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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董事长”灵笔

发表于-2011年08月09日 晚上11:06评论-0条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董事长”

今晚八点半,代表政府应约到御茗茶庄开会。会议的内容就是收回用于鼓励茶叶担保公司成立的财政引导资金200万元。

为 做大做强茶产业,解决茶产业发展的融资瓶颈问题,2010年11月3日,我与汪、陈、邓等四位茶叶公司老总前往茶业担保做得很出色的四川省名顶山县考察,并根据考察实际撰写了《普定赴四川省名顶山茶业与担保考察报告》,该报告得到政府分管农业的常委副县长重视,也得到主要领导的好评,并因此决定拿出200万元财政引导资金,10万元开办法,由几家茶业公司出资部分资金,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茶业担保公司。筹办之初,众推陈某为董事长,因陈某资格达不到要求,加上汪某开会常缺席,又改推汪某为董事长,照样聘陈某请的钟某为总经理。汪某全权委托钟某筹办公司,公司名称,经筹备会讨论确定为“洪源茶业担保公司”。钟某在筹办过程中,遇到问题想找汪某商讨,汪某东奔西忙,定的时间一改再改,问题一拖再拖,以至于三月份从财政取得的210元,到了8月9日,需要成立的公司还没有踪影。为此,政府作出收回资金的决定。

我八点半到指定地点,可几位茶业老总还是拖了十分钟才到。

会议一开始,汪某说出他的观点:一是在8月20日前将财政资金交回,要“借钱”的三位老总(含汪)把钱退回,保证归还;二是在一个月之内,将这个茶业公司注册并运作起来,财政资金继续支持茶业担保公司。据介绍,他们几位老总一商量,就将财政200万元的资金“借”光了,其中汪某100万元,取某60万元,国某40万元。因此我说他们这种行为就是挪用专款!这钱指定用途是作为茶业担保,不是拿去存起来让他们“借”的!所以必须收回来归还财政,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资金占用费。可是,他们同意交回,但谁也不愿拿这点利息!

至于开办费的事,他们的想法是把用剩下的钱转给茶协作为支持茶协发展的经费。

经请示领导,要求在一周内收回200万元。因此定在8月16日前由他们将“借”出的前归集并交回财政。

由于这200万元财政引导资金是省财政厅支持的,所以,他们把事办砸了,大大影响了普定县的其他项目的申报。我因此很气愤地对他们说:“这样好的机遇不珍惜,钱到位半年多,居然到现在公司还没有注册下来!这不仅是影响后续项目的申报问题,更影响普定的形象,让省财政厅认为普定人办不了好事,更办不了实事!

汪说虽然他是董事长,但这不怪他,因为他说全权委托钟某操办的。我回答他的是:如果我是董事长,随时都要主动了解筹办情况,遇上什么问题就千方百计地解决什么问题,要不了两个月,绝对把所有的手续都办妥,让公司投入实际运作!茶业担保这个公司之所以拖到今天,就是不重视,不把这事放在心上的结果!是不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机遇的结果,是根本没有认识到这个公司筹划建的重大意义所在的结果,是不懂得一拖再拖的负面影响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且有的人不敢担当、有责任就推。这样的人,能办成什么好事?如果当初没有这个本事就不要承担这份责任!承担起来又无一拖再拖,没本事办成,还要死要面子推责任!

所以,政府决定收回财政引导资金是正确的。就是追回10万元的开办费也是对的!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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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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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野点评:

实人实事,愈见文章的力度与意义。欣赏,问好作者,快乐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