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这部作品中,作者施耐庵为了人们的麻痹视听,以便更好地兜售、贩卖其反人类的罪恶灵魂,往往打着一个冠冕堂皇的,易于为那个时代的人们接受的精神幡旗,即所谓的“忠义”关于施耐庵的“忠”我们已经有所领教,那就是忠实地做皇帝的奴才,求得一碗肥羹、一块鲜肉而已。抛开宋江的口口声声‘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希望皇帝原谅他们的滔天罪行,受到招安,报效皇帝不说,就连杀人不眨眼,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的阮三兄弟在抵抗官军的追剿时,一边杀人一边唱到:“打渔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酷吏贪官都杀进,忠心报答赵官家。”“老爷生长石碣村,秉性生来要杀人,先斩何涛巡检首,京师献与赵王君!”可见施耐庵的精神宗旨十分明了,宋江和阮家三兄弟不过是其精神思想的代言人。施耐庵不反皇帝,我们能理解,所谓皇帝不过是些窃取了国家权力的窃国大盗,残民以逞的独夫民贼,施耐庵、宋江等人和他们的主子均属一路货色,都是强盗,只不过是大小不同,赃物分配多寡的问题。至于宋江、施耐庵之辈的反对贪官酷吏,我们不能理解,施耐庵为什么要借宋江、阮家兄弟之口反对、杀尽贪官酷吏呢?他们是真有什么正义感么?当然不是!恐怕是因为在位的贪官酷吏挡住了他们忠实做皇帝大强盗的奴才的去路,使他们不得其羹,所以他们才坚决反对。这就如饿狼与饱虎争食、搏杀,无所谓正义与非正义。至于那些有利于他们接近肥羹鲜肉的贪官酷吏们,宋江、施耐庵等人从来都不反对,比如对、宿太尉及对后来被他们招降了的朝廷命官就非常的热爱。尤其是在受到招安之后,宋江还在卢俊义面前提醒,要不忘宿太尉的提携之恩呢!我们试用《水浒传》原著宋江等人热爱的一个酷吏做分析例证。《水浒传》第三十七回,宋江被发配江州,在弃文从盗的恶毒文人吴用的推荐下,认识了一个叫戴宗的监狱官吏,我们欣赏一下这个被称作戴院长的丑恶表演:
话说当时宋江别了差拨,出抄事房来,到点视厅上看时,见那节级掇条凳子坐在厅前,高声唱道:“那个是新配到囚徒?”牌头指着宋江道:“这个便是。”那节级便骂道:“你这黑矮杀才,倚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宋江道:“‘人情人情,在人情愿。’你如何逼取人财?好小哉相!”两边看的人听了,倒捏两把汗。那人大怒,喝骂:“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颠倒说我小哉!那兜驮的,与我背起来!且打这厮一百讯棍!”两边营里众人都是和宋江好的;见说要打他一哄都走了,只剩得那节级和宋江。那人见众人都散了,肚里越怒,拿起讯棒,便奔来打宋江。宋江说道:“节级你要打我,我得何罪?”那人大喝道:“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
读毕这段文字,读者想必不会认为“戴院长”是什么清官“善吏”,犯人入狱,必须主动纳贿银五两,孝敬这位戴大人,否则灭顶之灾就会降临到“不识相”的犯人头上。正如戴院长声言的那样‘咳嗽便是罪过,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只苍蝇’。
这等酷吏滥官本是施耐庵在作品中借“好汉”们之口不断声讨的对象。但是在有了吴用的推荐信,再有了宋江送上的银两之后,两人立即好作一团,吃喝不分,殷勤讯问,嘘冷问热,关怀备至,且相亲相爱,亲兄弟一般。可见宋江并不反对关爱他的酷吏。我们再看《水浒传》中,被施耐庵不断咒骂的朝廷太尉高逑在受命前往征讨、剿灭梁山泊贼寇时,反被宋江俘获。且看宋江在他的俘虏面前的丑态:
再说宋江掌水路,捉了高太尉,急教戴宗传令,不可杀害军士。中军大海鳅船上闻参谋等,并歌儿舞女,一应部从,尽掳过船。鸣金收军,解投大寨。宋江,吴用,公孙胜等,都在忠义堂上,见张顺水渌渌地解到高俅。宋江见了,慌忙下堂扶住,便取过罗缎新鲜衣服,与高太尉重新换了,扶上堂来,请在正面而坐。宋江纳头便拜,口称「死罪!」高俅慌忙答礼。宋江叫吴用,公孙胜扶住拜罢,就请上坐。当时宋江便教杀牛宰马,大设筵宴,一面分投赏军,一面大吹大擂,会集大小头领,都来与高太尉相见。各施礼毕,宋江持盏擎杯,吴用,公孙胜执瓶捧案,卢俊义等侍立相待。宋江开口道:“文面小吏,安敢叛逆圣朝,奈缘积累罪尤,逼得如此。二次虽奉天恩,中间委曲奸弊,难以缕陈。万望太尉慈悯,救拔深陷之人,得瞻天日,刻骨铭心,誓图死保。”高俅见了众多好汉,一个个英雄猛烈,林,杨志怒目而视,有欲要发作之色,先有了五分惧怯。便道:“宋公明,你等放心!高某回朝,必当重奏,请降宽恩大赦,前来招安,重赏加官,大小义士,尽食天禄,以为良臣。”宋江听了大喜,拜谢太尉。
通过这段文字,我们也看出,宋江对任何能让他达到归顺主子的通途,安逸地名正言顺地当奴才,分得一杯肥羹的贪官都不反对。不仅如此,为了拜托这些‘滥官污吏’为他们卖身投靠赵官家铺设阶梯,不惜把从老百姓手里抢夺来的财富拱手恭敬地孝敬给高太尉、宿太尉等人。我们再看这段文字:第三日,高太尉定要下山,宋江等相留不住,再设筵宴送行,出金银彩缎之类,约数千金,专送高太尉太尉,为折席之礼;众节度使以下,另有馈送。高太尉推却不得,只得都受了。饮酒中间,宋江又提起招安一事。高俅道:“义士可叫一个精细之人,跟随某去,我直引他面见天子,奏知你梁山泊衷曲之事,随即好降诏'”宋江一心只要招安,便与吴用计议,教‘圣手书生’萧让,跟随太尉前去。吴用便道:“再教‘铁叫子’乐和作伴,两个同去。”高太尉道:“既然义士相托,便留闻参谋在此为信。”宋江大喜。至第四日,宋江与吴用带二十余骑,送高太尉并众节度使下山,过金沙滩二十里外饯别,拜辞了高太尉,自回山寨,专等招安消息。
这段文字让我们充分认识了宋江等人的奴才的真识嘴脸。所谓反对贪官,不过是反对那些挡住了他们进身之阶的贪官,而对有利他们进身的贪官是十分孝敬的。而且我们自始至终在《水浒传》中不曾看到宋江、阮家兄弟们扬言要杀尽的贪官们究竟贪了什么?又贪在何处?并无例证,只是听这伙盗贼口头骂骂而已。相反,我们看到的是阮家兄弟一听说有大财可发,马上答应做强盗。可见这阮家兄弟也是贪民,一旦有了个一官半职,必是贪官。
我们分析了施耐庵之流的“忠”,再分析他的“义”施耐庵的“义”是什么?施耐庵在通篇作品中像一个又要做b*子又要立牌坊的高等妓女老鸨,遮遮掩掩,满口仁义礼智信,却至始至终不肯告诉我们他的仁义礼智信是何物,攥紧拳头让我们猜。于是,我把施公的这部“旷世杰作”研究揣摩了不下二十遍,终于有了一些心得,原来施耐庵的“义”即是不管你是下蒙汗[r**]抢劫还是占山为王打劫,不管你是杀人、剔骨、剥皮、剁馅儿卖人肉包子还是作黄牛肉出售,不管你是掏心挖肺做醒酒的酸辣汤还是一片片割下来做烧烤美味,不管你是放火烧掉民宅还是州府,不管你是偶尔作恶还是恶贯满盈,只要不杀宋公明并且和宋公明一道作恶、为害,大碗喝酒,大秤分银,大块吃肉,这便是“义”!这便是“替天行道”!至于正义、是非、公理、人性、善良这等词汇,施耐庵根本就不认识,也没听说过,而且这些词汇与施耐庵无缘。
施耐庵是个毫无人性的嗜血成性的豺狼。这一点,我们见诸于他的作品的每一个章节。为了不冤枉施耐庵,我想继续借助他的作品分析论证其豺狼的嗜血本质。
在《水浒传》这部书中,有一个让施耐庵浓笔重墨描写的人物,此人就是中国人家喻户晓,大名鼎鼎的一个人物,他叫李逵,据一些现代的教育家们说,这是一个“农民英雄的光辉形象”(本语录见诸于各种版本的水浒传的前言,恕我不敢引用)现在我们通过施耐庵的的文字来透礻见一下这个人物。《水浒传》第四十三回这样写道:黄文炳告道:“小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晁盖喝道:“你那贼驴!怕你死!你这厮!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宋江便问道:“那个兄弟替我下手?”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好汉看醒酒汤。众多好汉看割了黄文炳,都来草堂上与宋江贺喜。杀人、放火,屠城是梁山好汉们的大喜。
黄文炳是江州府无为军的一个军官,因为宋江在江州监狱中服刑,受到监狱官戴宗的特殊优待,人生特殊的自由,自由出入酒楼饭肆,这期间,宋江在浔阳搂酒醉后于酒楼壁上题写了一首抒发其胸襟大志的诗:“自幼攻读经书,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载江州。他年若得报仇冤,血染浔阳口。”这首诗恰巧被到浔阳楼上游玩的黄文炳看到,心思你一个罪犯不好好的呆在监狱里,却写什么鸟诗,你血染浔阳,不是要造反么?于是黄文炳在州知府面前把这首诗附会成反诗,黄文炳是尽了自己的职责,就是用现代人的观念看,他的做法并无不妥。是个尽职尽责的官吏,而戴宗那厮拿了宋江的银子,就让一个杀人的罪犯逍遥法外,酒楼饭店自由出入,还题写什么血染浔阳楼的《西江月》,这才是职务犯罪。而宋江被判斩刑,是他咎由自取,半点都怪不得黄文炳。梁山的强盗们劫法场救了宋江并抓住了黄文炳,黄文炳便被千刀万剐做了李逵和“梁山英雄”们的烤肉串和醒酒汤。
而这位李英雄原本就是个杀人在逃犯,惯于厮杀,斗殴,不论是非,只要要杀得痛快,管他该杀不该杀,而在江州成劫法场一役中,更是逢人便杀,一排子地砍伐,血流成河,就连强盗头子晁盖也有些看不下,大喊道:“不关百姓的事,休要只管伤人!”那大汉哪里肯听,一斧一个,排头儿看去。这李逵不仅有杀人的嗜好还有吃人肉的嗜好。黄文斌是他的第一批烧烤原料,此后逮着机会就杀人,饿了便将人的尸首抓来烧烤当下饭的菜馔。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李逵杀死了冒充真李逵抢劫的假李逵李鬼:再入屋内来。去房中搜看,只见有两个竹笼,盛些旧衣裳,底下搜得些碎银两并几件钗环。李逵都拿了,又去李鬼身边搜了那锭小银子,都打缚在包里里;去锅里看时,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前面,不会!”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得饱,把李鬼的尸首抛放屋下,放了把火。(请读者注意,李逵除了最喜欢杀人之外,就是喜欢放火,每次杀戮之后,终不忘记点一把火,即使是个茅草屋,也不放过。后世的人们在谈到李逵和李鬼的故事时,总是斥责李鬼假冒李逵的大名抢劫,殊不知李鬼不过只是个劫道的,只是借用一下李逵的大名而已,并无大恶,而李逵的恶名却是家喻户晓,连吃奶夜哭的小儿听了他的名字都会吓得止住啼声。
《水浒传》第五十回奉宋江之命设计逼不肯落草为寇的朱仝上梁山:
朱仝抢近前来问道:“小衙内放在那里?”李逵唱个喏道:“拜揖,节级哥哥,小衙内有在这里。”朱仝道:“你好好的抱来还我!”李逵指著头上道:“小衙内头须儿在我头上!”朱仝看了,慌问:“小衙内正在何处?”
李逵道:“被我拿些麻药抹在口里,直抱出城来,如今睡在林子里,你自请去看。”朱仝乘著月色明朗,迳抢入林子里寻时,只见小衙内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时,只见头劈成两半个,己死在那里。
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何罪之有?虽说是奉宋江、吴用两个大强盗头子的命令行事,但也足见李逵之残忍,灭绝人性,毫无怜悯之心。
《水浒传》第五十回,宋江攻打祝家庄,扈成抓住了祝彪,前来向宋江献功,谁想却迎头撞见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李逵:祝彪见庄兵走来报知,不敢回,直望扈家庄投奔,被扈成叫庄客捉了,绑缚下。正解将来见宋江,恰好遇着李逵,只一斧,砍翻祝彪头来,庄客都四散走了。李逵再轮起双斧,便看着扈成砍来。扈成见局面不好,投马落荒而走,弃家逃命。且说李逵正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尽数杀了,不留不一个;叫小喽罗牵了有的马匹,把庄里一应有的财产,捎搭有四五十驮,将庄院门一把火烧了,回来献纳。再说宋江已在祝家庄上正厅坐下,众头领都来献功,生擒得四五百人,夺得好马五百余匹,活捉牛羊不计其数。宋江见了,大喜道:“只可惜杀了栾廷玉那个好汉!”(看,每每杀戮屠城之后,宋江总要“大喜”正嗟叹间,闻人报道:“黑旋风烧了扈家庄,砍得头来献纳。”宋江便道:“前日扈成已来投降,谁教他杀了此人?如何烧了他庄院?”只见黑旋风一身血污,腰里插着两把板斧,直到宋江面前唱个大喏,说道:“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宋江喝道:“祝龙曾有人见你杀了,别的怎地是你杀了?”黑旋风道:“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正撞见一丈青的哥哥解那祝出来,被我一斧砍了;只可惜走了扈成那!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宋江喝道:“你这厮!谁叫你去来?你也须知扈成前日牵羊担酒前来投降了!如何不听得我的言语,擅自去杀他一家,故违我的将令?”李逵道:“你便忘记了,我须不忘记!那前日叫那个鸟婆赶着哥哥要杀,你今又做人情!你又不曾和他妹子成亲,便又思量阿舅丈人!”宋江喝道:“你这铁牛,休得胡说!我如何肯要这妇人。我自有个处置。你这黑厮拿得活的有几个?”李逵答道;“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宋江道:“他这厮违了我的军令本合斩首,且把杀祝龙祝彪的功劳拆过了。下次违令,定行不饶!”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我杀得快活!”
也是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在《水浒传》的第七十三回里吃饱了为消食就把酒肉招待他的狄太公的女儿剁成肉酱,李逵拔两把板斧在手,叫人将火把远远照著。李逵大踏步直抢到房边,只见房内隐隐的有灯。李逵把眼看时,见一个後生搂著一个妇人在那里说话。李逵一脚踢开了房门,斧到处,只见砍得火光爆散,霹雳交加。定睛打一看时,原来把灯盏砍翻了。那後生却待要走,被李逵大喝一声,斧起处,早把後生砍翻。这婆娘便钻入床底下躲了。李逵把那汉子先一斧砍下头来,提在床上,把斧敲著床边喝道:“婆娘,你快出来。若不钻出来时,和床都剁的粉碎。”婆娘连声叫道:“你饶我性命,我出来。”却才钻出头来,被李逵揪住头发,直拖到死尸边问道:“我杀的那厮是谁?”婆娘道:“是我奸夫王小二。”李逵又问道:“砖头、饭食,那里得来?”婆娘道:“这是我把金银头面与他,三二更从墙上运将入来。”李逵道:“这等肮脏婆娘,要你何用!”揪到床边,一斧砍下头来,把两个人头拴做一处,再提婆娘尸首和汉子身尸相并,李逵道:“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著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
李逵笑道:“眼见这两个不得活了。”插起大斧,提著人头,大叫出厅前来:“两个鬼我都捉了。”撇下人头,满庄里人都吃一惊,都来看时,认得这个是太公的女儿,那个人头,无人认得。数内一个庄客相了一回,认出道:“有些像东村头会黏雀儿的王小二。”李逵道:“这个庄客到眼乖!”太公道:“师父怎生得知?”李逵道:“你女儿躲在床底下,被我揪出来问时,说道:‘他是奸夫王小二,吃的饮食,都是他运来。问了备细,方才下手。’太公哭道:‘师父,留得我女儿也罢。’李逵骂道:‘打脊老牛,女儿偷了汉子,兀自要留她!你恁地哭时,倒要赖我不谢。我明日却和你说话。’燕青寻了个房,和李逵自去
歇息。太公却引人点著灯烛,入房里去看时,照见两个没头尸首,剁做十来段,丢在地下。太公太婆烦恼啼哭,便叫人扛出後面,去烧化了。李逵睡到天明,跳将起来,对太公道:‘昨夜与你捉了鬼,你如何不谢?’太公只得收拾酒食相待,李逵、燕青吃了便行。狄太公自理家事,不在话下。
我不不知读者看完这段文字之后,有何感触,我的感觉是,李逵实实在在是个超级恶魔,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王。在施耐庵的作品中,李逵不怎么爱笑,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他笑的时候,只是杀人杀得痛快时,割下人肉烧烤下酒时,还有把人剁成肉酱时。
男女相爱,情之所至,做出些不大规范、得体的事来,这是在算不得大问题,狄太公的女儿没有丈夫,王小二没有妻室,摄于封建礼教和门第观念,靠黏雀为生的穷汉子王小二很难明媒正娶到狄太公的女儿,但又相爱,于是便想出了那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装神弄鬼,这也是出于迫不得已。但是,施耐庵却不能容忍,非要让李逵把他们剁成肉酱,施耐庵心里才快活。
当我把这几段血淋淋的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不知读者有何感想?是否仍然赞同某些的出版商和文学评论者们的意见,把李逵捧评为“革命性最彻底的英雄”?在我看来,李逵是一个标准的恶魔,一个比豺狼虎豹、凶神恶煞、瘟疫病菌都坏一万倍的魔鬼撒旦。我之所以这样品评李逵是有理由的。因为犲狼虎豹也只是为了果腹而嗜杀,而且绝不肯吞食同类的尸体。但李逵不是如此,他是觉得杀人快活才杀人。只要‘吃他杀的快活’功利目的全不计较。他是为了杀人而杀人,为了快活而杀人,至于烤食人肉再其次。此外,没有那个豺狼在杀死对手后还强求对手来用酒肉感谢他们,但李逵不然,在吃了人家酒食,酒足饭饱之后,为了消化肚里的酒食,把人家的女儿砍成肉酱,还要人家感谢他,再用酒食款待他,在这一点上,李逵可谓创造了动物界的奇迹,也只有施耐庵这样一个恶魔才能想出这种奇迹。我们在《水浒传》这部邪恶之书中多次看到了这种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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