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这是顺着上一篇《我的那些青梅竹马》写的一篇散文。
收到土兴请喝喜酒的请柬,真是高兴。儿时的玩伴,连小儿子也要结婚了,说明我们真的老了。我说为什么不选一个小长假办呢?他说老房子要拆迁了,趁拆迁之前在家里办比较好。
江南农村的喜事,讲究的是实惠、热闹、尽兴,一连吃上三天才肯收场。尤其晚上,倘你碰到久违的亲朋,兴致一上来,酒可以喝到天明;搓麻将,打纸牌可以通宵不眠。至于新郎新娘婚礼的顺序进行到哪一步,男人们是不关心的。似乎大家都赶来参加一场盛大的派对,非尽兴尽情不甘。城市饭店就两样了,一过9点,就不耐烦了,当服务员拿起扫帚,你必须知趣的收场——土兴坚持婚宴要在家里办,就是这个意思。
我在土兴家住了两天。
和土兴在一起,如同与美好的少年时代重逢。谈起儿时的趣事,仿佛还在河边那棵被阿八头泼上大粪的桃树上没法下来;或者是在瓜田里吃得撑不起身子的那副狼狈。我仿佛唇齿间渗出奶糖的甜润,是小兰给我的那一种。小兰是我的“尾巴”,我走到东,就跟到东;跑到西,就追到西。有时要甩掉她,她马上眼圈一红,我就有点舍不得了。
小兰常给我们吃她爸上海带回的奶糖,每人一颗以外,还要都给我一颗,惹得土兴他们冲着她大叫:“小媳妇!小媳妇!”小兰只是笑笑,因为她不知道“小媳妇”究竟是怎样的意思。
提起小兰,土兴告诉我,她和土兴家是后门对前门,只隔了一条河。小兰生活并不好,男人是个赌棍,欠了一屁股的赌债,逃在外面好多年了。有人说在新疆,有人说在海南,有的人说已经不在了。土兴说小兰的头发已经花白了。是啊!夫妻间的相濡以沫,并不在于生活上的互补,重要的是一种精神的相互依靠。
傍晚,我借着夕阳的余晖,走过小石桥,看到河埠头有一个女人老是朝我张望。我一下就认出了她就是当初的小兰,头发确是花白了。我有些激动,几次想开口问:“真的是你吗?”但看她站起身,慌慌张张地两步一回头朝小巷匆匆走去,我不便开口了。是生活的悲苦,感到人情的炎凉?还是同类属种相比,生出莫名的自卑?她竟如此的古井无澜,我有点迷茫了。但我更愿意解释为认不出我了,毕竟分别了30多年,其间也没有什么来往。对人的印象,经常在一起,感不到有什么变化;一别经年,肯定是形同陌路的。
看着她的背影拐进了小巷,消失在我凝固的视线里,我眼前早已一片模糊——30多年的时光,沉没了浮起来,现在又再次沉没了,而且沉没得无影无踪。
两小无猜,只是一种友情的记忆。友情化作爱情不是那么简单,至少日常得不断呵护和栽培。倘使连这个条件都没有,友情也会淡化得没了痕迹。
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离开了,你还会想我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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