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个愿望,想写写姥姥.可是又不知从何说起.
姥姥姓孙,生在吉林,是满族朝鲜族的混血儿.幼年时被一大户人家选中,做了那家的童养媳.
十七岁同那家少爷结婚.十九岁守寡.二十三岁嫁给婆婆的义子,才有现在枝繁叶茂的一大家子人.
姥姥八十大寿时这一族已近一百人,而今又过去十五年了,她的重孙也结婚两年了,眼看着就要五世同堂,可她的身体却越来越差.
姥姥有七个子女,可是她只愿住儿子家,却因为各种原因来了这里.正所为一个妈能养十个儿,十个儿养不了一个妈.半年间九十五岁的老人换了六个地方.因为她认为女儿嫁了,就不是自家人了.两年妈去接了三次,最后这次接来了. 那天,下班刚到家,妈看见我说,你姥姥来了,我立刻甩了鞋,冲进屋去.姥姥安静的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块手绢,我轻轻的蹲下来,看着她,除了多了几条皱纹,一点都没变.姥姥笑了,告诉我饭
还没凉呢,快去吃吧.我感觉眼泪要掉下来,赶忙走开了.
几天后,晚上洗了头发,到姥姥的房间看她剪纸.姥姥的剪纸没有买的精细,样子都很古拙,挖出的纹样后衬了五颜六色的糖纸,也很漂亮.我把它们贴在一方小凉席上,挂起来,是个不错的挂饰.我看姥姥心情不错,开始实施我蓄谋已久的计划.
我问姥姥还记得以前的事吗?姥姥说记得.然后她给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她七岁进的于家,那是一个大家族,在明水县是数一数二的,家里有很多地,秋收时运粮的牛车排出好几里地.家里有好多仆人,初去时,她同下人一样干活.但是她得学好多规矩,大户人家的规矩.那时侯未婚男女是没有机会在一起的,所以她最美好的记忆是在结婚以后.
结婚后年轻的少爷手把手教她写字认字,甚至骑马打枪.因为那时土匪太多,大户人家经常被抢.每个人都得学会保护自己,虽然有家-护院.姥姥说当时用的是能打七发子弹的手枪.
(张爱玲的小说没白看,我立刻在头脑中勾画出几幅画面,一幅红袖添香,一幅伉俪跃马田野.
姥姥自然不能在小辈面前透露太多,可这不防碍我的遐想.)
可好景不长,十九岁那年初秋,下了多年不见的大雨,马路上的水都没车轱轳,晴天后,姥爷去游泳,从此再没回来.
妈妈说,她见过大姥爷的照片,是个美男子,穿着旧时警察的衣服,比女人还漂亮.可惜那些照片在文革时,被人烧掉了.
姥姥在四年后按婆婆的意思嫁给了婆婆的义子,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这是姥姥的原话)搬出了于家大院,为了躲土匪,他们东躲西藏,最后还是在一个夜晚眼睁睁看着土匪抢走了所有细软.后来他们辗转到了呼兰,在那里定居.姥姥言谈中对农民姥爷很是不满,她最大的愿望是百年之后能同大姥爷在一起.听到这里我默然,大姥爷留给她的记忆太短太美好,以至于七十五年念念不忘!而我们怎么能告诉她这是个根本无法实现的愿望!
做为女人我清楚生活的无奈,如果他们相处的时间不是两年是二十年,还会是这样吗?
女人的本性都是向往完美的,那怕是个九十五岁的女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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