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我可以恨你吗
张小娴说:“不要不相信,因为到 头来现实会让你不敢相信。”
读完这句话,我流泪了。真的,我至今仍不敢相信我们的关系是怎样终结的,我们为何成为陌路人。
在情网中自拔,据说有两种方法最见效。
一种以宽容的爱自拔。因为我爱她,她伤害我,我也原谅她!
一种以恨自拔。我这么爱她,她竟伤我,罪不可恕!非友即敌。
说真的,前者是我最想选择的解脱方法,只是自己却没有那么豁达与超然。
而后者,是我最不想选择的自拔方法,却又不得不走这条“以毒攻毒”的邪路。
在感情丰富的人的世界里,他本身就已包含了太多的爱与眷恋,让他以爱自拔,无疑于让守财奴用钞票去烧锅啊!那是不可能成功的。
要想走出你的温柔,要想从今不再把你提起,唯用恨,我才能自拔。但是,让一个人去恨他最深爱的人,却是件痛苦与残忍的事。
我一直在幻想,即使我们有一天不能在一起,我也决不会让爱成恨,也要始终留给你一个好印象。可是,事情真的发生了,我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了。
“不能不去恨你!”这是目前我惟一的出路。
其实,就算我不想不忍去恨你,心里也已把你恨开了。谁让你伤我这么深这么重这么痛呢?
不管什么风度不风度,也不管什么好印象不好印象,爱既然完了,其他一切还有何意?
h 爱情也可以放弃
“我是不会放弃的。”说这句话时我多么软弱无力。
当我最终失去你时,我才明白: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放手。
正如有位女作家所说:“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放手的呢?你倾尽所有去爱她,你以为你绝对不会放手,可她要走了,你又可以怎样?”
我只能悲哀、沉痛地答道:“我不能怎样,我只有放弃!”
的确,当你爱她,她不爱你时,不论你舍不舍得放手,最终你都只有罢手!或许这些所有的哀伤与楚痛,都不过是生命中的一个过渡,跳过去了,你就可以变得更精彩。
真的,“人在跳板上最辛苦的不是跳下来那一刻,而是跳下来之前,心里的挣扎、犹豫、无助和患得患失,根本无法向别人倾诉。我们以为跳不过去了,闭上眼睛,鼓起勇气,却跳过去了。”
张小娴的这段话令我茅塞顿开。也许忘记一个人真是没有那么困难与艰辛,主要在于你用不用心。
“不是你不能忘记,而是你不想忘记。”大概每一个失恋或失意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这句话吧!
我终于失去了你!当然结局已成定局,不论是用“福音”的戒毒方法,还是用“以毒攻毒”的方法,我都要想方设法自拔上岸。
尽管没有你,我的人生不会完美。但我明白:我这一生绝对不会是只为一个人而活着,更不会只为一个根本不值得自己去爱的冷血人而活着。
i 我输得一塌糊涂
我知道,我有点恨你。恨与爱是对孪生姐妹,我担心自己恨你越深,爱你就会越痛!
退一步讲,就算恨你能让我自拔上岸,也是人生的一种失败。
对于你,我输得是一塌糊涂。问题只是:我是想全部皆输,还是到此为止!
活着为的是寻求一种快乐,如果一直生存在这痛苦的氛围里,恐怕我迟早要发疯的。
决不能再这么作茧自己,即使我不能骄傲地活着,起码也要快乐地活着。我已经输得太多了,不能再这么败下去;我已经三十而立了,青春时光所剩无几,我实在输不起,虚掷不得了!
爱情是人生的主要组成部分,但他决不是人生的全部;纵使是人生的全部,我也决不只是为一个人活着。
著名作家刘心武说过“人与人之间,大体而言是相伴只一程;你要谨防自己的感情发生无谓的滞留--换句话说:你要学会移情。”
对,学会移情,是我忘掉你的最好办法。即使忘不掉你,移情也会使我减少一点痛苦。
无怪乎有人曾说:不是你不能忘记她,而是你还没有遇到更好的人。等你遇见一个比她更好的理想对象时,相信你是有足够能力把她忘记的。
不管是否如此,目前我惟有试一试了。但愿不远的前方,果真能有一道更亮丽的风景在等待着我。
j 不要相信书当时的道理
书上说:恋爱是由热情所激发,并不是由爱情而产生。
书上说:恋爱的热情是热烈而耀眼的火焰,爱情却是男女在婚后全赖彼此忍耐与共同维护出来的微弱之火。
书上说的或许是真的,但在现实中我却一点也不信。
经过几次感情的打击与受挫,我已经悔悟出:世间根本无什么真正、纯粹的爱,要么全凭个人的感觉或喜怒哀乐的臆断,要么就凭综合条件或物质基础去衡量标准与否。
可以说,现实中的爱很多都是由激情而产生的,包括我自己的所有爱。不能不承认:爱并不是那么肤浅的,也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它。但是,世俗的爱只是个人的体验或感觉而已,他自认为是“爱情”就是爱情,毕竟谁也没有为爱情作过统一的标准或模式,更没有评价机构。
书上说:爱不同于热情,他不为动荡别离而煸动。
可是,生活中男女双方爱的消褪,往往则是由热情的消失开始的。你能说当一方对另一方冷淡之时,他们的爱情还应存在或还存在着吗?
我们承认爱不同于热情,但我们又不能不承认:爱是离不开热情的。
纯粹的爱只是理想或幻想而已,就算我们向往童话,乃至追求童话,顶多往现实童话爱情方面发展,谁也不会傻到去寻觅什么天国花园式的童话或浪漫式的虚无童话。
不要太过相信书本上的道理,道理不等于真理,更不等于现实中的公理。你只需谨记一条:生活告诉你的,往往要比书本上告诉你的深刻得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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