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我怎么会成这样?长长的头发,一撮一撮的,各自成卷,各有特色。眼前垂下一撮,让脸有几分朦胧,是美,不过,整体看上出,谈到艺术,就是家里那只懒散的老母鸡巢的窝,随意,有现实感。裤子是我最得意的,两个裤脚如一支歌里唱的:一只短来一只长,与这南方炎热的天气极其合拍,我无意引领潮流,但总能引人斜目。只是两只腿不再白皙了,贼黑贼黑,无需惊讶,我刚从正常人的垃圾里出来,这些正常人的垃圾就是黑的。裤管长的一只下面开了叉,运动起来一扇一扇的,象富人有匍匐的仆人摇着扇子一路跟着摇动。风不免有些异味,因为扇面油乌油乌的,上面附有一些草,我看成一些珍稀羽毛,自有装饰点缀的意义。那些正步或昂首,匆匆或雅致走过的人都会半个圆弧地避开我。他们从来不敢有正视的目光,一定会认为我的眼里有某种邪恶的东西,极力避免感染。
我才不在乎这些。此时,靠在人行天桥一水泥墩旁,晒着太阳,用贼黑贼黑的手蹭脸,一下,两下,三下......直到相信鼻子、眼睛、耳朵、嘴巴都已神似表妹笔下流浪汉的素描画像。脚是赤luo的。一步一个印痕谁也不会有我真实。我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一定要将脚套上鞋子才能走路,无论面孔丑陋或俊朗,都要走出一副斯文的模样,难道一个谦谦君子就是一双鞋子成就的吗?我当然算是异类,因为我赤脚,因为从没有脚板有被地表扎的痛。只此,就与君子无缘了。无论他们脚上套上的是什么皮,我相信只有我的才是自然的真皮。
也许,曾经某个时候流露出过想赤脚走天下的念头,我的老婆就非常后悔选择了我这副面孔。假如她现在看见,一定会真正不认识了。因为我已没有脸了。人们说我这类人也没有脑,属于快乐的那种。但我见过他们这些有脑人的吵、闹、咒、骂、伪、奸、狡、诈、疑、狠、毒等等,所以我才不要以前在生物书中见过的那团花都都的玩意儿。来自他们中的善我也感到过,但那是最初的昙花,现在只是偶尔可见到花树了。如果让我来衡量这个世界,那么我一定是唯一的仲裁,因为我就是善能够选择的底限。记忆中,似乎另有一个刚刚学步的小孩对我笑过,他还蹒跚向我走来,我承认那时自己有不自知的激动,竟然想迎上出,一双有力的大手突然伸出,及时地扼杀了这份人性中最初对世间万物特有的天真无邪。从此,我就不奢望有谁会为我迎面送上这份灿烂。当然,太阳是例外的,唯一的无私!它的笑容给了我足够的没有附庸的温暖。仰起头,眯着眼睛,这南方的深秋并没有一丝的寒意,贴背的泥面依然有些暖背。我有谁也比不过的惬意。我用眼角斜视了一下面前不远处那只被啃过硕大的浅红色应该是上好的苹果。它一动不动,绝不会想到最终会躺在这里。它最大的荣誉就是被一口一口地吃掉。可是我并不想。我也有蔑视,并俏皮地摆一个pose。我有人世间最自然最放肆最有效谁都能懂的肢体语言,对刚才开走的那辆车就试过,效果显著。它的主人冲我扔下那只正躺着的苹果,然后,用手指了指拦在车头的那块石头。他知道我一定懂了,就微微闭上了眼睛。与我这类人(还算是人的话)打交道,他是不会浪费语言的,那是高贵的内在的东西,怕弄脏了它,因为它会碰撞到我的耳膜,而手指只是划了一下空气而已。他知道这块石头的分量,等待我发出呼嗨呼嗨异如常人的喘息声。这就是那只被他扔出的苹果的价钱。他算得很准,毫不上当地还咬了一口。可是,十秒、二十秒...一分钟过去,他什么也没听到。他霍然推开了犹享安然的眼皮,凸出的眼珠由诧异演变成愤怒。叭叭,他强硬的手掌拍响了喇叭,可我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见到。叭叭,又来了两下。这声音实在惊扰了我的安逸,便一个正步似军人地跨出(声明,我没有当过兵,但军人的动作一直是我肢体的典范),立正,转身,用贼黑贼黑的手在也应是贼黑贼黑的屁股上左右各拍了两下,他就懂了,就无声地撤退了。石头依就安逸躺在那儿。有时,我会骑上去同享安逸。
我没有行装,那是愚人的累赘。由此,我可以随来随去。不管躺下或碎步走路,从不担心被打劫。谁也不会招惹我。我自认为有英雄的气概,虽常常会翻一下垃圾箱,找一些零碎的食物。我常等在那些门外摆有餐桌的小吃店附近,只要有身材苗条的女孩子在那里坐过,大都会有我的口福。肥胖的人我从来不会指望他们能留下什么,有时,他们还会大声埋怨老板吝啬,给出的分量不够。
以前的同事小潘常指着从公司门前经过的我这类人笑为大侠。我一样附和过。那时,怎样也不会想到自己今天也会同享这份荣誉!没想到有今天这样不可思议的自在!做人太累了!我真的要感激那位卷走我多年积蓄的朋友,最感激他临走时还照我的头部狠狠来了一下,还得感激医院因为我的口袋空空不让我进去!谁说有病非要进医院?在路边我就好了,我的人生也更轻松了。也就此印证了生命的强大与凤凰涅槃的奇迹。
虽说现在超越一切地解脱了,但对最初得到的善行在潜意识里还有一丝丝感知。就似黑夜褪尽,晨辉初现,天边还有一颗竭力闪烁的星星。它就是对前夜最珍贵不可磨灭的记忆。小潘就是这样一个让我还存有微末感知的女孩,虽然对我这类形象有过嘲笑。被医院拒绝后躺在路边,她给过我两次食物,一次是包子,肉馅的,她知道我需要营养;另一次是一碗兰州拉面,有从未有过的浓香,不仅仅是里面放了香葱。倒下以前,我是从来不吃这类面食的(一直以来,我青睐着家乡的热干面)。还有抬我送医院的同事,他们似乎与院方争执过,谈到过仁义、爱心和责任什么的。我相信,他们最终放弃是因为院方的理由太过充分。而这就足够了,被我很深地搁在心底,不再轻易流露。就如刚才,上班的时间,小潘从面前走过,接着几位同事走过,我没事一样晒着我的太阳,把一张粉红的纸揉成一个足球的摸样。他们没有看出我。这样就好,我再也不会惊扰到他们的善良的。我已经有了很深的定力。我知道自己最终会彻底失去记忆的,什么也不会存在,连自己也会忘掉。那时,天地会是什么样子?混沌迷茫?还是秩序焕然
?一切都与我无关了。
我为什么会成这样?
为什么不呢?这才是活着的最高境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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