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尚需既杂且文。否则,就不是杂文,或者说没有了杂文。
杂文,是对除小说、诗歌、戏剧和电影以外的绝大部分文体的笼统的界说。既然如此,可见其体裁之杂,实为得名之本。名须富实。先说“杂”。
“杂”者,依我看,有三个层面。
一、样式当杂:散文、随笔、杂感、书评、游记、小品、日记、断想乃至情书……应当允许其尽可能地杂;
二、题材当杂:古今中外、天上人间、辛辣酸甜、苦乐忧欢、道听途说、胡思乱想……只要多少有那么一点儿味,那么一点儿趣,便不宜侧目之;
三、格式当杂:大一统从来不妙。故所以,杂文写法应当提倡随心所欲,不拘一格;标新立异,别具一格。只要选材独特,构思巧妙,主题鲜明;表述准确、明晰、亲切、自然,读来可意可会,不费劲,不费时,那便用不着在乎它是散文式,小说式,论理式,日记式;甚至,如诗歌这般地写去,象电影那样地道来,依我看,也全然无误。
再说“文”。“文”者,文理,文法,文笔;文思,文情,文意是也。舍此,何以为文?不多说了。
扣题说,我意:不“杂”不“文”不杂文。
不“杂”,但“文”的,可也为文,虽然得减去一个“杂”字若虽“杂”但却无“文”的,则连“杂文”二字都得删去——一言以蔽之:对杂文而言,重要的还是“文”。其次,才是“杂”。打住。
理论从实践而来。据说,还得“打回老家去”方能“显出英雄本色”。也就是说,要应用于实践,考而察之,检而测之。
不妨照此办理。
君不见,杂文兴,兴未艾,风起云涌,洋洋大观。但却欠“杂”少“文”。这绝不是胡说八道,危言耸听。
先说欠“杂”。
一、体裁欠丰:几乎仅限于随笔、政论、小品;
二、题材单调:几乎仅限于反腐败、反不正之风;
三、写法一统:几乎仅限于“思古之幽情”,评今之弊端;而且,未必“点到”,也未必“中的”。
杂文,当然可以“是投枪、是匕首”。但倘篇篇如此然,家家若是然,那岂不弄得满天下鲜血淋淋?盖蹩脚的太医,真可以把人的五脏六腑七窍八孔全都割了去,终于治不好病;而身怀绝技的好医生,却能在不伤皮肉、不动筋骨之间,神奇然手到病除——这比喻安知是否妥贴?再说吧。
杂文,还可以是微笑,是鲜花,是美酒,是佳肴。品之,则既可醒脑提神,明目清心,还可医治抑郁、忧伤,神经过敏……
再说欠“文”:而今诸多杂文,言辞铿锵有力,读来冷风扑面,让人活脱看见了纸背上那乱眉倒立、怒目圆睁兼唾沫横飞的指点江山之士。惜乎哉:江也“指”了,山也“点”了,大地也“评说了”,太空也“理论”了,但读后,就是引不出预想的共鸣和一睹为快的惬意。却原来,恍然大悟:方才读的竟是一篇争鸣文章——甚至连争鸣文章也算不上,而仅仅类似美国参众两院的听证会笔录(不是争而吵之,就是胡搅蛮缠),这有多煞风景!
文当重美。即便骂人,“也要用鲜花一样的语言骂将过去”——此乃法兰西人的古训。其效果,大抵并不比满口俚语俗话乃至脏话雷言差多少——是了,杂文,还应当提倡适度的“笑骂”。“笑骂”者,既骂了人,甚或还骂了娘,也不失风度,不欠涵养,这有几多美妙?“笑骂”者,文也。
文贵真。清真意真文必真。无须赘述。
文崇正。“书痴,则文必正,艺痴,则技必良(蒲松龄:《聊斋志异.阿宝》)”。既为写家,若不读书,不读好书,不好好读书,或读而不求解,读而不致用,则其文永远难正。这,当是真理之一种。
文贵新。古文言简意赅,勘称“以一当十”或而“以一当百”。因不可不用。但却不可多用。不可都用。更不可常用老用。此外,再高妙的款式,再精美的风格,也不宜“十年一贯制”,乐此不疲。须知:人,乃天地间最最最最不耐烦于陈旧事体的活物——杂文家下笔伊始,对此特性应适当加以关照才是。
总而言之,无论“杂”也罢,“文”也罢,常变常新,推陈出新,方为杂文创作之有等机要。余不一一。
马贵毅 11-07-14
在都江堰 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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