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庸懒腐政还是强国政?
首先,封建帝王与资本主义的执法理念本身就是也就是“依法治国”,对于我国当前特色社会而言,“依法治国”并无凸显“特色”之元素,或只不过是相关条款增多而已。
我国历史上的改革家自古以来就面临保守权势等的顽固抵抗,这也意味着大凡改革推进都有风险,而“依法治国”从根本上可以防止不必要的牺牲,这也即是大凡庸官或懒官甚至是腐官总以固有“规则”排斥打击进步者及其思想敷衍行政或暗中推广苛政的理由之一。
“依法治国”是否“依法”,还得取决于执政者,换句话说,我作为掌权者犯法可以“忽略”“免提”,用权利保护权力(相关见《以权力保护权力——前苏联扭曲的社会主义》),你良民百姓犯法——甚至不犯法我也必须“依法办事”。而有的未满14岁亡命少年作恶手段残忍至极,若“依法治国”,差不多就可给予“免责”奖励了。笔者之前在有关文章曾言:意识扭曲的掌权者——“庸蛆统治”——巴不得良民被逼疯(或者说“不怕良民被逼上绝路,就怕良民不上绝路”。相关文见《“庸蛆统治”特征——养奸患良》等文),这样如此种种伪装艺术极其高明的祸国殃民的患官即使再行政恶劣再公权私化也可以对之“依法处理”。从“提着人头自首”(见媒体披露),到“三起爆炸案”;从词曲都有“借鉴”或仿抄袭的《走向复兴》被央视“唱响中国”推上“宝座”,到天真至极的红日今天的《新中国进行曲》、《振兴中华》与《新长征之歌》等8首红歌被视为“垃圾”(相关文见《如此〈走向复兴〉折射我中国多有“糨糊”?》);从庸俗低趣甚至是有毒文化争先恐后出版,到见解独特可辅佐治国甚至可为时代发展导航的《中华人更美》系列陷于淤泥;从油水横流的淫官劣警此起彼伏,到下层衣着破烂居无定所的良民赤子为国为民族未来分忧……这无不映射“依法治国”的“形式”“作秀”或忽悠天下之一面。
作恶多端具备“黑社会”性质的江西于都仇我权势集团(“仇我者必将成为公害”),是“庸蛆统治”下的一大“土特产”。“绝对权力绝对腐败”,锋芒已经指向了哪里,难道还激发不出由先烈鲜血与前辈们智慧凝聚起来的大国良知?“依法治国”,权力无恙,百姓可遭殃!
“法律”这个概念用哲学的眼光来看,应该是(人之间或特定社会)约束,而不是惩罚。法律最终必将被人情替代。法律对应的是“利益社会”,人情对应的是“共享社会”。
在“随地吐痰”违法的地方,若婴儿拉了大小便,难道这也得“依法办事”?路旁有位乞丐母亲为了拯救饿得奄奄一息的两个小孩,在冷漠扭曲社会环境逼迫下,偷了饭店一个面包,或者偷了他人几块钱,如果“依法办事”(或“依法治国”),那末,这样的社会人性良知何在?!
……
“依法治国”不是说不行,而是必须看实际而行(这其实也即是伟人所言:“理论联系实际”),并且还应该随机应变应付花样繁多矛盾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意识清醒。如果不“依法”,那任意恶劣权势可以把任意无辜良民打入地狱。
“依法治国”既然可以或者曾经适用于资本封建帝王社会,又何以能适用承载人类文明发展希望重任的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万灵药”,用以根治各种前所未有的“社会肿瘤”,这只会是不折不扣忽悠天下良民的骗局!
“以权力保护权力”,即使红黑混淆是非颠倒以劣次充优好再践踏民生亵渎良知,即使养奸患良甚至视民生为草芥,民也得承受,这其实也即是封建帝王或资本主义社会“依法治国”的本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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