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公交车上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年龄约在五六岁的小女孩看到了一个小朋友手里拿着一串气球,很是羡慕,便向她的母亲提出了给她买一串气球的要求。她的母亲听了女儿的要求气哼哼地质问:“你觉得买气球有什么意义吗?我是不会答应你的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的要求的。”
小女孩儿的要求遭到了母亲的拒绝之后并不死心,过了几分钟之后再度提出了这个要求,并且说出了她买气球的“意义”,她说:“妈妈,气球很好看,很好玩儿,我喜欢。”
小女孩儿的母亲说:“好看好玩儿有什么意义?我觉得没有意义,我再次告诉你,我是不会答应没有意义的要求的。”
小女孩儿很失望,撅起了小嘴。
这个场面让我哑然失笑。看起来,那位小女孩儿的母亲是个文质彬彬,颇有些教养的妇女。而且乍听起来她对女儿的回答也颇有些道理,人是不应该干那些没有意义的事的,家长不该纵容孩子没有任何意义的要求。但是,我们站在那位失望地撅起小嘴的小女孩儿的立场和角度上细想想,她买气球的的要求果真如她的母亲所言,没有任何意义吗?并非如此!
获得一个好玩好看的气球,她得到了审美的愉悦、享受,得到了快乐和心理的满足,这便是小女孩而买气球的意义。这个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那个价值只有一元钱的气球。可以说是物有所值,很有意义。但是,小女孩儿的母亲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拿她的眼光,她的思想,她的审美观点和情趣来衡量她的所谓“意义”。孩子的愿望、审美情趣、情感和快乐在她来看,或许是没有意义的。这是多么悲哀啊!我们不能就此认为那为母亲不爱她的女儿,她或急切望女成凤,希望自己的女儿不同凡响,提出一些更有意义的要求,为了玩耍而买一个不值一钱的气球,实在是毫无意义。但是她忘记了,孩子不是她,孩子有孩子的审美情趣和快乐,对于天真无邪的孩子来说,快乐是一个无价之宝,它比任何贵重物品都有意义。而那位母亲所看重,所谓有意义的东西对孩子来说并非有什么意义。
生活中,从理论上讲,我们追求真善美,摒弃假丑恶,但在实践中我们往往却反其道而行之,常常把我们个人的意志以及社会主流意志强加于人,不服从则或大发雷霆,或大动干戈。这种专断是世界上最丑恶的东西,他破环了事物存在的基本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对美好的事物、情感的粗暴践踏。
但美是什么?中西方哲学家、美学家们公认的美学原理:美是一种和谐,和谐即是美。而和谐不是相同,不是一致,而是不同的事物、观念的对立的统一和有机组合。罗曼罗兰说:“和谐是爱与恨结合起来的庄严配合。颂赞生命,颂赞死亡。”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里特说:“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通过斗争中长生的。”毕达哥拉斯斯说:“和谐是一种不同成分的联合体。是不一致之间的一致。”我们从生活的饮食中也可以感觉到这一点,任何一种美食都不是单一的味道,而是不同食料的和谐组合。但我们往往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摒弃了这一原则,要求的是同而不是和,过多的相同让这个世界变得单调、丑陋、苍白、灰暗、毫无色彩而且令人痛苦不堪。我们知道封建主义、独裁、专制制度给人民精神上带来的痛苦有多么大,就知道要求别人和自己一致是一件多么可恶,多么无理的要求。不仅如此,弱者为了和强者保持相同,而不得不违心地说假话,不得不屈从与恶的势力。在某种意义上,是我们强者的意志和所谓的“意义”使这个世界变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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