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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径褦襶子

发表于-2011年10月07日 中午12:26评论-4条

水浒传正在热播。国人即便没有看过古典小说,也不会对剪径感到陌生吧!仿古也是时髦,而今剪径堂而皇之地登上大雅之堂。剪径者,不需要再躲在阴暗处,更不需要蒙面。而是身着制式服装,铁面无“私”地剪你没商量。古时候剪径还要看看对象再动手,对太“瘦”的尚存怜悯放条生路。可是如今“剪径”,除了具有特权的“主子”,任你穷富都必须留下买路钱。

世界上绝绝大部分的收费公路在中国大陆。因此笔者曾经有过《半身不遂的中国》的杂文阐述公路收费的弊端。此问题已经争议多年,国家也已经明确哪些公路该收费,哪些公路不该收费。可是该收的在收,不该收的基本没有停止,仍然在继续。

甘肃河西走廊段的高速公路就生财有道:多处故意损毁甚至斩断联结新疆和内地的主要交通干线312国道,且国道不通处无任何提示。无数国道过往货车行至断路处后不得不折返很长一段路“被高速”……河南偃师市枣园村,村官于310国道折向少林寺的公路上设置收费卡?收了几年“买路钱”居然没“犯事”?

……

自车辆税费归并入油费后,国家早就明文取消了一级以下公路的地方“过境费”,可陕西、甘肃的国道一直没有取消。理由是“陕西穷,得收费扶贫”!

如果贫穷是陕西继续在交通要道上违规设卡征收“买路钱”的理由,那些需要国家救济的贫困人口是不是可以通过拦路抢劫过往良民的手段来脱贫呢?

贫困地区可以申请国家财政扶持和政策优惠,怎么可以公然对抗国法,破坏国内统一市场,用伤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违法手段来创收扶贫呢!可这一“地方恶政”至今仍被容忍,不知道我们这统一的“国家”都统什么!秦朝时,还要“车同轨”畅行无阻呢,难道这也是仿古?既然地方政府可以用设卡征收“买路钱”的方式来扶贫,贫困人口干吗就不能通过“拦路抢劫”过往良民的手段来济贫脱困呢?特色答案是肯定不行。“放火”可以“点灯”不行。冲击收费卡的,个个得法办。可是违法收费的,至今没有见一个被依法制裁的。

原以为陕西、甘肃等西部省份可能是响应中央政策比东部迟缓,晚些时就会与全国的公路大政策“并轨”的?可如今两年的漫长岁月过去了,陕西、甘肃的国道收费关卡不但没有取消还新添了更多的收费关卡。

不仅陕、甘的“国道”在国家明文取消普通公路的“过境费”后继续设卡收费如故,内地某些国道好象也有“恢复”曾经取消的“过境费”的势头。剪径正在被“合法”化。

主流媒体整天高唱政通人和,路尚且不能畅通,政怎么通?其实治理违法公路收费,并不是很困难,只是碍于即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时下的中国大陆特权阶层想办点事还是很有力度的。除非他们不想办。若将国家收费公路收费站在网上公布,于网上查阅不到的,不得以网络障碍等理由确定为合法收费站,一律按违法收费处置。一经发现违法公路收费站(建一个收费站不会是悄无声息的就建起来的),上至一把省长下至相关地段的一把市长以及基层各级一把手一律开除公职,并在网上公布,永远不得再在国家任何公职岗位(包括国有企业)任职。并不得因撤职给予任何经济报酬。直接行政管理机关一把手开除公职后要按拦路抢劫罪法办,如此即便不能彻底杜绝公路收费,也会大大降低这种“合法**”般的违法收费。如此方能让中国这个巨人周身血管得到有效的疏通,让这个半身不遂的巨人恢复正常的经济代谢。

“剪径”现象屡禁不止,政通不通?人和不和?难道还需要答案吗?除非将这特色后视为改革开放的“成就”。事实上,“剪径”行为已经被特色了。所以违法收费按特色理解应该“合法**”。此乃遗传基因所致,非“医治”所能消除的。古代那些剪径的强人,若泉下有知,当悔恨没有晚生个千八百年,丧失了“光宗耀祖”的机缘。

※关于陕甘公路收费现象,系老友旅途见闻。因顾虑此文被特色,故此不便披露其身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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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推荐: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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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野点评: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种话语不见了,而这种现象依然存在者,而且大有江河日上的趋势。但愿不要万古长存吧?问好作者,快乐开心,感谢关注国计民生!

文章评论共[4]个
文清-评论

国庆七天乐,祝朋友天天都快乐!at:2011年10月07日 晚上9:15

褦襶子-回复感谢关注,祝安。 at:2011年10月08日 清晨7:34

shensui001-评论

此乃生财之“道”。问候先生。at:2011年10月10日 晚上10:13

褦襶子-回复是啊,公仆们不放过任何生财之道。国家民族的明天,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at:2011年10月11日 下午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