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通安全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摘要:当今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公共全问题的存在与否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国的公共安全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而交通安全则是公共安全问题中最为严重也是最为难治的部分,交通事故总是屡禁不止。本文就目前我国交通安全体系的现状着手,分析交通安全体系所存在的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交通安全 安全问题 解决措施
一、交通安全存在的特点及隐患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交通流量的迅速增长,道路交通的运输也日益繁忙。由于人、车、路、发管发展不协调,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出来。交通事故发生频繁,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国共发生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元。
据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如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9282起,造成27270人死亡、11698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3%、12%、10.6%和5.3%。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5起,同比增加3起。不难得出,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
事故发生起数没有多大变化。虽然很多人都在呼吁交通安全,许多交通管理部门也都在为解决或减少交通安全问题而努力,但交通安全事故仍在不断发生,而且发生起树并无多大变化,这就说明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中的难点,也是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
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较多。这就充分说明机动车驾驶员素质不高、驾驶技术不过关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源头,其素质及技术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交通事故的多少。但近年来随着驾驶队伍地不断壮大,使整个队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驾驶员文化素质低下,思想素质不过硬,安全观念不强,技术问题不够高等问题日益突出。此外,无证驾驶也是造成我国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之一。
如,酒后驾驶既是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规违法驾驶的表现,同时更是交通安全事故中最为严重的一个部分之一。据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1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虽然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如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80(含)毫克。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2011年5月1日之后,醉酒驾驶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和罚金。但酒后驾驶的情况还是没有多大好转,这关键还是在于驾驶员的素质、安全意识没有提升上去。
再者,无证驾驶也是交通事故高发的一个原因之一。无证驾驶是指在车辆没有落户或在没有取得相关机动车驾驶资格证是,违法驾驶车辆。驾驶员在没有取得车辆之前,在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之前,一般其驾驶技能是达不到标准的、思想素质不够硬的、安全意识不够强的。而且,无证驾驶还给交通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城市道路尤其是人群集中的地方发生事故多。群众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意识淡薄,是其主要根源。由于缺乏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范围相对较窄,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行车走路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宣传少,群众缺乏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能正确理解和遵守交通法规,甚至认为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从而不支持,比配合交通管理工作。
另外,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交通参与者没有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不认为交通行为时违法行为,随意违法行车、走路,甚逃避、抗拒执法现象仍频频发生。在我市,连交警上下班冲红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说明部分交警不但带头规范意识不强,而且还存在知法犯法的情况。如果交警都看不懂红绿灯,试问哪个老百姓又能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低级公路事故多,且事故伤亡程度较为严重。低级公路之所以会出现事故多、且伤亡程度较为严重的情况。这主要在于:低级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地不断深化,带来了人流、物流、车流和驾驶人数量的告诉增长,致使人、车、路发展不协调,从而影响到交通安全。如:一些道路线形设计不合理,道路衔接不科学;一些建筑物距离路口较近,妨碍驾驶人行车的安全视线;一些道路未设隔离带或隔离带过多,出现车辆、行人混行现象严重;一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必要的交通设施严重不足,不能及时地对交通参与者进行警示、诱导。由于道路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得不同种类、不同车速的交通工具在同一路面内行驶。这必然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低级公路多处于偏远落后山区。由于经济落后、地势险峻等原因,导致公路狭窄,弯道多且弯度教大。从而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而地势陡峭、道路边坡高、公路质量低、通行条件差,则是交通事故的伤亡程度较平原地区的严重。
私家车交通安全事故突出。如2006年济南市的交通数据显示按车辆使用性质分析,私家车辆共发生交通事故477起,死亡103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52.88%,死亡人数的40.23%。在营运车辆中,货运汽车共发生交通事故201起,死亡95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21.68%和死亡人数的36.82%。
而基于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原因,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消除交通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
一、提高驾驶人素质。搞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首先从驾驶员抓起,提高驾驶员的素质,才能有效的减少和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的素质的提高不仅仅指驾驶技能的提高,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安全意识的培养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首先要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其次加强培训、要严格把关,从而提高驾驶人的技能。再次应加大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交通的法律法规。第四、要求我们的驾驶员管理部门在驾驶证审验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全面审核驾驶员的驾驶资格。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当务之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当务之急有在于提高交警的素质,只有交警做好表率和管理,才能真正提高人民群众的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只有在提高交警素质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驾驶员、车辆与道路的管理并向社会和群众做好交通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从而达到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笔者认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对中小学生和老人。首先,中小学生和老人都是弱势群体;其次,中小学生和老人关于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知之甚少,因而其安全意识也比较低。再次,只有牢牢抓住中小学生这一宣传阵地,打牢基础,“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要在幼儿教育、学生教育中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性内容,培养具有较高的交通道德素质文明公民,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交通文明素质比较低这一现状。
三、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首先要做好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的专项整治防御工作。加强对低级公路的预防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低级路段的投入,改善其交通环境,提升其公路级数,把道路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点。其次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线及隔离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约束、管理、服务、诱导的功能;在弯道及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段,完善警告警示等交通设施设置,确保交通设置的合理性及科学性。
四、加强警力,充分发挥交警队伍的有效性。面对当前繁重的交通管理任务,各级政府只有通过保障交警经费、改善车辆、通讯等基础设备,增加高科技管理设备。以此来加强交警队伍的建设,充实交警队伍的力量。才能充分发挥交交警队伍的有效性,才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所保障。
(一)、加强交警队伍,强化对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的登记落户制度,严格管路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证审理考核制度,尤其是做好私家车方面的考核、管理制度。做到机动车有车必有户、做到机动车驾驶人有人必有证。此外还应加强对电动车和自行车等的管理,如实行电动车、自行车免费或低价落户,以便于更好的管理。
(二)、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强化路面管理。强化路面管理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的管理范围,把有限的警力布置在所管辖的路段上,加强对道路的巡逻。提高交警的机动性和单兵作战的能力,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从树立交警形象的工程向注重提高工作实效、提高交警科技含量方向转化。如在交通要道路口及市内十字路口设置电子警察,加大道路的监管力度;如在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段合理布置警力,加强对违章车辆,以及对驾驶员违章行为纠查,设立警示标志,对交通参与人的行为提出善意的警示。
(三)、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危险断、多发段设立交通事故预防、急救管理站。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合理布置警力,建立交通事故预防急救管理站,加强对交通参与人的提醒和帮助,以此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预防急救站能起到迅速的进行解救,减少因无人营救无力营救而出现的不必要的伤亡,减少人生财产的损失。
参考文献:
《西部论从》2009年第一期
《舜网-济南时报》2006年11月03日
《 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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