胜枚举。如果不是项伯的劝说,项羽就真的把刘太公烹了。我想刘邦吃倒不会去吃,但救倒不会真心去救。对有些人来说,权力和自己的老子相比,权力当然比自己的老子重要了。吃个把老子,刘邦才不会放在心上呢。《水浒》中动不动就有把别人的心肝用来下酒之说,看来是真的。
“人生在世,吃穿二字”,据我所知,现在抱有这样观念的人仍然为数不少。人穿衣服,是因为人有羞耻感,但在这儿,“吃”排在了“穿”的前面,看来对有些人而言,吃比羞耻感更为重要。大家都讲究着吃,吃出名堂,吃出花样,时间一长就吃成了文化,这就是饮食文化。懂吃的人也就成了美食家。我们的饮食文化历史悠久,是我们五千年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我想饮食文化决不是指滥吃、不计后果的吃。可是我们吃着吃着却不知不觉就已偏离了文化的正路,无形中这种文化就发生了质变。发生质变的事情在中国本来就很多,比如古代由楚王好细腰的偏好,于是就造成宫中多饿死的后果,比如现在女人的减肥,减肥一是为了美丽,二是为了健康,但不知怎么有些女人减着减着就减出了厌食症,结果是面黄饥瘦,健康状况反而一塌糊涂了,更有甚者,据说有一香港艳星,竟然把某种寄生虫放在肚子里,这样的减肥效果当然很好,不过让人恶心。再比如有凌波微步的审美观,导致的三寸金莲的出现。这一古代现象也是我们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了。五四时,某教授边作文,边让自己的老婆坐在身边,让她把三寸金莲伸到自己的砚台前,教授一手捏而嗅之,一手握管挥毫,如果不这样,就没有灵感,不能下笔如有神了。
饮食文化中的某些质变也是如此。比如我们认为吃新鲜的东西有益健康,于是,有些人就吃活猴的脑子,他们把猴子脖子上系上红丝带,给它仔仔细细梳妆打扮一番,牵到桌旁,然后敲开猴子的天灵盖,在猴子痛苦的挣扎中一小勺一小勺的挖它的脑子,边吃边谈笑风生。这样果然够新鲜的,只是他们忘了这个说法,就是人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再比如,有人认为鲜驴肉好吃,于是饭店老板就把活生生的驴子拴在木桩上,客人相中哪一块,就可以割下哪一块,割到最后,一头活驴当然就剩下一个骨头架子了。还有人认为虎鞭大补,于是就有人挺而走险,大卖虎鞭酒;有人爱吃熊掌,猎杀野熊的行迳仍然屡禁不止。只要自己当时吃得痛快,满足一下一时的畸形阴暗的饮食心理,哪管什么生态失衡、天降大灾于斯民。法国有个国王曾说,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这种心态,我看在吃的方面,尤其普遍。
文革期间,三年自然灾害,听老辈人说,我老家就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我小的时候就听到我们邻村有这样一个女人,她丈夫饿死了,她女儿饿死了,她也快要饿死了,她有一个儿子,没多大,四五岁吧,也快饿死了。有一天,她儿子从外面挖野菜回来,看见母亲正在烧一锅滚热的开水。母亲看了看儿子,就把他抱到灶台上。儿子问,娘,干什么呀?母亲回答,儿啊,娘给你洗洗澡呀。儿子说,这洗澡水太烫呀,母亲说,热水好下灰呀。儿子看见母亲的眼光有些异常,忽然颤抖不止,仿佛预感到什么,就哭着说,娘,你别吃我,以后我还要给你挖好多好多的野菜呢!但母亲已经饿得丧失了人性,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儿子推到锅里,煮熟吃了。小时候,好多人给我讲到这个故事,据说那时,那个女人还活着,已经是老太婆了。她全家都死光了,只有她一个人活了下来。
最近我看到了一则报道,说基本可以确定了,“非典”病菌来源于动物,主要来源于广州地区那种人们非常爱吃的果子狸。广州人向来以什么都敢吃而闻名,我有一个朋友,最近从广州回来,我们就谈到广州人的吃,他讲了一个让我难以置信的事,他说广州有的人现在接受教训,人家不吃果子狸了。我说那好啊,亡羊补牢,尤未为晚。但朋友却说,他们有的人现在却在吃一种更稀奇的东西。我问什么,他让我猜,我猜了半天也没猜到,就让他别卖关子了,他说,是胎儿的尸体。我一听差点没呕吐,一时有不知今世何世之感。我说那怎么吃,朋友说,就是那种刚夭折的胎儿,为了保正新鲜,当时就要做成菜。当然,这不是谁都能吃到的,太名贵了。
在古代,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们称其为勇敢者;在畸形的年代,吃自己孩子的人,我们称其为丧失人性的人;那么现在,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那种第一个吃胎儿尸体的人,我们应该怎么看他?
以后有人还会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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