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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家鑫案件的一点过时的随想grandchw

发表于-2011年08月28日 下午5:46评论-2条

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写东西了,一来确实自己最近比较忙一些、让自己烦心的事似乎也随之多了不少;二来,似乎原来看起来很平静的世界也纷扰了不少,而我的那点无益于事的感触也罢、悲喜也罢,好像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于是,自己也就有了怠惰的借口了。 

这几天抽空在重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这本书应该是在二十多年前读的,再一次读起来,才发现书读一遍真的基本相当于没有读!已经无法记起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感觉了,但,至今读到书中关键的时候,自己仍然觉得心跳随着书中的细节在波动、在加剧,甚至有的时候还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读着读着,我联想起前一阵子在我们身边掀起了轩然大波的一个案子:药家鑫案件。一个读音乐学院的学生,因为驾车撞伤了一个叫张妙的女士,可能是因为害怕麻烦,也可能因为其他的种种原因,药在张妙苦苦求饶的情形下,凶残的用刀杀死了张妙。围绕着药是否应该被判死刑的问题,当事人各方甚至全国人民掀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议。最终,药还是被判处了死刑!

严格的说,我对于刑法的条例知道的不多,更不懂什么情况下,罪犯应该被判处死刑,但看了许多支持判处药死刑的人似乎最有力和最自认为有理的一句话,好像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杀人者偿命”或者“血债血偿”,这么一个看似有理的千古名言。但是且慢,这真的是一句亘古不变的真理吗?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小说里,借着主人公的一篇论文发表了这样的一个看法:世界上的人分为“平凡的”和“不平凡的”两类。平凡的人必须听话,没有违法的权利;不平凡的人却可以为了他们认为的可能更美好的未来,破坏现有的东西,甚至不惜流血、不惜跨过尸体!姑且不去讨论他的观点是否正确,但至少这个观点反映了一个现实: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即所谓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拿离我们久远一点的项羽来说吧,他为了攻城略地,不惜将投降的二十几万秦军生生活埋,为了自己夺取江山的需要,他任意杀害自己认为需要杀掉的人,不管是敌人还是盟友。可即使被我们奉若神明的史学家司马迁,对他的评价依然还是“悲情英雄”这么一个值得同情的角色,而那些被他生生埋掉的平民战士以及刘项楚汉之争所死去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战士和百姓呢,我们甚至连姓名都无从知晓。为什么,一个看似亘古不变的大道理,摆在两个不同的人的面前,差距就这么大呢!再者说,无论是古代历史、还是近当代历史,为了所谓的主义之争,我们所死去的百姓、我们所失去的普通生命,有何止千万!但是,又有哪一个律师、哪一个历史学家敢于说一个不同的话呢!

对于药家鑫,我了解不多,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有几点:一,他根本不认识他所杀害的张妙,他们之间在撞车之前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他不可能处心积虑的、作出种种预谋来杀害她;二,尽管他在亲手刺死张妙时,表现出了某种意义上的冷血和残酷的一面,但我们可以知道,他肯定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连环杀手,或者是一个以杀人为乐趣的冷血动物;三,我不同意所谓的激情杀人的辩解说,但我至少相信,他在作出杀人这一决定时,肯定不会一个是深思熟虑或者精心策划的行动,我宁愿相信这是一个缺乏责任、缺少道德自律、缺少社会意识的孩子的一时冲动的盲目而错误的决定!四,我们的民众在面对这样一个事件时,缺少的是一个平和而冷静的心,也可能是我们的民众所面对的社会丑恶的现象太多,所接触到的不公平的现状太多,当我们面临一个突发事件时,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演化成一场信任的危机,甚至将一些未必是真相的东西,不断的放大、不断的传播;也可能,在危机处理上我们的媒体已经无法取得民众的信任,所以,每一次媒体的宣传或阐述,都成为民众或者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攻击对象,取到的却是相反的效果!五,最近药家鑫父亲欲起诉原告代理律师张显,尽管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有一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嫌疑,但至少,让我看到了,在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前,所谓的一边倒的舆论存在着众多的疑点!六,判处药家鑫死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吗?其实,我个人觉得并没有,法律的尊严是什么,不是以恶制恶、不是以命抵命,而是给犯错误的人以惩罚,同时也应该给那些不是蓄意、恶意犯错误的人以改正的机会,再起到教育和警示的效果,而我们的司法机关在这个案子的判决上,明显受到了所谓的舆情的影响!七,有的人也可能会说事情没有摊在你的身上,如果叹道你的身上你肯定不会这样说,是的,我相信如果事情搁在我的身上我肯定会有杀死药家鑫的冲动!但是,法律的公平和冷静的意义正在于此,因为反过来说,如果药家鑫的事情摊在我们的身上呢?我们又该做如何的想法呢!

写到这儿,我又想起前一阵子看过的杨德昌的几部影片,碰巧他的那几部影片:《牯岭街杀人事件》、《恐怖分子》、《麻将》,都是关于普通人、尤其是年轻人犯罪、杀人事件的故事。杨德昌就可以很冷静的面对一个又一个被民众认定为罪犯的普通年轻人,从他们的生后经历、从他们的思想深处来挖掘他们犯罪的根源、揭露他们怎样从一个个普通人走向罪犯的心路历程,并给予了深深的同情和惋惜之情!其实,这才是一个负责的导演应该做的,也是每一个有着良知和同情心的律师、媒体工作者、甚至是每一个普通民众应该反省的!

“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更何况一个良知、责任和道德严重缺失的社会环境下的青年,当某些人在为药家鑫为处以极刑欢呼的时候,能多想一想自己那并不尊贵和高尚的内心时,是否会有那么一点不寒而栗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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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国亮推荐:陈国亮
☆ 编辑点评 ☆
陈国亮点评:

作者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引出了一些看法,后切入主题:关于药家鑫案件的一点过时的随想,里面列述了作者对这个事件的自身看法,有探讨性。

文章评论共[2]个
何音-评论

“杀人者偿命”或者“血债血偿”,这并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而是退而求其次的道理,当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只好要求以命抵命,因此药案事件,是一场四输的案子,药家鑫输了,张妙输了,国家输了,全中国人也输了。at:2011年08月28日 下午6:25

陈国亮-评论

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写东西了,一来确实自己最近比较忙一些、让自己烦心的事似乎也随之多了不少;二来,似乎原来看起来很平静的世界也纷扰了不少,而我的那点无益于事的感触也罢、悲喜也罢,好像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于是,自己也就有了怠惰的借了。 作者的心迹很厚重,值得学习,愿您快乐,以后多多交流!at:2011年08月28日 下午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