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短信说的是:三男子去女方提亲,女方父母说请你们三人简单介绍各自的情况吧!男甲:我有1000万。男乙:我有一栋豪宅,价值2000万。女方父母很满意,问丙:你呢?丙答道:我什么都没有……女方父母顿时投来鄙视的目光,丙赶忙又说:还有一个孩子。在你女儿的肚子里呢!男甲乙无语,走了。
这个短信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核心竞争力不是钱和房子,而是在关键的岗位上要有自己的人!
但是,一些做官的,往往坏事就坏在自己人身上。前不久离开人世的原高官程维高同志就是坏在当初自己人李真身上。此外还有很多实例,咱不一一举例——各位又不给我稿费,累个半死写那么长干嘛?!但还是要说一个道理。
贪官们懂得“肥水不流外人田”,认为“自己人”足以信。只有到了被双规,在检察官的软硬兼施的审问下,通过检察官嘴里故意藏藏掖掖抖出那么几个“自己人”的名字,才知道自己被“自己人”坏事了!等到了曾经提拔自己的“自己人”都不能保了,上了被告席接受审判,瞟见一溜儿接受审判并被送去坐牢的全是“自己人”,这才悔不当初。
有些日子了,我的一个有幸双规并且还能出来的哥们对我说:以前,我总是认为“自己人”最可靠,因为相互之间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再者,“一家人不讲两家话”嘛,不会轻易反目。但是,我们的前辈说过:“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越是“自己人”知道的底细越多,万一遇到“意外”,只好“竹筒倒豆子”——和盘托出。最终为了推卸罪责,还是会分清彼此,“亲兄弟,明算账”。比如安徽省政协原副主[xi]王昭耀与宣城市委原副书记杨枫(姐夫与妻弟关系)、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及其子等等。与自己虽无血缘、姻亲关系但有着“权、钱、色交易”的哥们、情妇们是“自己人”,这类人有着“裙带”效应,大有“头可断,血可流,江湖义气不可丢”之势,不会出岔子。但最后还是因“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而“狗咬狗”被一锅端的,此类涉案率也不在少数,成克杰、胡长清、何闽旭等成功男士就在此列!
我小时候翻墙偷鸡的时候,从来不培养“自己人 ”,有时高兴了,就带狐朋狗友们试试身手,回来杀了鸡煮了给他们吃了,就让他们散伙!正因如此,我们的专政机关多次严打,我都能逍遥法外! 我不配有我的“自己人”,因为咱不是官;也不愿做别人的“自己人”,因为我要自己的人格,所以升不了官,只是过着看看短信的平民日子。
这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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