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时代背景下,一些实力较强的学校,比如清华、北大,会依靠自身的技术力量,以学校的名义兴办企业,比如清华同方、北大方正,在教学实践的同时,实现经济的创收。诚然,校办企业搞得好,可以为学校和老师、学生带来好处,也可为国家上缴一定的税收。既然有利可图,一些实力较弱的学校,也纷纷效仿之,依据自身的技术力量,以学校的名义努力兴办企业。既然学校的实力相差较大,校办企业多了就难免出现良莠不齐、劣多优少的局面。毕竟中国只有那么一两个清华、北大。
校办企业的特点是:一、严重依赖于学校的技术力量和人力、物力,缺乏独立自主的经营权。校办企业的员工大都是学校的领导干部、老师和学生,校办企业的办公场所也大多是学校的办公楼。二、资金不足,规模小。校办企业的基础薄弱,学校经费紧张,对企业投入较少。而企业创收时,则必须为学校提供一部分教育经费,剩下部分才能留为己用。三、人才不够专业。经营决策管理层大多是学校的领导干部,员工大多是学校的老师、学生,具有兼职的性质。四、校办企业是学习型企业,因为老师习惯了教导人。
校办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她必然会存在诸多不足,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国企所有的问题她都有了,国企没有的问题她也有。
一、由于校办企业缺乏独立自主经营权,受着诸多“婆婆”式主管部门有意无意的管制,几乎100%的人治。向校企伸出的手多了,就难免出现一些专门“揩油”的咸猪手,对校企层层盘剥,竭泽而渔。这样学校就容易滋生腐败,原本一心教书育人的老师和中层干部,很可能变得只一心为利,还哪有心思教学?他们会忙着疏通关系,贿赂学校的领导,以保证自己在校企的职位和利益。否则,学校随时可以更换领导班子来管理企业。校办企业容易沦为学校的小金库,由学校各方瓜分利益,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有些领导,甚至在校企随意安插自己的亲信,将校办企业变成自己的私人家族企业。
二、由于校办企业规模小、基础薄弱,一部分经营效益还得作为学校的教育经费。这样自身资金不足,难以发展,更难顾及企业部分员工的利益,也难为国家上缴多少税收,有些税收甚至还免了。人才的不专业,老师身兼数职,既要教书育人,又要管理企业,容易顾此失彼,使企业管理混乱,毫无规章制度可言。还有他们在学校信息闭塞,对社会市场行情了解不够,无法及时把握时机、做出相应的经营方向和策略变化。这样就会使校办企业容易亏损,负担沉重,反而成为学校的包袱。校办企业亏多利少,有可能拖跨学校,也有可能被学校拖跨。
三、员工的待遇差距较大,地位悬殊。这是因为有一部分员工是学校的老师、领导干部,他们有着天然的受人尊敬、高高在上的地位,必须受到优待。部分员工是外聘人员,跟老师当然没得比,待遇就差很多了。还有部分员工是学生在做兼职,勤工俭学,待遇就更低了,是天然的廉价劳动力。那些老师和领导干部,不仅拿着学校和企业的双份工资,大多还拥有企业的股份,他们都是校企的股东老板,年底还有分红。而普通员工上面的头就多了,不仅收入甚微,办事难度也加大了。于是校企的员工就会出现两极分化,贫富差距较大。校办企业创造了典型的贫富差距,这在社会主义,倒是所料不及的。
四、由于是学习型企业,员工对老师们必恭必敬,接受他们的培训。这样,有些校企的老师,由于企业性质比较特别,他们就不是在给员工培训,而是在给员工洗脑,灌输消极的思想,使员工蒙蔽受骗。这其实就是传销式的校办企业,应该给予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在中国泛滥成灾,比如广西一省就完全成为传销的窝点。因此,校办企业沦为传销组织是容易的事情,而学校里的老师和领导干部成为传销头目也很容易,这是需要警惕的!
五、校办企业对研究生的危害,是研究生教育之殇。
研究生是一群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学历比较高,能力也比较强,从事的是科研活动,不用天天上课。在一些高校,有的导师,是校办企业的老板,更喜欢研究生为他们多干项目,而不是一心搞科研。研究生是校办企业最好的天然廉价劳动力,校办企业对他们的危害最大。
如果研究生的导师既是高校的博士教授,又是校企的老板。这就难免,学生在做研究的同时,许多时间自愿或不自愿的为导师打工。也许这样可以锻炼研究生的能力,同时也可以为他们挣一点点的生活费。只是他们研究课题的时间大大缩短了,那就很难研究出好的成果,甚至还难顾及谈恋爱等其他私人事情了。须知研究生大多是大龄青年,个个急着找对象成家呢。另外,本来研究生可以挤一些时间来考考证件,充实自己,为自己将来工作多加筹码。现在为了帮导师干活,只好什么证都顾不上了,亏大了。自从校办企业出现之后,研究生就有了另一个名副其实的称谓——民工研究生。
关键的是,高校里的导师既是博士教授又是校企老板,这将对学生影响终生。使得在客观上,甚至可以说在法律上,导师拥有了对学生的绝对生杀大权。因为企业的老板在同一个圈子里,大都互相认识,互通声气。如果研究生和导师的关系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裂痕,甚至直接从校企出来,那老板型的导师就可以在其他企业面前打一个招呼,使得研究生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研究生不得不屈从他的“老板导师”,听从安排,只能去一些对导师的企业不构成威胁、不太如意的单位。另外,也极有可能成为导师在行业布置势力范围的棋子。这样自主择业变成了导师分配制,研究生沦为导师的傀儡,人才受到极大的扭曲。这恐怕在中国的就业过程中,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现象。
我觉得中国的校办企业已经走到了一个瓶颈,出路在何方?无论如何改制,都不如人意。当年“计划生育”没有做好,现在要“杀”掉它恐怕还得出“丧葬费”,替它偿还债务。校办企业应该及早的脱离学校,使得学校和企业分开,这样对学校、对企业、对国家和社会都好。使得校企不再荼毒高校教育,也不会给国家增添负担。
一、校企分开,老师就是老师,师有师德,专门教书育人,搞科学研究。若想多挣钱,可以去当外边企业的高级顾问。学生就是学生,一心读书学习,增长知识技能。若想多点锻炼和实践,可以到外面的企业去实习,更加系统规范。这样老师和学生、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就不会混淆,不会无所适从。还学校一个朗朗乾坤!
二、校企分开,学生就不会沦为廉价劳动力,又不用屈从于他的“老板导师”,真正实现自主择业,而不是导师分配制。而导师也有更多的时间来栽培学生,而不是整天忙于接工程。这样对学生才公平,在客观上利益得以保护。也才真正对得起党和国家!
三、校企分开,使得学校不会被社会的歪风邪气所沾染,师生关系简单,不那么功利化,感情会更加融洽。正直善良的人,会得到更多的保护。导师还会乐意帮学生解决就业问题,学生没有挣够四千万也可以高高兴兴的回来见导师。
四、校企分开,会使学校和企业更加健康的运转和成长,利国利民。
(许多高校,研究生的导师有的既是高校的博士教授,又是校企的老板。校办企业对研究生的危害,至于您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参考文献:
1、《对校办企业真正走向市场的思考》,晏娜,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03。
2、《高校校办企业,路在何方?》,李杨,新华网。
3、《校办企业问题成堆》,原春琳,金羊网。
4、《校园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冲突:校办企业不改不行了》,中国青年报,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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