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的认识始于别人的介绍,为了进一步了解他,我的父母曾到他家附近找熟人打听过。打听的结果是他家是那个小镇上最穷的一家,兄弟姐妹六个,他是家里省吃俭用供出的唯一一个大学生,孩子倒是个好孩子,就是太穷了。在母亲絮絮叨叨的话语里,我只记住了一句话:他脾气好。这就足够了,就这一条就让我下定决心嫁给他,其他的都不重要。
订婚后,我发现他只有两件上衣,一件旧西装,还掉了一颗扣子;一件皮革夹克,已经掉了好多漆皮。他不舍得买衣服,因为他的工资都给家里盖房子用了。我心疼他,就自己掏钱给他买衣服。当我和同龄的小姐妹在一起玩时,她们有的说男朋友给自己买了什么新衣服,有的说夫家给了几千的彩礼钱……我听到这些,既不羡慕,也不嫉妒,因为我从来都不注重物质享受,我看重的是有一个人可以爱我一辈子,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
结婚前,他家要盖陪房,他竟然向我借钱。我有钱,那是因为我的工资父母没有要,让我自己攒着买嫁妆。我不想借给他,因为我觉得委屈,别的女孩结婚,都是男方给女方钱,他倒好,反过来让我给他钱。我把这件事给母亲说了,母亲劝我借给他,最后我还是答应了。
结婚时,我只花了他七百元钱。结婚后,我用了两三年的时间还了她们家几千元的外债,我们当时的工资每月只有二三百元。
结婚后,我和他都不会做饭,一切从头开始学起。有一次,我做甜面汤,他说我做的像浆糊,倒掉他来做,结果他做的甜面汤水是水,面成了大大小小的疙瘩。那顿饭,我忘记了是怎么吃的,我们那顿饭成了取笑对方的笑料。慢慢地我们都学会了做饭,只不过我怕麻烦,什么饭简单我就做什么,他不怕麻烦,什么好吃就做什么。孩子都说他做的饭比我做的好吃,只要他在家,我就把主厨的位置让给他,我打下手。
我不喜欢操心,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他在管。我刚调到县城的时候,我一个人既要工作又要管孩子,闹钟坏了也没有时间去买,我打电话告诉还在乡下的他,他就每天早晨打电话叫我们起床,直到我买了闹钟为止。
我很爱忘,记不住电话号码,他教会我在手机里保存号码的方法,过几天我就又忘了。后来,我就干脆把号码直接给他,让他给我输进去,他就给我输进去。我让他给我的手机定个闹钟,他就给我定个闹钟,从不厌烦。再后来,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麻烦他了,就开始麻烦我的儿子,幸好,我儿子跟他老爸一样的脾气,知道包容他这个缺点多多的老妈。
我不漂亮,也不爱打扮,他在言行上从未表现出一丝丝对我外貌的厌弃,所以,我从未因为自己的外貌而自卑。
我们已经结婚十几年了,我一直感觉很幸福。虽然他从未对我说过一句甜言蜜语,也从未给我过过一次生日和结婚纪念日,当然,我也从未给他过过生日,因为我忘记了。但我们谁也不抱怨谁,希望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我心足矣。
-全文完-
▷ 进入温尔雅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