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了小小丁的《“博学”的意义何在》(见《烟雨红尘杂文版》)一文后,引起了我的一阵思索。于是,就有了一点个人的感受。
就我的观点而言,人,是无须“博学”的。因为,越博学就越不博学。
若干年前,朋友送我四个字:“博而有约”。
这 四个字意思是,在学问的专研中,要有侧重。
因为,我显得“博”:又拉小提琴,又弹钢琴,又作曲,又写小说,又做朋友们的各种红百喜事的主持人,还业余做教师:辅导了若干的小提琴学生和小作家。
这么多年下来,觉得他当年的忠告是对的。
现代化社会的特征是社会分工很细;需求则是:专业化人士。
不过,“一专多能”也不是什么坏事,多读一点书,多行一点路,起码不是坏事。
但就“写字”而言,我以为:还是博学一些好。
如果有时间,有精力,有条件,能博学又有什么不好呢?
想当年,恢复高考时,考上了四川电大中文系,但单位的领导就是不“放行”。
理由是:工厂的员工学中文干什么?
而那位领导,本人就是武汉大学中文系的高才生(他妈的!)。
如今看来,当时那位领导的决定还是正确的。
如果再去上一上电大,那马先生不是更“博”了,因而就成了“万事顾问”了吗?
回头一想,“博学”又有什么好呢?
博学的唯一好处就是:徒生烦恼——猪和其它几乎所有的动物们,它们什么都不知道,但它们的生活,是怎样地令人羡慕啊!吼吼!
马贵毅 11-07-02
在都江堰 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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