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在二十一世纪,
进步,在民生的千姿百态里。
在阳光底下,
搬倒了低矮残破的过去,
宽敞明亮拔地而起,
利国利民的好事,
为何出了怎么多的问题。
利益,
要平衡,
动迁人赔付、开发商利润、政府的地皮收入
三者的利益。
实际非常简单,
一个界定标准,
出发点让广大民众稍稍的占一点利。
何必大打出手,
甚至开动国家机器。
拆迁的执行者,
开发商、城管、公安局,
有谁在维护百姓的利益。
他们的结论,
百姓,
顽固不化,
漫天要价,
刁蛮无理。
这个环节中缺少的就是谁主持正义。
公平和正义已和太阳的光辉远离。
拆迁者,
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浩浩荡荡的高举逆我者亡的大旗,
拆迁全国那么多的死人案例。
查一查中国第一例强制拆迁是谁所批,
真的让百姓在权力的上帝面前低头,
剥夺他们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
让他们把怨永远的记在心底?
本溪张剑案有感
2008年10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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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月下的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