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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大事情金陵叟

发表于-2011年08月18日 上午10:41评论-6条

当今中国,凡是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大多是小人物做的。城管打伤打残摆摊的小商贩,那一定是借用人员干的;派出所里出了人命,差不多都是协管员所为;上海大楼一把火弄出几十条人命,也是几个农民工电焊工操作不当,于是他们在第一时间被拘捕,听说后来还审讯判刑;某协会评“中华脊梁”这么与民族大有荣誉感的大事情,后来因为收费或变相收费而变得不名誉了,毕竟“中华脊梁”还没沦落到像猪儿狗儿的脊梁骨卖钱的地步,后来一“查实”,竟然是几个临时工偷盖公章干的,你信吗?反正我信;最近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云南某地某有害工业垃圾铬倒了十几年,污染了一个大水库和大片山林,据说附近村庄颇有几个人患了癌症死了,原来责任人是两个司机,听说他们已经被“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执法部门拘留了。我估计除了一次贪污几百万几千万的大事情与临时工、农民工、司机之类的小人物无关外,别的都有他们的份。

古大贤云:“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则五鼎烹”,又云:“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大善者固然是大人物所为,大恶者也不是小人物所能干的。那么为什么今天这些做了惊天地泣鬼神、轰轰烈烈的大事情的人,还称他们是小人物呢?是不是委屈了他们、埋没了他们?非也!死人也好,失火也好,树脊梁也好,倒垃圾也好,其实真的与他们无关,他们遵循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祖训,以己昏昏听命于人之昭昭,他们能做的就是挣点糊口的小钱,蝇头小利而已,这就是他们终究只能是小人物的缘故。

圣人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又说:“做什么龟,驼什么碑”,可今天的小人物们拿着小临时工的工资,却担着大老板的风险,坐在办事员的位子上,却负有局长厅长的责任,这就是他们的命运,也算是具有我们这个时代的特色吧,可你别告诉我这就叫当家做主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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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四大名捕点评:

当今社会的怪现象,
出了什么大事都要往临时工身上推。
这“小人物”的能量也够大的了。

文章评论共[6]个
xiaoyong4144-评论

欣赏金陵叟佳作!!问候!!晓庸学习了!!(:012)at:2011年08月18日 晚上10:34

金陵叟-回复谢谢先生雅评! at:2011年08月19日 下午4:20

水哥来了-评论

金陵叟,观点独特,巧妙小人物,大事件,非也at:2011年08月18日 晚上11:01

金陵叟-回复谢谢水哥雅评!小人物,大事情,是也! at:2011年08月19日 下午4:20

子午书简-评论

拜读佳作,问候朋友!at:2011年08月19日 下午5:18

金陵叟-回复谢谢子午兄雅评。 at:2011年08月21日 清晨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