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辱师事件已经被人们遗忘得近乎纯净了!可是悲剧却没有就此结束。此类悲剧并非产生于北京海淀那个年近花甲的老教师受辱,也并没有随着人们的淡忘而终结这丧失人伦的民族耻辱。如果这是一个偶然事件,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西方国家这类事也偶有发生,只不过程度与形式不同而已。问题是此类现象已经成为我们众多基础教育学校中的常态,众多的孩子正在遭遇人性的堕落甚至对生命的漠视。然而值得我们庆幸的是,北京海淀辱师事件,引起了那么多国人的愤慨,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天良尚存。可是国人的此类感知多仅限于无关自身利益的道德层面。一但事关自身利益了,道德往往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种传统由来已久,国人谴责起别人来多义愤填膺,轮到自己就会找千条理由万种借口。此种心态在时下中国体现得淋漓尽致,无论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不能说中国哪里哪里不好,即便真的有什么不足也不许说。中国人说了就给你扣上个“汉奸”的大帽子;外国人说了就给你送你一顶“反华”的桂冠。文革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可是大帽子满天飞的文革遗风却仍然盛行。因此舆论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特色民众的教育观念。
一个人如果只允许别人说他的优点,不许别人说他的缺点,只接受荣誉,不承担责任,一定会遭到舆众鄙视谴责。可是一但上升到民族高度,此点理性就荡然无存了。在特色民众的“被意识”里,国家——公仆是完美无缺的,永远没有瑕疵的。倘若存在什么不足,那都是个人行为,与国家没有关系。“国家”只擎受国民的荣誉,不承担任何国民的过失责任。如此“追求完美”哪里还能感觉到自身有什么不足需要改善,社会进步又从何谈起!这种观念的堕落其根源首当其冲要数教育,尤其是塑造社会价值观的基础教育。此种潜移默化,让我们现在的孩子也同化得只能接受表扬,不能接受批评。批评,被定位于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可是这个世界并不能象“即定方针”那样对待孩子们,当孩子们走出校门时,缺乏自我审视的能力,遭遇挫折时,完全没有抵御能力。
教育的乱象起源于教育改革。三十年改革开放,教育是最大的败笔。曾经崇尚礼义廉耻的校园,如今成了不择手段追逐名利的名利场。左右特色教育的不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而是不折不扣的利益。这个利益链的最底端就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他们通过让利于校领导们,贪婪地掘取财富,甚至不惜以牺牲孩子们的成长——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代价。
如今特色的教育改革,是利益集团一拍即合的结果。特权阶层需要可控教育,即要求教育培养出来可为他们创造财富的工具——接班人,又不让能让教育使文明之光普照社会,因为时代文明的发展是排斥特权的,这种上层建筑里的矛盾导致瘸腿的教育体制应运而生。成为了笑料的“教师法”与客观上存在致命缺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在这种理念下出台的。教师法的出台,不但没有粉饰特权政治,反到成了亵渎特色司法尊严的绝招,让法制的神话彻底破灭。
人与普通动物一样同属于动物界,具有人兽两重性。人之所以成为人主宰了地球,是因为人类传承了文明。而文明的传承是人类一种理性的主观行为,不是动物本能的生理欲望所致。这种理性来源于对人类个性解放的弘扬与约束。保护未成年人,是人类文明传承不可或缺的程序。但这种保护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解放个性,二是约束个性。这是人类群居的特性使然。
解放个性,就是让孩子们不受外力的强制伤害,自然成长,充分发挥出人类的智慧潜质,传承人类文明;可是对于具有人兽两重性的未成年人来讲,仅有解放还是不够的,那样会让未成年人兽欲泛滥,达不到培养理性的目的。只有约束下的个性解放才能形成理性。我们目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这样一部“只有保护没有约束”的致命蹇法,正在残疾着我们孩子们。
教师队伍的问题很严重,这已另文阐述。可是导致如今教育丧失秩序残疾未成年人思想功能的就是没有具体职业权利的“教师法”与没有约束只有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违犯“教师法”等教育法规的主体就是制定这些法律的特权阶层,这尽人皆知的现象不需要赘述。脱离了法律的保护,教师(不包括教育权贵阶层)群体就成了自谋生路的自由职业阶层,教师们的职责丧失了法律的保障后教育就只剩下求生的手段。所以教育产业化在中国大陆的泛滥是有其深刻社会根源的,并非只是某个领导的一个什么理念。
学生的个性解放是指解放思想个性,可是这种思想个性必须服务于人类共同利益的群体共性。因此学生需要两个角色,一个是社会上独立的公民(或准公民),一个是具有集体意识协作精神的独立的人。前者具有法定权利并负有相应的义务,通过其生活行为履行其社会职责;后者在承担社会义务的前提下据要约与其他公民形成协作集体,服务于社会。并通过这种服务体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得到个性发展需要的相应回报。这种生活取向决定,孩子们在基础教育阶段,所受到的保护应该是精神层面与身体层面的理性教育,而不能只停留在舐犊情深的动物本能基础上。可反观我们现行教育,孩子的个性解放被严格局限于本能欲望的层面,思想不许越雷池半步,发展个性事实上成了对孩子们本能欲望的纵容,根本无法激活孩子们的思想智慧。不完善的个性发展再丧失约束,形成了排斥协作观念的绝对自我意识,使孩子们无法形成融入未来社会的智慧。越来越多的大学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印证了现行基础教育的缺失。
开篇提到首都北京海淀的辱师事件,其实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体制弊端让一少部分教育特权阶层的教师飞扬跋扈,也让越来越多的普通教师承受着越来越超越作人尊严的屈辱。
教育的重灾区是重点校的普通班(一般是由各地合法招收的高价自费生组成)与绝大部分的普通校。好学生谁都能教,让普通校的教师去教重点校的学生,也许考上清华北大的要少一些可照样可以考重点大学,可要是让重点校的教师去普通校教课,短期内可能会全军覆没。甚至可能有的重点校的老师根本就教不明白普通校的学生。笔者所在的学校恢复完中时,从本市周边县级城市挖来一些这些城市的一流重点校骨干教师,可是这些教师到本校后,绝大部分两三年内都进入不了角色,半年内大部分不能正常上课,驾驭普通校课堂的能力尚不如原来本校的最普通的老师,教学成绩也自然无法与原来本校的普通教师相比了。笔者当年象个救火队长,每天要工作十五个来小时,一边协助处理学生搅乱课堂与任课教师之间的矛盾,一边鼓励安慰这些老师继续工作,才能免强维持全校二十多个教学班把课上完整了。个别外聘的优秀高级教师,被聘来本校后多年来不能正常上课。他(她)们到哪个班,哪个班的学生就乱一塌糊涂,教学工作根本无法正常进行。
这些教师的教学能力毋庸置疑,可是他们缺乏驾驭占全国学生总数绝大部分的普通校(含重点校普通班)的孩子的能力。这是我国教师队伍的一个通病,教育、教学能力脱节。教这类孩子们,仅有教学技能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教育能力;反之教学能力平平,也很难提高自己驾驭课堂的能力与日常管理学生的能力。普通校的学生相对于优秀的重点校的学生来讲理性较弱,偏重感性。他们自己学习能力平常,却也渴望一个具有丰富知识的教师来教他们。然而,中学的课程不同于小学的学习内容,再在教学过程里挖掘趣味性,枯燥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尤其是在目前全国通行的大班额授课模式下,中学绝对的趣味性教学根本不现实。我们倡导欧美的趣味性教学模式多年了,可是除了演给外界看,基本没有使用价值。因为欧美的趣味性教学模式是建立十几个学生甚至几个学生的小班额基础之上的。而我们的基础教育学校里绝大部分班额都在四五十人,一些普通校的重点班与重点校的普通班甚至达到七八十人的程度,教室里除了中间一条过道学生坐得满满的,讲台桌前都挤满了学生。
这样的课堂,如果任课教师没有一定的驾驭课堂的能力一般会出现两种不正常的状态,一种是上午学生精力旺盛时,喧嚣鼎沸,根本无法听清老师在讲些什么,想学习的同学在问些什么,更不用说思考什么了;另一种是午休后学生疲倦时,趴倒一片,绝大部分学生昏昏欲睡,甚至沉浸在美梦中不愿意醒来。一些驾驭课堂能力不强的中青年教师,常年都是忐忑走上讲台,下课铃一响,头都不回“怆惶逃离”教室。
看到这可能有的读者会认为这是夸大其词,笔者也但愿这不是真的。可是这的确就是现在普通校(包括重点校普通班)一种残酷的现实。一般重点校的普通班要略好于普通校,因为这些孩子都是花钱去的,学生不在意,家长还要看钱的面子。普通校学生与家长就没有这顾忌了。其实学生之所以在学校敢与老师猖狂无礼,绝大多数源于家长对于老师不信任与蔑视。
时下学生在校要是犯了错误,老师轻易都不敢找家长。因为相当一部分家长对于现在的教师有成见,从小在高度自我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现代孩子,几乎百分之百具备“瞪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当老师、家长、孩子三方对证时,孩子能够无半点难为情地否认他(她)犯过的错误,而绝大部分普通校的家长基于对于学校乱收费等不公平待遇的愤慨,这种时候他们宁愿相信自己的孩子,而不愿意相信老师。常常质问老师有什么证据证明孩子犯了错误,咄咄逼人的羞辱是大多数普通校班主任几乎都经常要面对的。其他非班主任的任课教师,就不更敢向家长汇报孩子有哪些不足了。过去笔者在文章中披露过一个真实的情节,一个学生因为座位问题与同学发生矛盾,班主任找来这个学生爷爷(其父母长期在外工作),一位具有四十来年教龄的高中退休教师,听到老师介绍后,一脸不解地问这有什么不对吗?老师说不管什么理由也不能动手打人呀!这孩子教师出身的爷爷竟然理直气壮地反问:“那不打怎么处理?”
有的学生犯了错误,不接受教育,拿着不是当理讲。老师要找家长,学生就会提前打电话向家长告刁状,说老师打他(她)了,骂他(她)了,嘲笑他(她)了,甚至有的同学帮助这样的学生给其家长打电话,夸张地描述说你家×××被老师打了,骂了,嘲笑了,你家×××哭得不行了,不想活了。家长听到这类孩子的怂恿,绝大多数不会到校与老师印证,而会怒气冲冲地率亲朋好友打上学校,普通校的老师被家长在校园内追打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普通校的校长大多在上面没有什么有分量的后台,得罪不起家长,被迁怒的校长不但不会为老师主持正义反倒会落井下石,逼迫老师向家长道歉,轻则被家长当作理抓住穷追不放,重则可能当着校长面就会把老师打一顿。即使如此,许多校长也不会放过自己的老师,认为老师给学校找麻烦了,老师里外不是人。笔者作班主任工作轻车熟路,也深爱这个岗位。尽管从来没有遭受过这等待遇,可最后仍让笔者决定告别班主任岗位这种没有尊严的工作。
学校乱收费是师生关系,老师与家长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可是学校乱收费班主任老师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人作嫁,学校给班主任老师与任课教师的相关报酬只是乱收费中一小部分,大部分都成了或者间接成了供领导们挥霍的小金库,这“一小部分”的目的是借班主任的手维系这种经济来源。有的读者可能认为班主任老师助纣为虐,应该受到这种待遇。这就是文章开头的所说的,国人道德对外不对己的传统。时下中国绝绝大部分国人要是处在班主任教师这种角色,都会如此。因为拒绝这种角色,就是拒绝领导,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不要忘了,教师职业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教师的命运攥在领导手里,长期中国特色的教育工作让广大教师基本丧失其他谋生的本事,教师本身可以殉道,可是要让广大教师都达到牺牲家人的生计来殉道的程度就是有悖人性的强人所难了。
众多普通校的老师在教室里学生喧嚣时,声音被湮没;在学生课堂上睡觉时,不敢高声讲课,否则会被惊醒的学生当众辱骂。前不久笔者的同办公室的同事就因此被学生当众辱骂痛不欲生。“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这个权利,那个权利,就是没有对于未成年人野蛮抵制正常教育,侵犯教师人格尊严作任何规定,保障孩子们接受“有效”教育的权利,简直是斯文扫地。学生打老师骂老师,绝大多数不了了之。即便有道歉,嘲弄的道歉声未落就会故态复萌。这样的老师在学生心目中哪里还什么威信可言,哪里还有胆量阻止学生的明知故犯的错误行为!舆论常常谴责×老师叫“×不管”,残疾掉教师的胆,再去谴责他们“不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教师队伍道德素质的堕落,有其自身道德因素,更多的是不完善的体制与社会上愚昧的观念所致。
老师教育学生,本来是天经地义的,可是教育部居然还需要出台一个《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该规定的第四章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正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窘境。什么叫适当的方式,学生家长欣然接受就是适当,否则就是不适当。中国特色教育乱象就源于这极度缺乏责任意识的教育行政部门。政府出台的教育法规,基本都是缺乏理性观念,束缚教师讨好学生进而讨好舆论的沽名钓誉的规定。这是以爱的名义毁灭孩子,以爱的名义行亡国灭种之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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