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对人这种两足动物在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各人各性,各不相同千差万异的行为做研究,并试图得出一个为什么会如此的答案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一条基本原则,人是环境、教育和实践的产物。不同的环境、时间和教育会产生不同的人。因而从哲学、心理学、生理学和人性情感、欲望渴求等多个角度来探究并看待刘骏乱母这件事,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我们把任何一个人放在刘骏的历史环境和实践的位置上,且有和刘骏完全相同的经历,那么无容置疑,谁都难以避免和刘骏一样的行止。所以把lu*n伦这种事看得很严重甚至列为罪在不赦的大罪实在是五十步笑百步。
最早对lu*n伦这种行为做科学理性研究的当属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依德。
弗洛依德根据他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个俄德浦斯情结和伊特克莱情结,也就是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而德浦斯情结这个名称的产生则是对弗洛依德借用古希腊著名戏剧家索福克勒斯的剧作《俄德浦斯王》一剧中主人公带有宿命论色彩的难以摆脱的命运悲剧作为人类的一个普遍心理情结。
俄狄浦斯情结是由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王子弑父娶母的故事得来的。相传那时有一个预言:底比斯王的新生儿(也就是俄狄浦斯),有一天将会杀死他的父亲而与他的母亲结婚。底比斯王对这个预言感到震惊万分,于是下令把婴儿丢弃在山上。但是有个牧羊人发现了他,把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当儿子。俄狄浦斯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父母是谁。长大后他做了许多英雄事迹,赢得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他才知道,多年前他杀掉的一个旅行者是他的父亲,而现在和自己同床共枕的是自己的母亲。俄狄浦斯王羞怒不已,他弄瞎了双眼,离开底比斯,独自流浪去了。这就是心理学中俄狄浦斯情结的原型。
俄狄浦斯情结又称恋母情结,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情结是人类普遍的心理情结。它作为人类心灵深处的潜意识,被社会禁忌和道德规范所压抑,但在艺术作品中,它却能直行无碍,并折射出撼人心魄的艺术光彩。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三部世界名著,分别出现于不同的时代和国度,可反映的主题都是一个,即"为一个女人进行情杀",也即恋母仇父、弑父娶母的俄狄浦斯情结。
弗洛伊德认为恋父情结和恋母情结使人类普遍存在的一个情结,尤其是在儿童时期的人类更是如此。他在《梦的解析》中详细揭示了儿童心理深处隐藏着的对双亲的性动机和敌意动机,提出了著名的俄狄浦斯情结和伊特克莱情结,即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所谓的伊特克莱情结则是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著作《少女杜拉》这部作品中的一个对父亲具有很深恋情的女子的名字,她是弗洛依德所治疗的诸多精神心理疾病患者之一。弗洛依德借用她的名字来作为恋父情结:“把最初的性冲动导向我们的母亲,并把最初的仇恨和我们最开始的谋杀愿望导向我们的父亲,这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命运。我们的梦告诉我们,事情就是这样的。”弗洛依德如是说。
弗洛伊德在他的性学理论中,把人的性欲望及其冲动称之为‘里比多’,弗洛伊德认为性欲的本源是“关于生存的本能”,它包含爱欲、爱情、感受、等一系列意味,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弗洛伊德认为人从出生那天起,便开始具有性欲,从一开始的‘自恋’到成年的‘他恋’发展历程归为三个阶段:口唇期、肛门期、生殖器期,从生殖器期起,儿童除了表现出对自我及异性生殖器官的强烈兴趣、羡慕外,还流露出另一种强烈的倾向就是把双亲中异性的一方假象成为自己的性对象,从而对另一方产生仇视心理。
一般来说,男孩在接受母亲爱抚和温柔时,希望独占母亲,对任何与自己分享母亲的异性产生抵触情绪,而女孩则相反,不允许母亲接近父亲。弗洛伊德把这种仇视父亲,亲近母亲的行为叫做‘俄狄浦斯情结’而把亲近父亲,仇视母亲的行为叫做‘伊莱克特拉情结’。弗洛伊德认为,12岁以后,人类开始进入身体发育迅猛阶段,在这个阶段,发生在男孩子身上的‘俄狄浦斯情结’和发生在,女孩子身上的‘伊莱克特拉情结’通常会结束。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某些处于潜伏期的儿童继续释放他们的恋父或恋母情结,这是因为父亲过分宠爱女儿或者母亲过分宠爱儿子所致。父与女,母与子之间的爱情是婴孩时期原始感情的翻版。
弗洛伊德在他的《自我与本我》一书中在‘意识’‘前意识’‘潜意识’的基础上建立了‘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系统,‘本我’实施生物本能的我,‘自我’是心理社会的我,
‘超我’是道德理想的我。本我追求快乐,自我追求现实,超我追求完美。在弗洛伊德看来,“本我”是遗传下来的动物性本能,是一种原始性动力制,其目标是毫不掩饰地满足生物欲望,内部充满了非理性、反社会和破坏性的冲动,使潜意识的结构部分,是所有本能的载体,它与生俱来,是最原始的部分,遵循着快乐原则。同时“本我”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人体本能的无意识的源泉,它形成‘里比多’即人的性欲和生活力量的最大积蓄库。按照“快乐原则”它总是不顾代价地寻找瞬间的满足。而“自我”则是每个人都包含的心理内涵,是理性的,是意识的主体结构部分,它控制着能动性的人口,即将兴奋释放到外部世界中去,出于本我与外界之间,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来活动,在现实原则中感受情感。“自我”调节着“本我 ”。
与之相对立,“自我”是部分意识的参加者,它的任务是使“本我”与外界社会更好地协调,并采取某种方式转移不能被社会所接受的本能的冲动“自我”是人格化的表层。“超我”是充满清规戒律和类似于良心的人格层面,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内在道德的检察官。
以此我们可以推演,lu*n伦意识是人的“本我”意识在没有接受道德驯化也未进入“自我”状态前在快乐原则指导下的一种本能的原始的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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