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让大众敏感给时代社会划上一个感叹问号的事例。
事情不会是终止有开始不可收拾。 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再到江苏如皋的殷红彬案,无一不在敲击着人们那柔弱的心房。都是由助人帮人扶人事件到最后成为被告站在台上,真应了那句老话“好心没好报”“好心遭雷劈”呀。原本是出于好意救人却被反咬一口有口难言百口莫辩!而法律工作者又站在所谓匡扶弱者的举动把责任作为平分无疑于是加重这种负面现象,不能不让人忧虑的任此情形发展下去日后还会有人做好事还该唱着爱的奉献乐于助人么!
在二三十年代前,社会脍炙人口我们小时候就学会的一首歌:学习雷锋好榜样……现在的年轻一代我们的下一代不知学校还教不教人们似乎已经听不到那纯真稚气的童声了,偶尔听听提起不免是认作跟不上潮流了吧。不由想起电视上看到关于“雷锋纪录片”中主持人说的一番话,他说,那个时候,也就是雷锋存在的年代。在他走后,社会上是掀起一股学习雷锋的热潮。他们这些学生,一课后有时间就拿着扫把刷子等工具到马路上搞卫生热火朝天意气风发。那时候感觉可是件很‘光荣’的事情估计旁人看了也是投去赞赏鼓许的眼神,如此大家更有热情更积极地投入到助人公益行列中。但现在呢?再有人提及旁人是用看天外来客的眼神看你仿佛你不属于同类。更有甚者认为就是个“傻子”,雷锋精神早已淘汰落后不适用了。多么痛心的一种现象曾经引以为多么高尚伟大的情操就这样在社会的进步中慢慢消退再难寻到踪迹。
又想起,多年前写过的一篇文章。一个救落水者而赔上性命的事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实摆在眼前而被救者居然就不承认。不知是碍于其他方面压力因素还是什么,亡者家人心痛也心冷当事人都不曾有到慰问看望。更让人心寒的是被救者家属居然说死了是他的命言下之意无异于此:我没让你救我你不救我我死也不会怪你!那现在你救了我你死了自也不能怪我。让路过者无不动容义愤填膺群而批之。事件最后不了了之一个“见义勇为”的称号就是不能名正匡上逝者始终不能安息。
救人了,换来不被承认;助人了,换来含血喷人敲诈勒索。似乎不能怪我们社会善行善心的缺失,因为你实施了别人不领情还反咬你一口。长此以往还有谁敢行善呢!这就等同于给行善者敲起了一个‘警钟’:做好事的下场有可能就是像他们那样。而更可怕的是,这种行为一旦被认可当事人有法可靠引发更多的效仿连锁反应。
司法在这个时候,掌握着至关重要的“生死裁定权”。稍有不慎偏离处理不当即可能传导负面信息让风化更败坏。彭宇和许云鹤两者在双方都无证据可提供确定的状况下判为与受害人一同担当责任,所谓维护弱者却是损害常人应有的权益。可以想象的是受害者在真正的侵害者逃走之后出于经济状况疗治,看到有人都像看到‘救命稻草’般拼命抓住不让遛失。那个好心参与的人就遭殃了,你成了‘替罪羊’愤恨又无奈。司法本应担当起清错洗冤还人清白的责任却相反地置无辜者于混水中,正如网友言的可反过来以“陷害敲诈”罪定处如此给以后警示杜绝后患避免跟样。殷红彬则是幸运的车上装有摄像头一切清晰还原,诬陷冤枉不了。由此人们想到的是随身带摄像做好事前先留证据以防变故,行善的门槛在一步一步被抬高让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
一滴水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个污点让人看到整片黑影。其实变与不变只在于外界而“心”却是最纯净的根源,爱心与真情从来在任何一个年代里都不会缺少。从广东深圳罗湖两中学生扶起摔倒老人送医院的事件,到近期发生“合肥老太搭车意外死亡 子女四拒车主赔偿”的事例。此中都让我们看到人性的闪光点在需要时必要时还是会有人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也许只是潜藏但那股力量永远不会淹没在生活大潮中。这是心的呼唤人间的春风让生命不荒芜世界精彩多姿。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而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活着死了的人,生命毫无意义;死了活着的人,精神长存天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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