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性与爱的辨析北风888

发表于-2011年08月22日 上午10:09评论-2条

孔子说,食色,性也。性又是个什么东西?孔子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只好查辞海。

辞海说:性,1,事物所具有的特质。2,中国哲学概念,指人物的自然属性。

由此来看,无论哪种解释成立,性这个词都是指事物、人物的天然、本质属性。吃饭是为了生存、活命,这是人的天然属性。好色,也是源于生存,为了物种永久的生存、繁衍。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互相依存,组成了事物的统一体。至于享乐,和请客吃饭一样,是主题的扩大和延伸。

然而人类对于吃饭这一本性似乎没有过多的非议。孔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可见孔子是个好食之徒,这一点他老人家从不否定。不仅如此,还立了好多规矩和讲究,什么席不正不食,割不正不食,食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不得其酱,不食,等等。但对于好色,孔子是极力否认的。孔子会见美丽绝伦的卫国国君夫人南宫,受到了弟子子路的非议,孔子便赌咒发誓,:“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意思无非是,我如果做了什么不对的事,让老天爷惩罚我,抛弃我。

可见孔子很害怕承担好色之名。于是后世的卫道士人们把食和色这人类的两大天性截然划分开来。让色郎独占花魁,成了性的代名词。性即色。但是在色独领了性字的全部风光之后,它的境遇并不好,连同‘性’这个词也跟着倒了八辈子霉。

中国人,谈性色变,王顾左而言他。性成了一个只能在黑灯瞎火场合谈论的一个话题,登不得大雅之堂。凡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公开、大雅场所谈论性,必然会遭到谴责和白眼,甚至被打入另册。我写过几篇小说,里面多少有些和性有关的东西,本是写着玩的,没有想出名或风头的意思,更没有教唆青年才俊和纯情善男信女们学坏的意思。小说发表了,立即招来不少正人君子的责难,什么色情啊,淫秽、情调不健康啊等等喧嚣声不绝于耳。但是,那些义愤填膺发出正义呼声的君子们就当真是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善男信女么?未必!贼喊捉贼的勾当我见得多了,因此决不把他们当做善男信女看,相反,我断定他们是贼!

抛开善男信女和道德人家们对性的偏见陋识和正义的愤怒不谈,就大多数人的心态而言,性,也是一个不入大雅之堂的话题。甚至有人认为性是丑陋肮脏的。一个名叫史黛丝瓦伦蒂的三级片明星说:“性是火辣辣辣的,肮脏的。”瞧瞧,拍摄性交片是她的职业,她的工作,是她的衣食饭碗,但连她都说性是肮脏的。可见性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可怜卑下啊!可怜的性,你繁衍了人类,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生命,使人类避免了物种的灭绝,你给了人们一生理、心理上的愉悦、快感,欢乐,你释放了人类精神的郁闷、焦虑,代谢了过分聚集的死水般的陈旧能量,激活了生命的激情,你构成了整个世界,男和女,阴和阳,雌和雄,正和负,天和地,你让生命不再枯萎,花朵不再凋谢,你让世界变得色彩斑斓、丰富多彩,你让男人和女人,雄性和雌性充满了欢乐和生机,你让沙漠变成了绿洲,但是,你却是肮脏的、丑恶的、庸俗不堪的!天哪!这个世界,这个人类还有没有公理?

然而,性为什么是丑陋的、肮脏的,为什么不能入大雅之堂?为什么?人们似乎从来也思考过,论证过,辨析过,从来也没有人讲出个子丑寅卯,只是听那般道学家们信口开河、播弄是非、胡说八道之后,人们便千百年来深信不疑。

原来,做道德家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一件事,只要敢于厚着脸皮、无中生有、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便可以成为道德家,不需要论证,不需要理性,不需要科学,不需要真诚,不需要探索和追求,只要不要脸,敢于胡说就成。宋代的理学家,也是道德大家的朱熹说,存天理,灭人欲,性即理,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和放屁差不多,但他是大道德家。这个道德家的胆子和脸皮实属天下第一大、厚,孔子的学生曾子的学习心得笔记《大学》拿到朱老先生手里,便全面篡改,在加入了自己的屁话、狗屎、腐肉、霉菌一般的思想,到了面目全非的地步之后,挂羊头卖狗肉自称是曾子的原著,隆重推出,加以贩卖。幸亏明代有个王阳明手里保存了曾子的原著,否则,朱熹这个造假大家的真实丑恶面目将永远不被世人得知。当然揭露出来也无损于道德家们的光辉形象,他们把这造假说成是‘代圣立言’,瞧瞧,多么的冠冕堂皇、堂而皇之!一代又一代的道德家们就是靠代圣立言活下来的。难怪后世的伪劣产品制造者们制假贩假行为猖獗,原来他们是道德家们的理论实践者,这大概也叫做代圣立言吧!

用御用标准衡量,我是个不入流的作家,自然只能写一些不入流的作品。地位使然,我也就对性这一不入流的话题没有了什么顾忌。管他的呢,大不了给我扣上个色情的帽子。有色有情,这顶帽子也到不错,色,色彩斑斓,情,人之常情,没什么了不起的,我觉得这顶帽子比用来吓人、害人的道德僵尸好得多,也就不大畏惧。既然谈到了性,就免不了谈及性交。

性交是大自然赋予人的天然权利,任何人都无权限制、干涉和剥夺。就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吃饭、生存的权力一样。

性交是一种极为普通的有机生命的生理现象,是生命繁衍、生理的需要。和道德无关,它既不高尚、神圣,也不丑恶、下流。就像吃饭、拉屎、撒尿相同。吃自己劳动所得的饭,不随地大小便,就不存在不道德和可耻的问题。性也是如此,两厢情愿,相互慰藉、愉悦,自愿献身并且不损坏第三第四者的利益,便不存在什么道德不道德。

公民有选择性配偶,性对象、性取向的自由,个人的隐私权利应该得到他人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性的权力是人的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如人有吃饭睡觉、拉屎、撒尿的权力一样,性是人的生存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肆意干涉他人性交权利,公开他人性隐私的行为都是犯罪,是对人生基本权利的践踏。

性是生命的本质、激情、火焰和接力棒,是爱与美的传递,是生命的演绎,是人类永恒传唱的一首压抑不住,也不会停息的最嘹亮的歌。

性如大地的春芽,四季的绿洲,秋霜、严冬摧不垮,野火、烈焰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由性而引发的家庭解体、犯罪、凶杀、敲诈、勒索、行贿、受贿、争风吃醋、打架斗殴等现象不是性本身的问题,而是由性观念的错误认知而引发。

关于对性交观念认知的错误导致犯罪和家庭解体,我举几个例子。

一个男人和另一个女人发生了婚外情性交被一个心地卑鄙的小人知道了,以此作要挟,勒索钱财,会呈现几种可能,一种,为了掩盖所谓的丑闻,答应敲诈勒索者的要求,这是助长犯罪。

第二,不堪勒索,将勒索者杀死,这是所谓的道德逼迫犯罪。

第三,不接受勒索,所谓的丑闻被公开,导致双方家庭不堪舆论压力,家庭解体,以破碎和心灵的创伤成全了社会的所谓道德。第四,私通双方不堪忍受羞辱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自杀、轻生。任何一种结局都是悲惨的,这就是所谓的性道德带给人们的“实惠的果实”。

至于所谓的道德是否能够抑制住人们的原始情欲,这已经为成千上万的实例所证明,是不可能。孔子的出身就是一个最好的证例。如果孔子的母亲不和孔子的父亲私通,就不可能有孔子的产生。此外孔子教育得法,他的妻子却和别人私通再嫁也算一个例证。孔子由此感嘅“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孔子是一个过分自信,从来也不懂得自省的人。

既然我的这篇不入流文章的题目叫做《性和爱》,谈完了性,我再说说爱。

爱和性有什么关系吗?我的回答是,没有什么关系。包括男人对女人,女人对男人的爱,于性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在西方人的影响下,国人现在也把男女性交称之为做爱,这是胡说。性和爱是两回事,是事物的两个不同概念,一种是物质现象,另一种是精神现象。

性,是一种生命本质现象,生理现象,是物质的。爱是什么?爱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产物,是人对自身以外的物质、人事产生的由衷的钟情、爱恋、珍惜之情。爱是一种精神现象,心理现象,性和爱虽然可能互为转换,但二者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一个人可以和另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但他们的这种性关系中却不一定有爱的成分。比如,一个妓女可以和无数个嫖客发生性关系,但那和爱无关,妓女不爱嫖客,只爱嫖客的钱财,用肉体换取金钱,只是一种物质交换,与爱毫无关系。但妓女不是没有爱,她也爱她所心爱的人。举个例子:

在兰州市,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个嫖客杀害了一个妓女。一桩极普通的凶杀案,也许不足为奇,但这桩凶杀案的不同和奇特之处就在于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这个被杀害的妓女遗留下的一本日记,在这本日记的每一页里都记载着这个妓女对她的丈夫的情爱和刻骨铭心的思念。不仅如此,通过这本日记,人们了解到了这个妓女卖淫的原因——为了爱。她的丈夫为和她结婚,欠了不少外债。为了帮助丈夫偿还外债,为了减轻丈夫因举债而产生的经济重负,她出卖自己的肉体赚钱,夫债妻还。这是她卖淫的唯一原因。这位妓女在日记中写道,一旦还清丈夫所欠的外债,她立即就停止卖淫。但是,还没等她的愿望实现,那个嫖客就残忍的杀害了她。这个案例充分证明妓女也有大爱、真情,但她不是对嫖客而言。人们常说的b*子无情的观点是错误的。b*子对嫖客只出卖性,和情无关,要求情等于是拿假币购真货的无理妄求。

再举一个例子,本文在开头提到了色情明星史黛丝瓦伦蒂。她说,她和许多色情男演员性交,但她只把那当作工作看待,不会对那些色情男演员产生爱。但她也有爱,只爱那个名叫安祖的色情男演员。看到安祖和其他女演员性交,她不会产生嫉妒心理,但是如果看到她的安祖和其他女演员手拉着手的时候,她心里就很痛苦。为什么呢?她认为,性交这是一种肉欲,和情感无关,但手拉手就有了拍拖依恋的成分,也就是谈恋爱的味道。

除了这两个例子,我们在以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大量现象为例,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天天和这个丈夫性交,但她心里并不见得就爱这个丈夫,也许她恨他,恨不能杀了他。但是她不得不和丈夫性交,因为丈夫有法律赋予他的那个性交权,她不得不接受他的蹂躏,仅此而已,和爱无关。

上述事例充分说明了性和爱无关。

但是有人会反驳道,一个女人会因为爱而和那个她所爱的男人性交,难道这还不能说明爱和性有关吗?不,我认为这说不明问题。一个男人因为爱一个女人而送给这个女人或一幢别墅,或一条金项链,这只是一种因爱而产生的馈赠行为。我们同样不能说那个男人爱别墅,爱金项链或者说别墅和金项链是爱。男人和女人因爱而性结合,这只是情到深处的一件无私的馈赠品,但馈赠品不等于爱,就如金项链不等于爱一样。

但是,在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往往不能把爱和性正确区分开来。一桩婚姻,是几十年乃至一辈子的事。仅仅靠一个红封面结婚证书不可能永远把对方的心、感情、性器官乃至性交权利全部锁定在自己身上。从情感、心理、物性、生理几个角度上讲,好奇、进取、追求新鲜、厌倦或不满现状是人的天性。对某些人和事接触的时间长了,容易产生审美、情感疲劳、知觉麻木的效应,有一个成语叫做熟视无睹,说的就是这种情况。男人们开玩笑说过这样一句话,‘握住老婆的手,如同左手握右手’这就是审美疲劳、情感疲劳带来的效应。由于这种效应加上人的天性,男人和女人心有旁骛或红杏出墙实在是在所难免。但是出现了外遇或红杏出墙,并非就是爱的转移或叛逆。细分析原因是多样的,或是双方审美品位不合,或是一时情感迷失;或是一时生理饥渴的需要;或是心灵寂寞空虚,或是利益驱动;或是被迫无奈;或是意志脆弱抵挡诱惑能力差;或是心猿意马半推半就;或是一时冲动。总之外遇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复杂的。虽然这诸多的因素中不能排除爱情因素和情感转移的可能性。但可以肯定,绝大部分情况和爱情无关。只是追求新奇、刺激和一时欲望、生理满足的作为。面对这种情况,只要正确理解、看待,并予以春风化雨般的宽容、谅解和疏导,绝大多数情形会向好的方面峰回路转,这也可以用一句诗来形容,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然而不幸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一旦男方有了外遇或者女方红杏出墙,便会引起轩然大波和暴风骤雨,无错方就会对犯错误的对方大动干戈,吵、闹、要死要活,甚至大打出手,乃至走上法庭,其结果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使夫妻间感情的裂痕越来越深,真正把对方赶到了情敌的怀抱。从而导致家庭婚姻破裂、解体。这是爱的态度吗?不是,是因为爱的缘故吗?也不是。这不是爱,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对对方身体的占有欲和所有权的争夺。和爱无关。有一种通行的说法,爱情是自私的,但我以为自私的爱只是爱自己,那不是爱,是一种占有。

印度哲人奥修说,爱是一种奉献和给予。是不求回报的。

在生活中,大概很少有人否认父母对子女之爱的真实性和高尚性。母亲或父亲爱他的子女,这种爱决不会因为他的子女爱上了其他男人或女人而有所减弱。因为他希望他的子女生活幸福、快乐,不管谁爱他的子女,他们都会高兴,祝福,而不是怒气冲冲、要死要活的指责、咒骂、哭闹、要挟。

不希望、不允许或者横加干涉、限制她所爱的人的快乐、幸福的爱,是一种自我为轴心的占有欲。是一种被高尚的情感面纱掩盖的自私。这种爱和破铜烂铁的价格等值。遗憾的是,千百年来,人们竟然误把它当作爱的表现,当作弥足珍贵的宝物。

以我之见,那种以满足自我虚荣、需求、占有欲和心灵慰藉为前提的爱,那种以交换、有偿为立足点和基础的爱并不是真爱,没有什么含金量,弃之不足惜,有之不足贵。

真情无我,大爱无私。母爱、父爱是其中的最主要的角色,也希望男女之爱能够汲取这种宝贵的养分。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北风888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四大名捕点评:

食色性也,性就如吃饭拉屎一样,是人类的一种本性!
性与爱是不能等同的,有爱不一定有性,有性不一定就有爱!

文章评论共[2]个
四大名捕-评论

问好作者!惜非首发!at:2011年08月22日 中午12:15

图斯曼-评论

拜读佳作!问候作者!at:2011年08月24日 下午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