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仲夏的夜晚,隐约听到从远方传来的隆隆的雷声,有下雨的迹象。屋里有些闷热,不习惯于享受空调冷气的我,打开了屋里没有安纱窗的两扇窗子,微凉的对流空气立即从打开的窗扇吹进了屋里,有点“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屋里立即变得凉爽起来。
贪凉到了夜里十一点多,雨终究没有下起来。关上窗户准备休息时,蓦然发现屋里雪白的墙壁和天花板上栖落着众多的,密密麻麻的小飞蛾。“天哪,可恶----”我心里顿生不快,对这些不请而至的擅入者油然产生了厌恶之情。
于是我拿起了消灭苍蝇蚊子所用的拍子,准备对这些擅自闯入我的领地的小家伙们加以屠戮。可是在动手之前,又一想,要想消灭如此之多的“入侵者”很需要些力气和时间,而且会“尸横遍野”污染了墙壁批和天花板。畏难之际,又一转念想,还是等明天再说吧,好在这些小东西不像蚊子那般“高谈阔论”威胁过你之后,还要偷偷地吸你的血,也不像苍蝇,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总要设着法子和你“亲近”“接吻”而且随处大小便,惹人烦。
此外,由于妻子笃信佛教,反对杀生,我多少受其影响,有了些“好生之德”于是,暂且放弃了杀戮之心,熄灭了灯重新打开窗户,然后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再回到屋里的时候,忽然又想起昨夜里的那群惹我厌烦的小生物,抬头看墙壁和天花板,昨夜的“客人”竟然一个也不见了。
我不禁感激起这群小生灵来,它们倒是知趣且自觉的,知道我并不欢迎它们,因此在我家过了一宿或者半宿便不辞而别。幸亏我的一转念,既避免了自己耗神费力之“正义讨伐”给自己带来的疲惫与劳苦及环境的污染,又没有犯下“涂炭生灵”残害生命的“杀戮重罪”,此可谓“四全其美”。
我的心顿时平静释然,很是愉悦。愉悦、释然之余,我不由地想,这小些生灵虽然是擅入我的生活空间,但它们并无加害我的恶念,也没有像苍蝇蚊子那样扰乱、影响我的生活,可是我昨夜为什么那样厌恶它们必欲杀之而后快呢?想来是因为素日里的“习惯”和“看不惯”,并且想把自己的这种“习惯”和“看不惯”也即个人意志强加给自然界和他人、他物,“习惯”则顺之,“不习惯”则厌恶、剿灭、排除、讨伐之。
我又从“小蛾事件”联想到了生活中的类似事理。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人,这也不顺眼,那也看不惯,老太太穿花衣,斥之为老妖精,其实妖精和花衣没有任何联系,只是爱美之心。青年情侣在大街上接吻,斥之为不要脸,其实接吻和不要脸没有任何瓜葛,只是情之所至。男女未婚同居,斥之为道德败坏,其实和道德败坏根本不搭壤界,只是个法律程序问题。小青年留长发,染头发,斥之为不学好,其实和好坏没有半点牵扯,只是个审美观念问题。
我们总拿自己的长短、肥瘦、高低、喜好的尺度和标准衡量别人,总拿自己的思想、观念、意志要求别人,并且尽可能地强加、划一于人。我们只顾自己的“快乐”与“不快乐”却不管不顾别人的“快乐”与“不快乐”。我们只顾自己的“习惯”与“不习惯”,却不管不顾别人的“习惯”“不习惯”。
但是,我们的“习惯”与“不习惯”就对么?未必。不妨举几个古人和现代人的例子。
战国时期有两位著名的纵横家,以辩词游说为业,试图取得荣华富贵。一位叫苏秦,另一位叫张仪。
当时的年代,普通老百姓习以耕织、工商为业致富,对这种以辩説为业的行当嗤之以鼻。苏秦初次游说各国君主失败归家,苏秦的父母对苏秦冷眼相待,兄嫂不为苏秦做饭,妻子干脆连织布机都离开,更不用说和他亲热了。
初次失败,苏秦受尽了父母、妻嫂的嘲笑讥讽和冷遇。
但是苏秦不改初衷,继续旧业,终于获得六国的相印,中国十之七八的权利在苏秦的掌控之内,黄金多的车拉船载。那时,苏秦的妻子、嫂子蛇行侧目,不敢正视苏秦一眼。父母则几十里外迎接苏秦。
再说张仪,第一次游说楚王失败,身遭痛打和羞辱,回家之后,又遭父母、妻子的奚落。并劝他痛改前非。不料张仪也是个很有个性的人,张开口问妻子:“我的舌头还在不在我的口中?”妻子回答:“还在。”
张仪说:“那我就不改。”
张仪终于靠游说辩词执掌了秦国的相印。中国的政治权利从此后十几年内由苏秦和张仪师兄弟二人瓜分,一纵一横。
再说汉高祖刘邦,年轻时代贪酒好色,结友交朋不事正业。刘邦的父亲屡屡训斥他这个儿子不成气候,不事产业,是个无赖。并以自己的勤勉致富的二儿子为骄傲,劝刘邦像二哥学习。可是,有一天,刘邦却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大宴群臣宾客包括自己的父亲在内,酒酣之际,刘邦为父亲祝酒并问父亲:“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当初父亲您常认为我是个无赖,不能治家业,不如我二哥。今天我的产业和老二的家业谁多?群臣大笑,高祖的父亲想必很是羞惭。
举了中国的例子再举外国的例子。
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因反对世俗偏见和时尚“习惯”触犯了众怒,民主政体的政府在市民的要求下杀死了苏格拉底。意大利的布鲁诺也因反对教会并宣扬哥白尼日心学说而活活被教会放火烧死。
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因为写了一部有关教育的小说《爱弥儿》,这部小说触犯了当时的一些权贵阶级和世俗力量的“习惯”,卢梭因此惨遭被驱逐出境的厄运,在国外漂泊、流浪,受尽屈辱,含恨而死。卢梭死后,后来的法国政府给了他很高的荣誉和评价,迎接卢梭的灵柩进入巴黎先贤祠,并且在卢梭生活过的地方建立了数处纪念馆。尽管历史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法国人民给了卢梭很高的荣誉,并以他为骄傲,但一位敬仰卢梭,同情他悲惨遭遇的作家忿忿地说,法国不配有卢梭这样伟大的人物,驱逐卢梭是法国人永远的耻辱。
再如人际交往中,一些人,总是以自己的价值观和价值尺度来要求和衡量他人、他民族,并试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凡是不合他们口味的人和事,统统冠以“邪恶”,“不正确”“荒谬”“无耻”“坏蛋”等“荣誉称号”轻则言论攻击、行动排斥,重则诉诸武力。仿佛他们是上帝的代言人。(有趣的是上帝经常有这样的毛病)
而国与国的交往中此类事情也甚多,比如美国人的对外政策。
人类过分看重自己的“习惯”并过分地反对乃至迫害自己的“不习惯”,党同伐异的历史由来已久,乃至“习惯养成了自然”,成了天经地义。这实在是人类的悲哀。
一个小小的“蛾子事件”,引起我的一番“大道理”,想来有些好笑。或许我也是在自以为是,但我不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读者。而只想说,这个世界是人类及其他生物共同的,不是上帝的,也不是哪个个人的,你活着,也应该允许别人活着,只要它的行为没有妨碍你的及社会公众的生存利益,只要他的行为不是苍蝇、蚊子、老鼠、强盗、杀人犯的作恶,就应该允许他或它的存在。
而苍蝇、蚊子、老鼠、强盗和杀人犯和暴君正是一些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的角色,我们不要学他(它)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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