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有话说》——杀人为何不偿命?
登场人物——主持人:不平先生 笑笑小姐 嘉宾:四大名捕
不平先生:日前《新快报》刊登了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的采访。田成有回答了记者的访问,说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的。并且称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名捕怎么看待这件事?
四大名捕:李昌奎的案子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他本身属于恶意杀人,比起药家鑫还要残忍何止百倍,所以他被人们称为“赛家鑫”。然而这么恶性的犯罪竟然给判了个死缓,一时引起网友们的热烈争议,认为他的性质比药家鑫要恶劣得多,药家鑫都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为什么这个“赛家鑫”却判死缓?在中国这个特殊的社会里,死缓意味着就不必死,过几年就变成无期再有期再释放,所以人们都很不服气,认为这个案子判轻了,这个法官是要么是葫芦僧乱点“鸳鸯谱”要么是贪官“收人钱财替人消灾”。面对媒体舆论的强大压力,我们的法院院长出来了,他说你们不要再乱喊乱叫了,我们的观念跟你都不同,你们这些无知的网民都是在“看老黄历”,都什么社会了,还在运用那传统的司法理念来思考问题?现在不是在改革么,所以我们的观念要更新,杀人不一定要偿命知道不?你们不要以那种“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知道吗?你们得观点要改一改了,现在的社会讲究和谐,知道不?杀人是不需要偿命的!你们说他罪该万死,我却认为他不该死,这是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差异,你们根本就不懂,不要在这里瞎胡闹了,这些我们可以公开来探讨的,虽然你们看到了李昌奎杀人,但是你们知道案发经过吗?显然你们不知道,你们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吗?你们根本不清楚,你们知道他认罪很积极吗?显然你们也不知道,国家法律不是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吗?这个李昌奎很坦白,对自己做的事供认不讳,所以我们要从宽发落,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就不要乱说,要知道,乱说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笑笑小姐:究竟是公众的狂欢还是贪官的狂欢啊?
四大名捕:我看应该是贪官和坏人的狂欢,因为这些网民也只能在网上泄泄愤,又没有实际的权力,更不能督促那些法官去办案,是好是坏就由他们说了算。
不平先生:在李昌奎一案中,李昌奎不但对被害人王家飞进行暴力强j*,而且还残忍地把她杀死,无论是情节还是性质,都非常凶残恶劣。而他将她三岁的弟弟王家红倒提摔死在铁门门上更是令人发指。名捕。
四大名捕:国家虽然出台法规提倡少杀慎杀,目的是怕那些冤案错案错杀了好人或者是有人打击报复故意陷害,但并不是说叫你不杀人,该杀的还是要杀,不该杀的就不要轻易杀,这都是要根据案件具体情节的轻重来判断杀与不杀,是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杀人,依据案情来作出具体的判决。这个李昌奎的杀人性质极其恶劣,属于恶性故意杀人罪,理当处以极刑,罪不容恕!然而是什么让我们云南的法官对其“法外开恩”呢?难道就是因为观念不同的原因吗?试想,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废除死刑的前提下,田成有的说辞纯属狡辩,故意替犯人开脱,难道就不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他替坏人掩盖跟窝藏犯罪分子不是一样的行为吗?
笑笑小姐:云南高院认为“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所以,以故意杀人罪、强j*罪判处他死缓。名捕。
四大名捕:完全是狗放屁!难道杀人后认罪、悔罪好的,赔偿经济损失就可以免除死刑了?那药家鑫悔罪不也是很好吗?他不是也积极赔偿了人家经济损失了吗?那他不也可以不死?为什么还要判死刑!一定是这些披着人皮的败类收了人家的好处费,所以死心塌地地为他狡辩。
不平先生:我们老看看被害人王家飞婶婶的微博:你好,谢谢你的关心!李昌奎家在高院是否有关系我们不清楚,经济补偿分文未收到,连两个死者的安葬费都是在乡、村组织的强令下给给了2万零点,安葬费用是3万多,连安葬费都不够,这就是高院所谓的“积极赔偿”!名捕。
四大名捕: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积极赔偿”,连安葬费都没赔到怎么就叫做“积极赔偿”?这些狗官说话就是在放屁,放狗屁,他们就是些放屁狗!有这样的法官真是玷污了中国的法律!也玷污了他作为一个人的人格!你们他妈还是人吗?连狗都不如!
笑笑小姐:田副院长还觉得这个案子很有意义,认为“10年后是标杆、是典型”。名捕。
四大名捕:他真是厚颜无耻!做人做到这一步也真可怜他了,这种人照周立波的调侃就是“四大名捕嘴里的一口脓痰”。这个案子当然是很有意义的,但不是那个田成有人渣说的那个意义,不光10年后,就是拿到今天来说,都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只不过是一个坏的“标杆”,一个坏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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