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士人参政与“九品中正制”
历史进入西汉,由于汉初的“黄老政策”的作用和郡县制的进一步推行,周朝的“宗法制”逐渐发生了演变,士人逐渐进入政治舞台。特别是汉武帝时期,国力强盛,治理国家已经离不开士人,为了统一思想,汉武帝听从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士人的政治观点成为治理国家的主要思想基础。同时。汉武帝彻底废除了汉初的“分封制”、打击豪强地主和投机商人,在国内消灭了封建残余势力的影响;对外彻底改变了汉初的软弱无能,主动出击,北伐匈奴,汉朝达到了鼎盛时期。到这个时期为止,东周时期的列国局面结束,各民族由于战争的原因,逐渐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以农耕为主的民族——大汉民族。在这个民族中,“士人”(儒士,与先秦时期有所不同)成为政治的领军人物,社会形成一个新兴阶层——儒士。这时候的社会层级和秦朝相比也发生了变化:特权阶层(王族)、官僚阶层(士人和官僚正式结合)、农民(包括豪强地主)、工匠、商人(包括豪强地主)、奴隶(家奴和官奴)等阶层。
进入东汉,有两个阶层发生了很快的发展,那就是士人把持的地方政府和地主(富有农民),这两个群体互相勾结,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群体——地方门阀地主。他们亦商亦农亦官,大的门阀地主甚至还有自己的军队。西汉的农民阶层发生了分化。东汉灭亡后,这一局面进一步加剧,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九品中正制”终于诞生了。
曹魏政权的基础就是新兴的门阀地主。曹丕即位后,为了拉拢士人和门阀地主,命尚书陈群制定了选官的制度,定名为“九品中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所谓“九品中正制”实际上是由各州、郡、县的“中正官”对士子的考评,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评级的根本原则是“品”,即德才和门第,以门第为主。门阀子弟往往很小就由吏部不经“察举”直接选拔入仕,如傅畅、谢琰等人均未经“察举”,从小就“入士”。这样,政治由门阀地主把持成为制度。 “九品中正制”表面上只是选官制度,但实际上是对中国社会等级制度的重新划定。我们可以看出:士人参政是有条件的,必须“德能兼备”,但实际上主要是看“门第”,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魏晋南北朝时期对这一制度多次修正,但实质没有多大的改变。在这种背景下,社会等级形成以下特点:特权阶层(王族)、士族官僚阶层(包括门阀地主、有官僚背景的大商人)、中小农民、工匠、商贩、奴隶(家奴和官奴)等阶层。“士、农、工、商”在先秦时期均属“平民”(《管子?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又《淮南子?齐俗训》:“是以人不兼官, 官不兼事,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是故农与农言力,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 商与商言数。”),到了魏晋责成了豪族,与先秦有了本质的区别。
这一制度在中国起作用的时间大约有400余年,唐初才被逐渐废除,对士人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可以说到现在还有“九品中正制”的影子。如各行业(除了农民外)的“职称评定”,官场上的级别等等,都显示出了这一影子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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