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与一深宅大院的某友共事,见其府邸有一只狗,其貌不扬,甚至有些猥琐,在狗民中做多也就中下游行列。友见我有鄙夷之色,诡笑不语。交往日久,对此狗了解日增,深谙其习性,不觉对先前自己的鄙夷感到惭愧,尤其更惊诧于这狗的完美。
这狗,综合其他狗类的优点且有其他狗不具备的禀赋。它对其主人可谓百依百顺,见达官贵人也摇头摆尾,小绵羊一般驯服,唯唯诺诺,摇尾生怜,生怕不小心弄出什么声响来惹主人生气。主人外出几日,这狗便“家无老虎,狗称霸王”,神情傲然地在院里走上几圈,清清嗓门,那些猫呀、鸡呀等小可伶们便被他横挑鼻子竖挑眼地乱吼一气,被搞得乱跑乱跳、胆战心惊,哪还有什么心思抓鼠、下蛋。
这狗,有时佯装发疯,凶恶霸道不尽狗情,与同类因争抢两根剩骨头,也大打出手,扭作一团。受了委屈,就向主人低声呜呜地哭诉,以求得主人替它出气。这狗倘若见到没职没权的老百姓,更是面露狰狞,狂吠一番。人却对它奈何不得——咬它,岂不成了与狗一般见识?况且,也难免落一个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打他谁让自古就有“打狗还得看主人”的古训?骂他,这畜生不懂人话,枉费了口舌。最后,也只有咽口气一走了之。
这狗,颇有些表演天赋,失足落水或不遂狗愿时便生出许多事端来,或狗泪汪汪,或狂奔乱咬,或泄怒于那些小可怜们,或闷在窝里自舔狗毛。这狗,天生鼻子灵敏,别人家开饭时,它便凑了上去,在门口叫几声,求吃求喝。吃喝罢,扬长而去。这狗,“饱暖思淫欲”,竟也弄出些绯闻来,结发母狗大哭大闹、寻死寻活了一番,大家都清楚它和谁家的母狗有染。
这狗,有时出个狗主意,竟能让主人开心,让下人遭殃,也难为它天生有这付狗脑。得宠多年,这狗也增添了不少狗脾气,寻常百姓、同类、小可怜们自不必说,就是其主人训斥几句,它也想出法来报复,或背后用人听不见也听不懂的狗语骂上几句,或者干脆在外面无故咬人,让主人丢面子、赔银子,费尽周折去平息,或作出“天生狗才必有用”、“此地不留狗、自有留狗处”的姿态来。主人最后念及它狗腿子的好处,也没有了招数,任由它狗胆包天地胡作非为。
够做到这个地步,真是完美极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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