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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丧是何时开始的木伯

发表于-2011年08月25日 上午10:52评论-1条

坦率说并非每个妓女生来淫荡,她一定也有纯情的少年,她的第一次也曾激情或甜蜜,她的第二次也曾无奈或痛苦,只是次数多了以后,那感觉慢慢麻木,那感情慢慢粗糙,一切就变得如吃饭睡觉一样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了,没准还能从每一次的无奈里,感受到一点真的快乐。

然而,沦丧总归是一件让人痛心的事。道德的沦丧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只是这起点实在很遥远,以至于有德的日子究竟是什么模样也早模糊了,于是也就没了可供对比的参照物,尽可以把现在的状态当成历史最好的时期。倒是法律的几起几落,却是近几十年眼前发生的事。

从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颁布,到砸烂公检法的辉煌文革,再到以德治国还是依法治国的理论争论,表面上看,法律的文本越来越厚,法官的队伍越来越长。如果把这些纸张加起来,肯定可以遮盖所有执法人员的敏感点。如果把这些法官们摞起来,应该足够抗衡权力的饥渴。可实际上,大庭广众之下还是经常看到赤luo的法律在裸奔,天日昭昭里还是绵延着法律被权力交媾的激情的浪声。于是究竟也不知道现在的日子,法律已经从少女变成少妇而成熟起来了,还是从少妇变成荡妇而沦丧下去了。

继药家鑫之后,李昌奎又死了。一审、终审、再审,或者还该有个再再审,就像以前那样等皇帝来勾决?民意在狂欢,法律在游戏,权力在舞蹈。于是只看到庄严的法庭变成了嬉戏的勾栏,法律就像个妓女一样,在权力的淫威下,在佯装着兴奋和欢笑。

南昌医院门口又斗殴了。新闻说是八十人,整齐的制服,统一的棍棒,还有一模一样的红布,这还要找什么幕后老大?医院院长口口声声在等待公安的调查结论,这呻吟里似乎隐约还有一些对法律的敬重。医院医生却坦诚了没有第三方参与的“父审子案”的现实,这直白的话一下子就剥去了法律清白的衣裳。或者斗殴还是可以杜绝的,例如让公安局长兼任法院副院长。这的确是个好建议:天下哪有老鸨不护自家女儿的?

都说公权力最光明正大,但看到特意涂了泥巴的警车号牌,遇到穿着便衣的临时城管,遭逢不明身份的半夜叫门,巧遇跨省追捕的惊慌失措,就知道阳光下的罪恶,才更让人防不胜防!

中国曾经有过法律吗?百姓知道的除了皇帝的金口玉言,就是包公的阴阳神明。不过这些都与你无关。摆在你面前的除了“民不和官斗”的劝诫,就是“大刑伺候”的威严!

百姓该懂得一些法律了吧。几千年的传统灌输,让他们一直信奉忍为高的立世原则,这是和谐社会的根本。这么多年的普法教育,他们还没忘实在躲不过去时找衙门去拦轿到大理寺敲鼓。然而,新的大理寺门口站着的门神很可能是安元鼎的员工!你可能会说安元鼎已经没了,然而皇城根下的黑监狱却更多了。换个名字,换身行头,总是应该的,就如同妓女在换客人前总要梳妆打扮一下。

佘祥林赵作海们从蒙冤到昭雪,谁能看到其中哪点是法律的影子?整个过程中充斥着的,处处都是权力的屠刀。只是偶尔嫖客们也好奇,偶尔来一段男女互换的角色扮演,给自己套了一件小姐的外罩罢了,而小姐们不管是浓妆艳抹,还是义正词严,永远摆脱不了下三滥的地位。就算有一副蟒袍玉带的行头,终究要赤luo着上床。正如刘少奇手里捧着的宪法,其实只是加速了他的灭亡。

不过,这话也不能绝对。毕竟据说杨佳母亲曾享受的那段精神病待遇,据说有着地地道道的法律名义!

于木鱼宅

2011-8-2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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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何音推荐:何音
☆ 编辑点评 ☆
何音点评:

在中国谈法律本就和凡夫俗子谈神仙差不多,只能信但却看不到。文字诙谐中包含犀利辛辣,不火不燥,说理透彻,直击内核,观点凸显,以理服众。

文章评论共[1]个
何音-评论

问候木伯,祝好!at:2011年08月25日 中午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