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一直视工作为生命中的重要一部分,在职场中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遇见一个这样的人,让其明白更多。
兰一直在办公室里工作,这次工作调动是因为工作需要,她的上司是老板的姐夫,她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要好好把工作做好,也不枉费姐姐平日来对自己的关心。
老板召开会议,说到,内部的事情要多多费心,对外的事情需要她的上司去完成,经理同意了,在她心中也有一把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在筹备期间,许多事情都是亲力亲为,加班加点从来不计较过,因为大河涨水小河满的道理她明白。
......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年多过去了,公司有些事情经理把事情都给了她,她提出过,这些事情不是她的份内之事情,但是经理不说什么,只要结果。
一天会发生很多小插曲,但是有几件事情,让兰明白了许多。
事件一:
公司卫生年度年审,需要向行政服务中心递交资料,要求上显示需要带一位公司楼面负责人一起去办理,这位负责人是经理的儿子,和她一起去的,递交资料后,服务人员告诉他们可以回去了。资料是楼面负责人递交的,兰与其同去。
时间一天天过去,政府部门没有来年审,公司都急了,问其怎么回事?协商后,兰与其负责人一起前去服务中心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必须拿到当时的回执单才可以。
于是他们回来一起找,负责人说,在兰手上,兰清楚地记得那天回来,负责人写了份样板稿交给她,以备来年好递交资料,根本没见什么回执单给到她,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大家都忙碌地找起来了。过了一会,经理与其负责人都找到兰,说到:“当时是不是一张半截纸,是一张回执单?”兰和负责人都说:曾经有印象见过这个单。经理看着兰说:”我看见你拿走了。”兰很无语,多年来,公司这些资料和文件她不敢乱扔乱放,当时她心里只想着,自己曾经是见过这份单,但是很肯定没在自己的文件袋里。冷静下来一想,得还去行政服务中心询问。
第二天,兰和负责人一同前去,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工作人员把原来的资料调出来,原来当时工作人员粗心,当时是给他们看过回执单,但是忘记了裁剪下来,回执单安然地在递交的资料中。兰什么都没说,负责人尴尬地说,怎么会出现在这呢?最终年审是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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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很无语,事情没有得到最后解决,经理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怕出工作失误,把工作责任推给了兰。
事件二:
公司的工资是股东们在一起商量过后的决策,当时大老板表示,此方面的工作全权由经理授权和处理,厨房人员的工资是另一股东负责。
兰在核算工资的时候,没有明确的答复,问其经理,经理说问其股东就可以,他全权负责此事。
兰问了其股东,股东也告知了兰,并以发文的形式书面证明了。
公司出工资表需要经理的签名之后方可发放,经理见到工资表后,问其厨房人员的工资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不知道?
兰:“当时问过你,你说问其管事股东即可。”
经理:“这个我不知道啊!”
.........
一阵乌鸦从兰头顶飞过。
经理及时当着兰的面打了电话给大老板:“财务不方便核算工资,工资搞得乱七八遭的,需要开一个财务会议,免得那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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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没说,他却当着我的面给老板这样说了。
厨房管事股东找到兰:问到:有没有收到纸条。
兰:“有收到,并且按上面算的工资。”
股东之一:“那我知道了。”
召开了会议,股东在此会议期间发了火,并很严厉地质问经理这样做的什么意思。
经理说:“我们吵一下没什么,这样搞得这些下人很难做事的。”说着并把眼神看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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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过去了,大老板和股东之一,让我别理他,好好工作就好。
事件三:
公司接到法庭通知,说有一份报告需要去签收。经理知道此事后,让兰去跟进,兰第一反应就是这种对外的事情不属于工作责任和义务,也无权利去处理这样的事情,于是把心里的想法告知了经理。经理对法人说,让其一起去看看,(因为公司的复印文件及合同在兰处保管)于是兰跟法人去了。
在法庭的时候,工作人员让其出示工作证明,并且需要身份证备底签收,法人让兰把身份证交上去,兰不愿意,说这些事情还没搞清,怎么可能轻易把身份证交给法庭。
回来之后,兰把此事反映给了经理,并明确地表示,这种事情需要公司负责人和法人过去方可处理。
事情过了一个月左右,公司再次接到了电话,经理让其儿子,(也是部门负责人)来到办公室跟兰说:要去处理这个事情。兰终于爆发了,这种对外的事情,一个财务的人员如何才能杠下来,人家要身份证,怎么去处理..........
经理看到情况,笑脸相迎地问到怎么了,兰把想法说了,并表明态度,这种事情不属于工作责任和义务,无法去办理。经理婉言说:明天你还是去看看吧!兰不再顾虑什么,直接说:不去就是不去,因为兰知道,只要一妥协,事情还是她的,好的讲不通,只能以此形式才能保自己不去趟这趟浑水。
事情终于没有让兰去处理,而是经理第二天早早地去处理了。当时发火的时候,老板娘在,老板娘提醒过兰,声音不不要那么大声。之后,老板娘和经理,还有负责人开会去了,对兰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理。就一点,对上司态度不好,这一点足够签这张罚款单。老板娘说到:“身为一个打工者,不管老板安排什么事情都要去执行和处理。没有让其做违法乱纪的事情都是可以的。你在办公室朝经理发火,再怎么说,经理是股东之一。”
兰没做声,回到家大哭了一场。
事件四:
上次的事情兰过了几天都忘记了,一直都没往心里去,心里想着问题解决了,就没什么了。直到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情,兰彻底无语了。
经理拿了一张名片,问到兰是否有见过一份合同,兰说,没见过,兰的文员告诉他们,在文员的电脑里。经理拿着名片告知兰,把这份合同发到上面的邮箱地址中去。对方公司等着要。
兰在忙碌着工作,让文员发,文员是刚毕业的小女生,回答不知道怎么发,兰为了不影响进度,就从自己的电脑发过去了。发过去后急忙告知经理此事已经跟进。让其经理给对方公司负责人电话确认一下。
“你怎么就发过去了,我不是说不要发吗?”
兰在电话这头晕了,刚刚不是急着要发过去吗?
经理:“哎,你办的什么事情哟?”怎么就发过了呢?
经理:不要说了,我马上到你办公室。
兰懵了。
...
经理来了办公室后:按名片的电话打了过去,说那个是公司内部操作失误,发过去的东西不能生效。并说财务放假了,暂时不受理这个事情。兰是财务人员,站在那里,活生生说放假了。
一刹那后,经理说:“你说你办的什么事情,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办不好,叫你不要发不要发,怎么就发过去了呢?”
兰:“你说要发过去的啊?”
经理说:“都没签名和公司盖章,怎么就可以发过去?这一点你都不知道吗?”
兰:“如果要有签名和公司盖章,传真过去就看了,如果以邮件的形式,只是文件而已,给对方看而已。”
经理说:“说了不让发怎么就发过去了呢?人家公司怎么确认?”
兰:“发过去只是邮件,如果对方公司不确认的话,可以来本公司签合同,或者传真过去让其签字,都是可以的。”
经理说:“你就是一个废人,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办不好。”
兰这次彻底不说话了,她冷静了三秒钟,没有跟经理吵起来,因为如果吵起来,一点,态度不好,将面对的还是被罚款,被处罚的命运,即使对了也是错的了。
................事情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很多次。兰有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变得不爱说话了。
或许这是成熟路上必须去经历的东西
这时候她想起了一句话:莎士比亚说的 :在你没有做成任何事情之前,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在乎你的感受。或许此话用在此事上,再贴切不过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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