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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粹褒贬谈之九:“人人为我,我马贵毅

发表于-2011年06月25日 清晨6:08评论-0条

国粹褒贬谈之九:“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大概50年前,我随母亲,在四川阿坝州黑水县卢花镇砂石多乡的一个小小的叫“寡古”的“市场”生活,并在那里读小学。

有一天,刚能识几个字我,突然看见路旁的电杆人,悬挂着类似现在的广告牌一样的木牌,上面,自上而下写着8个字:“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现在讲“和谐社会”,我看,还不如重提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个口号。

因为,它很直观,很形象,很容易理解:连我这样6、7岁的孩童都能理解,这多好呢?

几十年“弹指一挥间”,现在是“人人都不为我”,“我也不为人人”了。

几千年了,人们都在讲“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那么,“世风”怎样“日上”?而“人心”又怎样才能不“不古”呢?

依我看,这还得由上上下下的领导先生们以身作则才行。

各级官员们,如果都真正地“为人民服务”了,绝大部份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知道怎么回应的。

问题是:各级领导们都做好了马?

在“5.12”特大地震后的表现,重塑了中国共[chan*]党和中国政府的形象,深得民众的感恩和拥戴。

但,这还远远不够。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那是向普通老百姓的教化和启迪。

而“为人民服务”,就是各级官员们必须承诺和恪守的宗旨了。

官做好了,民自然就好了。

如果民“不好”,责任在哪里呢?

在官。

马贵毅 11-06-19

审定在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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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山尖流水点评:

如果“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了,我们的社会也就大同了!问好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