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县城商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琳琅满目的柜台,看得我几乎眼花缭乱,美女们个个浓妆艳抹,更是令我目不暇接。曾几时,忘了自己也是个女人,曾几时,没有精心打扮过,曾几时,没有悠闲地关注过属于女人的物品。
不知平时瞎忙些什么,忽略了自己的脸蛋,忽略了自己的皮肤,忽略了自己的身材,忽略了外表的一切一切。今天若不是皮筋完了,鞋要修补,恐怕难得出来一趟。司机撂下我,说他们天黑之前赶回去,我想坐的话,那就一个人好好的消磨消磨。
许久都没有出来过了,就算琐事办完,时间也绰绰有余。趁此机会,抛开生活的压迫,彻底放松一回疲惫的身心,趁此机会,将自己改头换面,也做一回真真正正的女人。不然,就是女友说我的,别的男人不爱都是次要,自己的老公第一个先离开。
透明的玻璃下面,一个粉红桃心的发卡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指着那款示意女孩拿出来。女孩甜甜地这款卖的最好。我小心翼翼捧着看了一眼,又恋恋不舍地放下了。女孩说她帮我戴上试试。我微微一笑,说好看是好看,可惜不适合我的年龄。
这时,老板娘来了,她说她帮我挑选。老板娘的女友正好也在旁边,她热心地说她俩一起包装我。反正空中飘着牛毛细雨,顾客不多,我需要的又极其繁琐,她们能一心一意地关照,心里禁不住甜滋滋的。
在她们的建议下,我选中了一枚珍珠发卡和簪子。她们再给我看了一串珍珠项链,说纯白无暇,也配套。于是,一个给我梳头,一个给我佩戴。女孩给我修眉毛时,顺便也把指甲修了,而后说,人真是三分长相,七分打扮,看我稍微收拾一下就靓丽许多。
老板娘说,适当的用点化妆品,其实我长的蛮不错。她的女友接着说,我的气质是从骨子溢出来的,再将服饰搭配得当就显得更加完美。女孩说,以后定期保养吧!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大众,都应该保持女人爱美的天性。
她们的额外细心使我不由感动的说谢谢。她们的倍加呵护,也不由使我的思绪回到以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雀斑点点,皱纹弥漫,其中不乏岁月的追赶,可为了所谓的生活,我真的不在乎自己的资本了么?
从童年到少年,是没有买过任何首饰的,我一直渴望留长发,但苦于母亲从不买那些小玩意,经济也有限,就剪掉了。到青年了,媒人陆续说对象,看着长发女孩占好了白马王子,我也忍不住扎起了皮筋。
那个像极了明星的男孩就是被我的长发迷住的,无关我是灰姑娘的身份。他布置好了新房,订做了婚纱,买了品种繁多的名贵的饰物和衣物。说要把我变成公主。我也暗暗对自己说,结婚那天,一定要大大破费,将自己打扮的美丽可人些。
原本是女儿身,哪有不爱美的道理?再者不是十分丑,相貌好歹看的过去,说什么都要展现女孩的魅力啊!趁着结婚的气氛,破例打了耳孔,烫了头发,并买了眉笔和指甲油。人生往往是乐极生悲,因为种种限制和影响,我最终被老天逼迫选择。
他说王子注定和灰姑娘没有结局吗?我说自古以来讲究门当户对,也许这道鸿沟永远逾越不了。他收回了他沉重的聘礼,也收回了我心灵增加的那一道负担。我脱下了他五颜六色的裙子,也脱下了他的水晶鞋,自此扯平。
在冰冷的街头分道扬镳,他买了一串桃心的镶着宝石蓝坠子的镀铜项链,以此留念。我将所有饰物和衣物还给了他,却唯一留下了这串项链。这串项链躺在我的抽屉十八年了,现已锈迹斑驳,而他对我的那份爱,却恒久不衰地刻印在心头。
随后下嫁了另一个男孩,他家底薄,但人心眼好,对我也是没得说。那时候流行面膜,他手头再怎么窘迫,私下都要借着给我买。只要去赶集,或者上县城,回来总不忘给我购置。为了保留我的容颜,他甚至烟都不抽了。即使一万条理由不爱他,也不忍心离开。
虽然他买的是廉价的,且多数都是不堪一击的塑料物,可我打心眼里很欢喜。那时,没有今日的绣眉,纹眉,他就用那个一角钱的胡须刀片给我修剪眉毛,还说我的是弯弯的柳叶眉,不用修饰也别具一格。
他喜欢在闲暇的深夜侍弄我,比如梳洗好,擦粉,涂唇膏。我说晚上了,如此娇媚,谁欣赏呢?他说,给星月、蛙虫呢!常常动情的热泪盈盈,常常和着他的甜蜜入眠。他母亲看见我对他儿子不薄,特地把私藏的玉镯给了我。
又是老天的捉弄,我再次面临严峻的考验。犹豫,徘徊,结果自然是踏上新的征程。在那个给过我柔情,又给过我温存的小屋,他映着昏黄的灯光,帮我穿那个断线的项链,给我粘贴那个折坏的发卡。
我无限愧疚,却不知用什么补偿。
他笑了,苦中带笑说,日后若飞黄腾达了,记得有个男孩爱过就好。不仅仅是爱过,那份对我至高无上的真心是一般人不能具备的,尤其在他最困难无助的年月,他把他的全部给了一个不该给的女人,是何等的高大伟岸!
我却辜负了他。他不计前嫌,且祝福我前程似锦。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我带着破碎不堪的心,头也不回地走了。多年以后的今天,每拿起破碎难拼的发卡,就不由自主想起那段情意绵延的岁月,想起那段岁月,心就隐隐作痛。
独自前行着,遭遇歹徒的胁迫时,一个威武的男人从天而降。人们都说他是英雄,我不是美女,但英雄光临,岂有错过之理?而我从未想过,英雄不浪漫,浪漫不英雄,所谓的英雄只是享受现成,而根本不懂,也不会用心浇灌。
英雄没有那份闲情逸致,英雄习惯了打杀,并不知晓你的内心实缺。再灿烂明媚的花,不经过打理也会过早凋零,当我越走越远,他还不知错在哪里?不要想入非非了,不要渴望他能给我带来多大的动力,仅有气概也许不够。
英雄爱美女众所周知,所以,当他身边诸多美女时,我不痛苦,也不难过。毕竟爱过,就够了,何必要天长地久呢?只是有天,英雄回来,给我买了一对金光闪闪的耳环,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相待。却原来,是其中一美女向他索取,他给人家戴的同时,顺手多买了一份。
我不知该欣慰还是该悲哀?
既然那么多美女倾慕他,那么我看我的路怎么走。再说他穿梭来去,不奄奄一息也困乏无力。我不是要置之他于死地的人,爱他,满心希望他快乐。当他再次凯旋归来,我主动提出要一颗转运珠。
他曾讥讽我长的什么手?我的手是笨拙,我的手不纤细,但我有做女人的自尊。让这颗转运珠遮盖住我受伤的心,让这颗转运珠抹去对他的情缘,让这颗转运珠化解我与他之间的爱恨恩怨。
继续向前挪步。不过,我对路边的风景不再感兴趣。我全身心地倾注生活,累了休憩,醒来开始。我拒绝化妆品,鄙视衣服,看也不看那些七彩色的饰物。每当所需,急需,必须了,只是胡乱地买件打发自己。
大概雨天适合伤感,停留在镜子前,所有的往事一一浮现。
白马王子说,美是要挖掘的,人人都有美的天赋。为此,他不惜花费精力,跑遍整个商场。他只是要我美,他也有条件让我美,遗憾的我命不济人,无福消受。老天给过一线的光辉,我知足,且十分的感激。
木屋的灯光又映照我的灵魂了,我静静地坐在炕头,一动不敢动。他说就快梳好了,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美!他说让我美他一生,还是他美我一生?我说彼此,相互。他说闭上眼睛,他要擦粉了,怕弄伤我。
英雄开玩笑说我天生双眼皮,不用花钱割。我说命贱呗!他说我的秀发柔顺,用洗衣粉也无所谓,我就傻乎乎的用尔洗之。他说那么的光彩妖艳又不打算嫁人,我就不修边幅,直至无视到这刻。
当他以别人为主时,我才明白自己大错特错。
但他回心转意时,又改口说我美在内在。
每个人都有享美的权利,我也不例外,而我怎么那么不顾惜自己呢?以前是没法改变,现在是能,却不愿改变。一恍惚,就过了而立之年。要是再这样不入流,说不定那天自己都看不上自己。
女为知己者容。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们,让我大肆挥霍,好好美一回。因为,还想品味一回,那种幸福且又流泪的滋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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